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06-07-09
土地市场信息如何透明化?套型面积和项目如何落实“90平方米”措施?如何按照时间要求对已审批和未审批的项目用地区别对待?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的总量、结构、节奏如何合理确定?供应地块大小如何认定?别墅类、低密度住宅如何认定?……在国土资源部日前召集的座谈会上,来自各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百余名负责人就诸如此类的一系列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房地产开发“地根紧缩”政策将长期坚持 资料图
近日,国土资源部召集土地利用司、部下两家直属研究机构,以及10余个省市国土部门负责人,针对土地利用中的一系列难点、热点问题进行了大讨论。记者从内部人士处了解到,虽然此次会议对一些问题并没有达成共识。但是,此次讨论却可能对土地供应方面的补充条款以及今后的土地管理政策的形成起到直接影响。
百余名负责人齐集
6月30日、7月1日两天,恰逢九部委“十五条”出台满一月之际,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和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以及北京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杭州、南京、厦门等35个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百余名负责人,齐集北京友谊宾馆进行座谈。座谈的核心问题是,如何贯彻落实“国六条”精神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直属于国土资源部,堪称国土系统的“智囊”,许多政策都出自这里的专家学者。而参加此次会议的官员,不是各地国土资源部门的负责人,就是主管土地利用业务的负责人。
据了解,为了方便不同地区间的交流,一二线城市交叉分成三个小组一起讨论。其中每组包括约30人。据参会的相关人士透露,国土资源部主要负责人全程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分别听取了各小组讨论。会前,国土资源部负责人特别表示,大家不要有顾虑,要畅所欲言,要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讨论问题。
坚持“地根紧缩”不动摇
房地产开发“地根紧缩”政策长期内将不会动摇。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在会上强调,必须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城市房地产开发用地只能是在总量严格控制下适度增长,而且土地供应的目标将坚持以中小户型住房建设为主。
贠小苏表示,国务院出台的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措施,其基本出发点是要逐步解决和保障城镇绝大多数群众的住房需求。考虑到我国国情、民情,城市房地产开发必须坚持节约集约用地。这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政策。“十一五”期末,我国必须保有18亿亩耕地,实现这个目标压力很大。而同期生态退耕、新增建设用地、自然灾害损毁等将占用不少耕地。因此,城市房地产开发用地只能是在总量严格控制下适度增长,必须坚持以中小户型住房建设为主,促进我国房地产业科学发展。
贠小苏强调,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在土地调控中责无旁贷,要积极主动地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更好地发挥土地供应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作用。
10大问题切中要害
由于是内部讨论,所以大家比较放松,讨论的问题也切中要害。会后,相关人员将讨论内容总结为10大问题。而据记者了解,实际讨论的问题远多于此。
记者注意到,包括“各地落实国务院有关宏观调控政策采取的措施”在内的每一个问题,都非常具体。
“主要是了解情况,沟通交流。”记者事后采访国土资源部土地管理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对于这些敏感问题,自己也在思考之中。
座谈会上提到的问题都很有针对性。例如土地闲置问题,据记者了解,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相关人士就曾表示,虽然在相关文件中认定非常清晰(即“已开发房产项目的建设面积占建设总面积比例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均视为土地闲置”),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很难执行。
“有时候政府对土地的规划变了,有时候开发企业申请的建设许可证迟迟批不下来,时间耽搁就超过了一年。”该负责人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问缘由地给予罚款或收回,“执行难度很大”。
对此,记者采访的一位专家却提出了不同看法,“对闲置土地的认定条文很清晰,操作上应该没有难度,因此关键还要看地方政府的态度。”该专家说。
有人士分析,虽然此次会议仅仅是对一些问题进行讨论,并没有达成共识,但是此次讨论却可能对土地供应方面的补充条款以及今后土地管理政策的形成起到直接影响。
10大问题一览
一 各地落实国务院有关宏观调控政策采取的措施;
二 如何加强土地市场、地价动态监测制度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有什么好的建议和做法,如何确保数据的准确、及时上传;
三 在不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前提下,如何在土地供应年度计划的实施中落实房地产调控的各项要求,特别是把70%落实到位的具体措施、具体办法;
四 如何科学预测需求,合理确定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的总量、结构、节奏和供应地块大小,如何根据市场形势制订合理政策;
五 套型面积和项目如何落实“90平方米”措施,如何按照时间要求对已审批和未审批的项目用地区别对待;
六 闲置土地和开发企业囤地、空置地的详细标准,如何认定,在实际处置中有哪些困难,有哪些更好的措施;
七 别墅类、低密度住宅如何认定,在实际供地中如何操作;
八 两个规范和补充合同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相关政策建议;
九 判断未来一至两年内房地产市场的形势,新的调控政策对房地产开发土地供需的影响,房地产二级市场税收政策调整对房地产一级市场的影响,进而对土地市场的影响;
十 如何加强对土地出让、转让环节的监管,维护土地市场秩序;如何加强房地产开发用地的供后、开发过程中的监管;对这几年违法违规用地处理的难点和问题及处理对策。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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