根据我国2005年公布的水能资源普查结果计算,如果我国(可开发)水能资源得到充分开发,以100年计算,我国煤炭资源在总(常规)能源中的比重为51.4%,水能资源比重为44.6%。如果要以200年计算,水能资源将大大超过其他任何能源资源,成为我国的第一大常规能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绝,但又不能保存;即“开发、利用就存在,不开发、不利用就会消失”,这就是水能这种可再生资源的特点。
因此,世界上凡是具备水能资源条件的发达国家,几乎是无一例外的优先开发利用水能资源,普遍的水电开发程度都已经达到70%以上。而我国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由于受到资金、技术方面的限制,水能开发程度普遍较低。解放以来的前50年,我国的水能开发总量还不足(技术可开发量)10%,最近几年随着国家经济的腾飞,和电力体制改革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我国的水电开发开始步入快车道,然而,总的水能资源利用率仍然很低。
我国目前的水能资源的实际利用率大约仅为(技术可开发量)16%。这种水能资源利用率不足的现状,使我们每年相当于白白流失掉大约8亿吨原煤。由此可见,根据我国的国情,水能资源的浪费,可以说是最大的浪费;加速开发水能资源,也可以说就是最大的节能。
与此同时,由于我国能源供应严重不足,最近几年能源价格一路攀升。以煤炭为例,最近几年价格的涨幅已经超过一倍多,很多分析家认为我国高煤价的原因是“受国家的宏观政策和煤矿安全生产整顿达标,以及治理公路超载等因素影响”。实际上这些都仅仅是一些表面现象。从根本上说,不可再生的化石能源越采越少,能源供应紧张导致价格上升几乎,是全世界都不可逆转的趋势。
现在我国的现代化,也正遭遇着能源瓶颈的严重制约。石油储量不足,进口困难,而且价格一路攀升;煤炭资源虽然相对丰富,但是产能不够,矿难频发,社会各界一致呼吁,我们不能再要带血的煤炭。可以断言,随着世界化石能源资源的日益减少,这种能源紧缺的局面将会越来越严峻,而解决我国能源供应不足这一矛盾的根本出路,恐怕就在于应用可资生能源。
目前的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的技术不够成熟,开发利用效率极低、成本较高,一般还难以满足大规模的市场化需求。我国目前从资源上、技术上可以大规模开发的可再生资源就是水电。具体来说像虎跳峡水电站就是我们国家的极其宝贵的能源资源之一。虎跳峡电站的最大特点在于其龙头水库的供水、防洪作用和巨大的发电效益。因为虎跳峡在长江上游,虎跳峡电站的巨大的调节水库将会大大提高长江上的一系列水电站的发电效益。
据有关部门初步测算,如果长江流域的各个电站都建成之后(不算虎跳峡电站本身的发电量),虎跳峡的调节作用就相当于国家又增加一个三峡水电站。虎跳峡电站的实际发电效益,大约相当于每年增加7(到8)千万吨原煤。该电站的建设能够给我国增加的能源,几乎比全国的农村的民用烧煤总量还要多。也可以这么说,开发虎跳峡水电所创造(节约)出的能源资源,足够满足全国的农民的家庭民用煤。
《农民日报》曾刊登过一篇题为《请关注高煤价下的冬季农民生活》的文章。文章报道了由于我国煤炭价格成倍增长,农民已经烧不起煤。从而很多农民不得不改烧柴草;做饭-又见炊烟;洗澡-几乎是一种奢望;取暖-没有温度的概念。面对农民烧不起煤的悲惨现状,撰文记者大声呼吁国家应该对农民的生活取暖用煤给予补贴。
其实,记者的建议几乎没有任何意义。高煤价的根本原因是我国能源供应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必须依靠市场的经济杠杆调节,让一部分人因为买不起煤而不烧煤,从而解决能源短缺的矛盾。如果国家对农民予以补贴,让农民能够烧得起煤了,那么就会让城市中的弱势群体更加烧不起煤,从而让城市中更多的贫民少烧煤或者不烧煤,这样才能解决煤炭总量不足的矛盾。即便国家对所有的贫困人口一律予以补贴,那也同样解决不了问题。无非就相当于都没有给补贴,只是煤炭价格必然要再度上升,直到再产生一部分人因买不起煤而不烧煤,最后才能形成新的供需平衡。
总之,无论国家投入多少钱补贴,由于能源总量不足,总要通过市场的经济杠杆,让一部分弱势群体因为烧不起煤而不烧煤,来维持能源总量的供需平衡。因此,无论是2002年的“世界可持续发展高峰会议”,还是刚刚发布的2006年世界水资源报告,都一再强调发展中国家的水电开发不足,是造成贫困的重要因素。因为,在全世界面临能源短缺的情况下,水电开发在为居民提供廉价能源方面的脱贫作用几乎是无可取代的。
然而,遗憾的是具体到我国的发展实际中,尽管已经遭到了能源不足的严重制约,但是,由于我们的宣传引导不力,社会各界对水能开发的重要意义认识还是十分欠缺的。例如,去年国内多家媒体都激烈争论过关于防洪、供水、发电效益都十分突出的虎跳峡水电站,该不该建的问题。今年也有个别政协委员,对国家开发虎跳峡的工程提出了质疑。确实,虎跳峡电站的建设将会淹没一些富饶的河谷耕地,造成近8万人移民,存在一定的社会问题。一些国内外宣传反对建坝的舆论,曾大肆渲染水电建设对移民的负面影响。实际上,水能开发能够创造出巨大的资源和财富是不争的事实,只要政策对头、措施得力,帮助开发地区脱贫致富、改善生活质量应该没有任何问题。
客观地分析,在现阶段我国的工程移民既是挑战、又是机遇。如果我们不能处理好移民矛盾,侵犯移民利益,必然会影响社会稳定,破坏国家发展。但是,如果我们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我国城镇化的进程,完善社会财富分配体系,水电开发所创造出的巨大的资源和财富,一定可以让水库移民成为我国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现代化的最直接受益人。因此,能不能开发建设好虎跳峡这样的水电站,也是对我们党的执政能力的一种检验。
目前我国正处在从农业化社会向工业化社会的转型之中,随着社会的现代化,平均每年大约有一千多万农业人口从农村转向城镇。如果再加上各种自发的农民工进城,实际每年将有数千万的农民离开土地,转向城镇。在这种农民大量进程的社会转型期,水库移民工作应该具有相对的有利条件。此外,相比较而言,虎跳峡的水库移民所产生的资源、环境效益,几乎是其它地区、其它工程的移民难以比拟的。
例如,从防洪效益上看,1998年长江洪水之后,为了方便长江行洪,国家决定在长江中游实施平垸还湖政策。国家财政投资110亿元,预计迁移240多万人,获得蓄洪库容130亿立方米。而虎跳峡水电站的8万移民就可以提供60亿防洪库容,其移民数量和防洪库容的效率差距在15倍左右。同样是解决防洪问题,假如我们有能力在下游移民240万,我们为什么不能首先考虑在上游建设30个虎跳峡电站呢?如果再加上在上游建水库的巨大的供水、发电效益,两者的作用根本就无法相比。在这种形势下,如果有人还要说因为移民困难,不能建设虎跳峡电站,那简直就是令人难以理解的愚蠢。
也有人说,我们现在不能建虎跳峡的原因,是因为社会已经进步,不能再提倡过去那种“舍小家,为大家”的移民做法。不错,根据宪法中受到保障的公民权利,我们现在没有资格让任何一个人去“舍小家”。我们在工程规划过程中也要注意尽可能的减少移民人数。但是,不“舍小家”未必就不能“为大家”。维护全社会的公共利益,并不一定就非要牺牲个人利益。能否尊重自然规律,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创造更多的财富,是解决小家、大家共同富裕的关键。具体到虎跳峡来说,如果片面强调不能让任何移民离开家园,不建虎跳峡,减少的发电损失就相当于每个移民每年损失近千吨煤炭。
这就好像我们眼看着国家的一个最大的“煤矿”、最大的“油田”,正在自行燃烧、消耗。然而,就是因为该“煤矿”、“油田”所在地区的移民问题解决不了,我们就不能去开采、利用。与此同时,全国的农民却正因为没有煤烧,而不得不挨冻、受困。更何况受到能源紧缺影响生活的,也同样包括虎跳峡地区的农民自己呢?根据估算,虎跳峡开发水电所创造的资源效益,与现在的移民从事农业的平均收入相比较,大约能够提高300倍左右,我们只要能保证水电开发收益的1%补贴给当地农民,恐怕也将是功德无量的大好事了。
实际上,像虎跳峡这种资源、经济效益都极大的水电开发项目,国家完全有能力做到让移民在搬迁中受惠。我们不仅不必让移民“舍小家,为大家”,而且可以实实在在的帮助水电建设的移民实现在“富小家”的同时“为大家”、“利国家”。具体开发虎跳峡问题的关键,完全不是在于移民该不该移?能不能移?而是在于我们能不能消除各种误解,肃清社会上各种欺骗性宣传的影响,讲清道理,在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的同时,制定好政策,脚踏实地的做好工作。让虎跳峡的开发和移民补偿尽可能地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让日益流逝着的虎跳峡水电资源尽快发挥其功能,造福于社会。
总之,根据中国国情,我们建设节约型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实现国家现代化的紧迫任务之一,就是要尽快开发、利用我国最大的优势能源资源---水能。具体来说加速虎跳峡这样龙头水电站的开发建设,就是解决我国能源瓶颈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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