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3-06-19
文广新局证实五古墓被毁
昨日(6月16日),考古工作人员在进行发掘工作。
一名考古工人在进行发掘工作,在尚未挖掘完的古墓中可见陶罐。
□专题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林梦建 李慧燕 专题摄影 信息时报记者 徐敏
地铁施工毁掉5座古墓备受关注。昨日(6月16日),广州市文广新局文物处和市文物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现场评估调查,证实有5座古墓被尽毁,表示这是“严重的破坏文物的恶性事件”,将依法处查。执法大队表示:今年5月1日广州市已实施新文物管理办法,明确表明先勘察后施工。明知故犯将负刑事责任。而施工方则称已征得考古部门口头同意施工,并没有发现文物痕迹。
事件经过 五座古墓被连夜挖掉
广州考古研究所萝岗区考古挖掘工作人员苗慧告诉记者,地铁六号线萝岗车辆段施工方将其考古挖掘警戒线内的五座古墓连夜挖掉,这些古墓都是商代晚期到春秋战国时期的,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
“我们用红色的尼龙线围起来,并且有警示牌,但他们连夜钩走了,现在连弃土在哪里都不知道,五座古墓尽毁。”苗慧说。
昨日,记者在地铁六号线萝岗车辆段施工现场的大公山东坡看到,一座高约2米的土堆,上面钩机轮胎碾过的痕迹密密麻麻,上面明显有打钩的痕迹,土堆周边被红色的绳子围着,左边有倒在地上的警示牌,写着:“文物考古勘探发掘区”。除了被挖走的5座之外,大公山东坡目前还剩下两个古墓探方。昨日,记者在现场看到,的确有两个长约两米,宽约1米的地块被圈起来,所圈的地方土粒的颜色比旁边土粒的颜色稍微浅淡。“这就是墓地,但我们还没开始挖,所以不知道里面有什么文物。”广州市考古研究所考古部主任张强禄说。
记者了解到,该地是今年3月9日,广州市考古所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文物勘探时发现的大型地下文物埋藏区。考古研究所在今年5月30日完成勘探工作之后,已经确定来峰岗(大公山)有18座墓葬。大公山东坡则有7座古墓。广州市考古研究所考古部主任张强禄表示,这是广州市近年来考古发现规模第二大的先秦墓葬区。
新闻发布会 文广新局:属于恶性事件将依法查处
“这是一起十分严重的破坏文物的恶性事件。我们深感痛心!”针对古墓被施工队伍挖掉的事件,昨日文广新局回应,证实了有五座先秦时期墓葬被推毁。
文广新局表示,今年3月上旬,为配合广州市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萝岗车辆段)工程建设,在市、区文物行政执法部门的协助下,广州市文广新局经向省文物局汇报,委派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以下简称市考古所)对该项建设工程用地红线范围进行了抢救性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
在今年6月1日,市考古所在考古勘探确认文物埋藏区域内布设10米×10米考古探方,展开了抢救性考古发掘工作,并重新对考古工作现场进行了围蔽和标示,截至6月14日,已发现并确认古墓葬18座。
文广新局表示:下一步,文广新局将对这起严重破坏文物的恶性事件依法严肃查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以此事件为戒,积极与各建设单位沟通协调,建章立制。同时,广州市文广新局也将立即召开全市文物保护专题会议,通报此次恶性事件,开展各建设项目文物保护专项检查,以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施工方:2009年考古部门曾出具没文物报告
昨日上午,广州市文广新局文物处与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一起来到地铁六号线萝岗车辆段施工现场评估调查。施工方于昨晚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情况。
该负责人告诉媒体,广州市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工程于2011年5月由国家批复工程可行性报告,同意开工建设。萝岗车辆段占地30万平米。而早在2009年的时候,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曾针对六号线二期工程所在施工地出具《考古调查结项报告》,其结论是:“经过严谨而科学的考古调查工作,我们在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工程施工范围内没有发现古代遗迹遗物,可进行施工建设。”
在新闻发布会上,针对此前媒体所称“施工单位此前两次损坏文物”,施工方做出回应:“事实是在3月5日市考古所进场之前,在大公山及东坑口两处区域施工时遇到的情况。该两处区域在《广州市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萝岗车辆段工程文物考古勘探工作报告》的领队意见提及:“该区域地层堆积单薄,包含遗物不丰富,不需要做进一步的抢救性考古发掘和保护工作,可以开展建设施工。”
在新闻发布会现场,对于为何要在夜间对古墓群进行施工。中铁二局华南区负责人李应战回应表示:“我们从1月份开工以来,一直都是有日夜施工的,我们有建委发的地铁夜间施工许可证,只是为了配合高考和中考,我们收到城管部门的通知,从6月1日到10日要求停工,因此14日夜间施工并不是突然之举。”
争辩1 施工前有没有警戒线?
对于考古研究所认为施工方撞到了警戒牌,并且挖掉考古勘探警戒线内的古墓的情况。昨日,记者在现场找到当天晚上指挥施工的负责人黎志华,他告诉记者:“我们施工的时候,根本没有看到有红线。警戒牌是下雨天被大风吹到的。可以从现场钩机走的痕迹来判断,我们根本就没有碰到警戒牌。”但是记者在现场明显看到有大约3厘米宽的红色尼龙绳警戒线。对此,施工方当天在场工人表示:“尼龙线是他们第二天拉起来的,我们施工的时候,根本没有。”
对此,广州市考古研究所考古部主任张强禄表示不认同并告诉记者,尼龙警戒线是5月2日就开始拉起来的。“警戒牌当然是他们推倒的。”另外,考古工作人员苗慧也表示:“被推倒的地方,我们前天下午还在挖掘中,除了红线之外,周边还有三块警示牌,分别在东边、西边和南边。”
争辩2 施工是否征得同意?
昨日,施工方回应施工是否征得考古所同意时称:5月28日,广州市考古所一位姓苗的现场工作具体负责人通知施工单位,称事发区域已考古完毕,5月30日后可进入该区域施工。昨日,施工方中铁二局的施工负责人之一赵先生也当场对文物执法大队副总队长江南说:“我们确实是征得了考古所的口头同意才施工的,因为这边的情况是一边施工一边考古挖掘,他们挖掘完了之后,都是口头通知我们施工的。”
昨晚,施工方回应称,考古研究所曾经五次口头通知施工方。分别为:
2013年3月5日,市考古所口头通知中铁二局项目部在车辆段施工范围内有文化遗址,要求立即停止施工。此前一直未有发现文物的报告和进行文物考古的要求。
3月6日,按照市考古所口头通知要求,萝岗车辆段工程正式全面停止施工,全力配合市考古所进行勘察工作。
4月8日,市考古所口头通知施工单位,移交了大公山部分已勘探区域,交由施工单位恢复施工。
5月中旬,市考古所再次口头通知施工单位,移交了东坑口已勘探区域,交由施工单位恢复施工。
5月28日上午10:03,考古所现场管理人员现场告知施工单位廖勇、黎志华来峰岗事发区域已考古结束,5月30日后可进入该区域施工。
对此,考古所张强禄表示:“绝对没有这种情况,我们每次都是文书通知他们的。”考古工作人员苗慧也否定口头通知过施工方:“5月27日,地铁公司对事发区已经造成了损失,破坏了我们的警戒线。当时我联系了他们,第二天考古队还对工地进行了重新围蔽。我怎么可能在这种情况下,通知他们施工呢?”苗慧说。
争辩3 事发区到底有没有古墓?
施工方在现场多次表示,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监理工程师一直在场旁站,并未见夯土层及发现文物。
昨日晚上,施工方在新闻发布会上仍称:“6月14日,我们进入涉事区域挖掘土方,施工涉及区域长10米,宽8米,土石方为120m3。经现场确认,该区域为孤石密布区域。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监理工程师一直在场进行旁站,在现场未见夯土层,未发现文物痕迹,挖出的土方已经弃至萝岗区北村弃土场。事发区域是否存在古墓,有待专家组调查认定。”
而昨日上午,在事发现场,记者并没有看到地面上遗留的任何瓦片等,也没有看到文物处组织的专家去看弃土堆,文物专家在事发区域逗留不到半小时便与考古所工作人员一同离开,前往办公区开评估会。执法局工作人员在施工方的陪同下,一起去了弃土堆调查。“可以通过测试证明新添上的土堆是属于事发区的,我们有弃土出入证书,执法队的专家证实是涉事区弃土。”施工方负责人之一赵先生跟记者说。
昨日,有地铁施工方负责人向记者称,考古研究所之所以“污蔑”他们损坏了五座古墓,是因为没有能够跟施工方索要到200万元经费。而针对此说法,广州市考古研究所回应表示:所有的勘探经费都是经过文物处统一系统安排的,文物法规定得很清楚,经费申请都有行政批函的。
施工方:请过研究所吃饭 他们向地铁公司索要200万
考古所:这太可笑了 我们所有的经费是有统一安排
昨日,现场施工方负责人之一黎志华称,考古研究所之所以“污蔑”施工方损坏了五座古墓,是因为没有能够跟施工方索要到200万的经费。“今年3月5日中 午,我请考古研究所的负责人吃饭。吃完饭他们跟我说,考古研究所此行的目的是想搞点经费就走了。当时我说,我不能抓主意,我只是负责看现场的。”黎志华 说。
我问多少钱,他们就说200元。我说,可以啊。结果他们说,不是啊,是一栋楼房的价钱200万。最后他说,你要有心理准备,至少50万。”黎志华把当时的情形告诉记者。
对此,广州市考古研究所主任张强禄回应表示:“这太可笑了,我们所有的勘探经费都是经过文物处统一系统安排的,文物法规定很清楚,经费申请都有行政批函的。由广州市文广新局明确给函给建设单位,都有统一的规定”
对于当初勘探经费的商量情况,张强禄表示:“我记得不太清楚了,我们跟地铁公司的高层沟通非常愉快,地铁公司也是依法给我们支付勘探经费的。”张强禄还跟记者透露,勘探到目前为止,考古研究所并没有拿到一分钱的勘探经费。
根据1994年开始执行的《广州市文物保护管理规定》第十九条:“因基本建设及生产需要进行的文物调查、勘探、发掘、迁移、拆除等所需经费,由文物行政 管理部门按规定编制预算后,由建设单位列入投资计划支出。如有新情况,按实际需要由建设单位追加预算,但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接管保护的除外。”
昨日,记者从中铁二局获悉,施工方确实已经与文广新局签约确定付给考古勘探费用50万元,但这50万元还没兑现。地铁公司相关负责人跟记者表示,在沟通 过程中确实有存在“潜规则”的情况。“我知道的,有些地产建设用地涉及到文物的,也碰到过这种潜规则。”有关负责人说。
执法大队:勘探经费还是由建设方支出
今年5月1日的《新规》出台之后,对土地开发和文物保护发掘之间的矛盾有所遏制。《新规》第32条明确规定了国有土地在出让、划拨前须进行考古调查、勘 探的程序。其中,属于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勘探经费由政府专项资金埋单,属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勘探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这个规定第一次解决勘探资金的问题,而且以前考古都是要跟开发商抢着挖掘,现在明确规定出让之前进行勘探,就给了我们考古比较好的挖掘时间。”广州市考古研究所相关负责人说。
但昨日,执法大队副总队长江南表示:“新规的行政管理是从5月1日开始实施的,但勘探经费方面还要到2014年才能落实。因此目前来说,涉及到考古挖掘的勘探经费还是由建设方支出。”
解决之道
1老城区超一万平方建设工地需先勘探后施工
为何频频出现考古队伍因抢救发掘地下文物与土地开发商产生纠纷以至报警解决矛盾。广州市考古研究所研究员易西兵表示,在新规没有出来之前,广州市的考古 勘探非常被动,主要靠广州市考古研究所约30名考古人员在全市内进行巡查。“很多时候我们巡查到地下明确有古物,但建设单位已有施工计划,加上我们的文物 保护规定没有严格的操作性,搞得我们即使是报警也没有用,有时眼睁睁看着地下文物被毁掉”。
虽然1994年通过的《广州市文物保护管理 规定》第18条规定“进行大型基本建设项目、以及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带进行中小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事先同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工程范围内做好文物调 查和勘探工作。”但易西兵认为,“这个规定不具体,怎样才算是大型?要多少平方米?同样,在广州市建设规划批示中,对文物保护也是建议建设部门提交审批, 而不是强制性规定。因此,考古工作一旦遇到建设单位不配合,就很难开展。”
今年5月1日,广州市公布试行新的《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 (下简称《新规》),首次对“大型建设工程”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新规》第33条首次规定在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内进行的建设 工程项目,占地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以上的就算是大型建设工程,需提前进行文物勘探;在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从化市、增城市辖区内进行的建设工 程项目,占地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以上,就算是大型建设工程,需提前进行文物勘探。
市文广新局文物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了各区大型建设工程之外,我们也将公布广州各区的地下文物分布区,只要建设范围在文物区内的,不管面积多少,都要提前进行文物勘探。”
2确属违规施工不仅罚款还要负刑事责任
1994年的文物保护规定第25条对于破坏文物的处罚只作出了罚款2000元~2万元,而新出台的规定则对于破坏文物首次做出了罚款10万元~50万元。
而地铁6号线萝岗车路段的情况,刚好就处在新规发布之前的1月份。因此有专家表示,这可能是新规试行以来,首次碰到的挑战。1994年的文物保护规定第25条对于破坏文物的处罚只作出了罚款2000元~2万元的规定,不能引起建设方的注意。
昨日,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针对这件事情仔细调查,如果发现确实是违规施工,施工方不但要面临被罚款,还有可能需要负刑事责任。”
西安样本:先考古后施工 遇文物即停工
作为十三朝帝都的西安,文物众多。在对待施工和文物保护方面,他们是如何做的?记者了解到,西安的做法是,文物保护规划走在地铁施工前面,所有线路避开 大的文物保护区;预先对钟楼和城墙采取文物保护措施;地铁开挖前先进行考古勘探和发掘。2005年起,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所就在地铁沿线进行文物勘探和考 古发掘,几乎在任何一个地铁工地,都可以见到手持“洛阳铲”勘探的人员。光是二号线的前期初步勘探工作,就用了近半年时间。
2008年8月,西安地铁北大街车站开挖后,考古人员突然发现土质和颜色异常,地下可能存在古墓葬。地铁施工人员立即停工,配合勘察。经过深挖,终于在距地表5至7 米处,发现了一座早已坍塌的西汉砖室墓,出土了3件青铜器。考古人员推测墓主人的官职起码相当于如今的部级高官。
[新浪网-信息时报]
广州古墓区挖出两件先秦文物
昨日(6月17日)上午,广州市文广新局、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考古所等负责人再次前往古墓考古工作现场核查情况,在幸存的两座古墓中初步挖掘出了两个先秦陶罐,再次证实事发区域古墓确实有文物。在昨日新闻发布会上,文广新局仍将此事定义为恶性破坏文物事件,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表示,审查结果最迟三个月内将会公布。地铁公司称,施工方没有动机恶性破坏文物,并且提供了最新的勘测结果称6月14日施工范围并不在被毁古墓所在区域。古墓被毁事件仍旧“罗生门”。
现场
幸存古墓挖出先秦文物
昨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事发现场,在古墓区看到初步挖掘出的两件先秦文物,再次证明了事发区域古墓确实有文物被摧毁的事实。记者了解到,在探方T2605M1内发掘出土陶罐一件,形状为侈口束颈圆鼓腹灰色的陶罐,经鉴定为战国时期文物。另外一件由于刚刚露出口部,尚不明确是什么器形。但出土文物探方并不在涉事区域内,涉事区域内露出来的古墓探方仍没有进行挖掘。
“被推毁的五座古墓里面肯定也有文物,因为前秦时期的墓葬有陪葬品的习俗,但现在已经找不到了。”考古研究所所长冯永驱说。
昨日上午,广州市文广新局副局长梁正祥和赵冀韬带领该局相关处室、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考古所等负责人,赴市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萝岗车辆段建设工地大公山先秦文化遗址考古工作现场,对现场挖掘文物遗址保护的工作再部署。在新闻发布会上,文广新局再次把地铁推毁古墓事件定义为恶性破坏文物事件,将依法严肃查处。
地铁
出示新证据力证未挖古墓
昨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地铁公司新闻发言人钟学军表示:“广州地铁是广州人的地铁,地铁没有动机恶性破坏文物。地铁公司将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尊重事实。
新闻发布会后,中铁二局华南地区指挥部指挥长李应战等人给记者出示了一份勘测结果称6月14日施工范围并不在被毁古墓所在区域。“考古现场的图纸与报告的内容不相符合,经过勘探,我们6月14日施工的范围并不在被摧毁古墓的区域,而且考古所5月30日给我们提供勘探报告中对挖掘区域并没有显示有古墓。”中铁二局相关负责人赵先生说。
目前,地铁方接受了古墓受到摧毁的说法,并且表示“痛心。”但地铁方坚称:“我们没有在古墓区内有过任何动工,即使古墓被摧毁,也应当追查到底是谁摧毁。”昨日,广铁二局施工方有关负责人透露,为了还原事实真相,今后不排除采取任何法律手段。
据悉,目前中铁二局已经从总部派遣律师连夜前来广州。
执法队
案件复杂3个月内出结果
昨日,在新闻发布会上,执法大队副总队长江南表示:案件已经立项,相关行政处罚的结果将会在最快的时间内公布,最迟三个月将会有回复。江南表示,案件非常复杂,因为施工方和考古研究所两方说法一直不能统一。“目前,我们执法队6人组白天晚上都在工作,案件已经进入了立项的过程中,接下来还要启动调查、取证等程序。”
江南表示,如果涉事文物属于省级或者国家级的珍贵文物,施工方将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涉及刑事责任,则需要对此,考古研究所所长冯永驱表示:“等文物考古挖掘结束之后,才能邀请相关专家对文物进行评估。”
据了解,广州市文广新局是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的上级单位,对此,信息时报记者在发布会现场问及该执法总队有关负责人,如何确保调查公平公正,但该负责人并未作出回应。
两个“罗生门”
2009年还“没有文物”为何现在却有了?
昨日,地铁方称,早在2009年的时候,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曾针对六号线二期工程所在施工地出具《考古调查结项报告》,其结论是:“经过严谨而科学的考古调查工作,我们在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工程施工范围内没有发现古代遗迹遗物,可进行施工建设。”
“这份报告是当时六号线工程将要立项的时候,规划局安排考古所去勘探的,这份报告可以作为工程建设前的勘探结论。”地铁方称,并质疑为何当时没有文物,而如今却又有文物呢。
对此,考古研究所证实了该报告的内容,但考古所称:“2009年的报告里面涉及的面积并不是施工之后的全部面积,当时他们只有17万平方米,而现在已经施工面积已经到了30万平方米。超过的面积我们并没有勘探过,现在勘探出有文物的地方正是在超过的面积当中,也是很正常的。”
对此,市文广新局文物处处长刘晓明证实了文广新局确实在2009年的时候向地铁公司发文《穗文物581号文》提到规划范围没有文物,“但是2009年的那份报告里面还有一句话:“一旦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文物,应当立即汇报文物部门。”刘晓明说。
另外,刘晓明也表示,2009年的勘探报告中提到附近山岗上可能有文物,希望施工方要注意。而施工方的实际施工范围远远超出了原来勘探的范围。“其实,不管有没有在考古范围之内,施工方一旦发现了有文物,就应当马上通知文物部门,并且停止施工。”
考古所到底有没有
“索要200万元”?
针对中铁二局施工方相关负责人黎志华称,广州市考古研究所相关负责人曾向施工方索要200万一事,昨日,广州市考古研究所主任张强禄回应表示,并不存在“讹钱”的情况。200万是合同经费的具体数额,堪探合同写明经费50万,发掘经费140万,加起来刚好约为200万,但都有签署合同的。目前50万考古勘探经费合同已经在5月21日签署了,而发掘经费140万是考古研究所拟定,该合同目前双方还没签。
张强禄向记者出示了5月21日地铁公司和考古研究所签署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合同》,合同里明确了勘探经费为492855元,地铁公司将要在合同签订日后的1个月内向考古研究所支付60%的合同经费。在考古研究所向地铁公司提交勘探工作报告后的一个月内,地铁公司向考古所支付30%经费,余款待资料完成归档由政府单位指定终审单位考核完成之后支付。每次收到经费,考古研究所将向地铁公司提供《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昨日,广州市考古研究所所长冯永驱跟记者详细解释了考古挖掘费用的情况。考古勘探和挖掘的费用按照相关规定,一般分为三个等级:上、中、下。“在我们的考古挖掘过程中,经常碰到施工单位跟我们讲价还价。一般来说,我们都会采用中等的收费标准,如果对方还是觉得很为难的话,甚至还会降到下等的标准。”冯永驱说,地铁六号线的勘探费的合同施工方也多次沟通过。
考古勘探和挖掘的费用,考古所一般分为三部分使用。“一部分的钱用来支出考古勘探和挖掘;一部分用来对出土文物进行研究,而另外一部分则用作后续保护经费。”冯永驱说。
[新浪网-信息时报]
广州责令10个工作日内查清毁墓真相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张玉琴 通讯员 李妍 余洋
昨日(6月18日)下午,广州市市长陈建华主持召开本届政府第71次市政府常务会,听取了最近备受关注的5座先秦古墓被毁的处理情况汇报,陈建华表示不能轻易放过此事。广州市政府已成立调查组,并要求用10个工作日完成调查,查清责任。
成立调查组10工作日出结果
在昨日市政府常务会后的即时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赵冀韬就广州地铁六号线二期(萝岗车辆段)工程工地大公山遗址被破坏及相关处置情况进行了发布。“先秦是南越文化的源头,此次5座先秦古墓被毁,我们深感痛心。”赵冀韬说,陈建华市长指示,不能轻易放过。对破坏古墓者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做到对社会负责,对历史负责,对后人负责。
赵冀韬说,对此次5座先秦古墓被破坏事件,市政府已成立调查组,指定由一名市政府副秘书长任组长,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法制办、监察局、建委、规划局、公安局等部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共同组成调查组,用10个工作日时间完成调查,查清责任,提交调查报告。同时,市文物部门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对遗址留存部分进行抢救清理,不遗漏任何文物遗存。
赵冀韬还说,接下来,将由各区、县级市负责,区、县级市文化部门具体实施,开展对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和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地毯式排查,依据最新的文物数据对文物现状和历史文化遗存进行认真检查核实,加强保护,防止同类破坏事件的发生。
焦点问答
萝岗段的文物已经受到保护
记者:对被毁古墓有什么相应的补救措施?
赵冀韬:现在对于施工现场已经开始了抢救性发掘,一个是更加明显的标界,对已破坏的现场也正在开展排查,一点文物遗留也不会剩下,对已经挖出来的土堆也要开展排查。
记者:昨天去现场还发现有一台勾机在施工,对于这种边做考古边施工的现象有无改善的办法?
赵冀韬:根据国家文物法律法规的规定,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前必须进行考古的堪探和挖掘,发现线索后再进一步实施勘探。我们对这片地区的考古是严格按照国家的考古规定程序进行操作的,在考古过程中完成一片,移交一片,以保证城市建设和考古的同步进行。绝对不存在考古勘探现场中同时进行考古和施工的情况。我们在事件发生后,已经对边界进行了标示和抢救性发掘工作。因此可以确定的是,现在萝岗段的文物已经受到了保护。
记者:被毁的古墓是否还有保护的价值?
赵冀韬:5座古墓已完全被毁,残留的只是一些文物碎片。
记者:有施工单位说考古所向他们索要200万考古费,对这个事情有无调查?
赵冀韬:按照国家文物保护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文物勘探挖掘的经费是由建设单位来支出,而计算标准,是由国家财政部等6部委专门制定了文件,明确规定了这个考古勘探发掘的定额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这部分经费应该怎么测算,应该由谁负责。因此,考古所所提的要求都是按照国家相关的文物保护规定的。
记者:10个工作日之后,调查结果公不公布?可能会采取何种方式的追责?除了罚款会不会有别的处罚?
赵冀韬:调查结果是否公布将按程序来确定。对于法律责任问题,根据相关条款规定,视毁坏文物的情节既有行政责任也有刑事责任。届时,将根据调查结论的实际情况进行严肃追究。
记者:5月1日新出台了文物保护规定,里面规定最高是给予50万元的处罚,也不属于刑事责任。请问调查出来后,若是施工方的责任,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赵冀韬:法律责任是有很多种的。按照法律规定,因为下位法是不能超越上位法的,所以制定的规定是根据国家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得出的,所以最高罚款是50万元。需要承担什么类型的责任要看具体的调查结论,需要负什么责任,就要负什么责任。
各方反映
地铁公司:很高兴 执法总队:继续查
“听说市政府专门成立跨部门的联合调查小组来调查此事,我们今天就不作回应啦。”昨日,广州地铁公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调查时兴奋地说。
在昨日下午考古部门专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后,针对考古部门出现的几个疑问:第一,地铁的施工面积从17万平方米扩到30万平方米,为何没有向文物部门申请?第二,在今年6月6日那天,广州市考古所主任张强禄曾陪同广州地铁方在事发现场,当时已发现有出土文物,是否有这回事?第三,考古方是否有直接跟施工方协商过经费等三大问题,广州地铁均不给予回应。地铁方表示,既然广州市政府已成立联合调查小组,“我们接下来的工作重点就是全力配合调查小组的调查工作,一切问题由调查小组来判定。”
市委将组织跨部门调查小组对古墓被摧毁的事实进行调查。对此,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副总队长江南表示:“市委组织的调查小组工作主要针对案件事实进行调查,我们这边的行政问责调查工作还是会继续。”对于记者担心执法队伍跟考古所均属于文广新局管理,是否会存在“偏袒”情况,江南表示:“这种担心是多余的,现在市长都开始关心这件事情了,事情的解决一定会尊重事实,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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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双台”被毁事件
同样10个工作日内查清
昨日下午的市政府常务会还听取了越秀区诗书路民国建筑被无证拆除相关处置情况的汇报。经初步了解,该地块的拆迁许可证已于2012年8月过期,属无证连夜拆除行为。市政府将成立调查组,并将于10个工作日给出调查结果。
4次约谈建设单位未果
广州市规划局总规划师林隽在会后的即时新闻发布上表示,对越秀区诗书路民国建筑被无证偷拆表示痛心。经初步了解,该建筑物位于历史城区保护范围内,建设用地单位为广州翠桦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该地块的拆迁许可证已于2012年8月过期、且并未获得批准延期,也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无证连夜拆除行为。
据介绍,对于该建筑,广州市规划局会同文物主管部门组织召开了两次专家论证会,并委托广州大学完成了专业的建筑评估。专家论证和评估均认为妙高台1、3号、金陵台2、4号留存的构件和诗书路69、69-1号的建筑是民国时期兴建的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近现代建筑,应该保留,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保护。根据专家论证意见,规划局先后两次致函市国土房管局、越秀区政府、越秀区文广新局要求暂缓拆除。
根据市规划局意见,市国土房管局发文通知广州翠桦置业有限公司暂缓对越秀区诗书路两幢房屋的拆除。此后,规划局会同市国土局制定了收地和保留建筑继续建设的具体方案,并于今年1月17日、3月5日、4月23日、6月4日四次约谈建设单位,商谈按照保留建筑优化方案,但商谈未果。
全市地毯式排查旧建筑
林隽说,对于诗书路民国建筑偷拆一事,市政府决定成立调查组,指定1名副秘书长任组长,对本事件进行全面、细致、负责任的调查,将会依法依规做出处理。对涉及的当事人,不管是谁,绝不姑息。据悉,该调查结果也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同时,林隽表示,广州市规划部门将积极推进《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的制定,在立法中创设历史建筑预先保护制度;积极推进《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海珠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等保护规划的编制上报工作、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修订,以及上述法律法规的上报审批工作。此外,为加强对目前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广州将在前期已经完成的历史城区内已批未建的地块的2万栋旧建筑的普查基础上,配合市区文化管理部门再次对全市尤其是已批项目、在建项目进行地毯式排查,并且建立联动、联防机制,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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