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腕反腐十年路
中国特色反腐倡廉是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道路的具体道路之一,是与中国发展相适应的一条反腐倡廉之路,体现出执政党反腐倡廉的主动性、自觉性、自律性
在今年初召开的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中央再次将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到重要位置。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十七大首次把反腐倡廉建设同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并列,构成保证党的长盛不衰的整体方略。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越走越宽。
观察十年来的反腐倡廉之路,中国共产党不断探索和把握反腐倡廉建设规律,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既坚决惩治腐败分子,又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坚持惩防并举的方针,把惩治与预防始终贯穿反腐倡廉全过程。
例如,2005年1月,中央正式颁布实施《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确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作出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战略决策,提出拓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领域的要求。
从2005年2月到2006年6月,全党开展了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活动中广泛开展学习廉政勤政先进典型和警示教育,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
十七大报告再次强调:“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这是发展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关键。
2008年5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工作规划》颁布实施,建立惩防腐败体系并实行每五年为一周期的工作规划制度,这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重大创新。
2009年,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将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
2010年,《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发布,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明确为反腐败国家战略。
2011年12月,《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制定下发,全国31个省(区、市)和70个中央部门围绕清权确权、优化流程、公开运行、考核问责等全面推开了此项工作。
时至今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拓宽、成效渐现,《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工作规划》已如期实现,着眼未来,执政党将更有信心、有能力、有办法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