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是中国历史上各个封建王朝的通病,也是我们现在社会的官场上的通病之一。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十分痛恨官吏的腐败,对贪污的官员实行剥皮,并在公共场合摆有装人皮的草袋,进行恐吓,但这仍杜绝不了贪污腐败。当今的社会虽然党和政府高喊反腐败,杀了一个又一个贪官污吏,但腐败的官员仍然杀之不绝,这到底是为什么?
第一,人的欲望是无穷尽的。古代好象有这样一首诗歌大意是这样的,说人穷的时候想有钱,有了钱想买地,买了地之后想娶妻,娶了妻之后想纳妾,纳妾之后想做官,做了县令之后想做宰相,做了宰相之后想做皇帝,做了皇帝之后又想当神仙长生不老。做官的人的欲望也是如此。
第二,有些所谓的清官都是沽名钓誉之徒,把自己的名誉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只“洁身自好”却对别人的贪污视而不见或者是纵容,以免引火烧身。
第三,在天下的官员都在用四条腿走路的时候,有一个人想用两条腿走路,那么这个人要么趴下重新用四条腿走路要么被其他官员灭掉。
有这样一个故事似乎可以解释一下:
有一个人做了官,下决心做一名清官,有一次有一个人犯了死罪,为了活命,他送了五万两银子给这位官员,这官员没有接受。后来那犯人又送了十万两银子,官员仍没有接受。后那犯人又送了二十万两银子,官员思忖良久,终于接下了银子。他的妻子很奇怪,问他是不是因为嫌钱少才不接受银子的,官员答道,我如果再不接受这银子,这银子就可以买通我的上司要了我的命。
这就是一个典型的想用两条腿走路不成又重新趴下用四条腿走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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