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淮滨自行放宽国家超限标准15吨,司机称提前交数千元罚款可超限一月
8月1日,河南省淮滨县司机杨华(化名)开着一辆“超载”的大货车,主动去淮滨县马集镇的超限检查站办罚款“月票”。去年开始,当地货车司机为了少被处罚,每月月初,到县城的超限站交钱,不同车型缴纳的费用不一样:三轴车(前后有三排轮胎的汽车)需缴纳5200元,两轴大车(前后两排轮胎)缴纳4400元,小车缴纳3300元。
不过,拿到“月票”后,车货总量也不能超过当地的规定。去年5月,为了治理超载超限(下简称“治超”),当地政府规定三轴车车货总量不能超过45吨,两轴车不能超过35吨,分别将国家超限标准放宽15吨。按国家规定,三轴车车货总量不能超过30吨,两轴车辆不能超过20吨。
采访中,当地政府不承认“月票”的存在,但记者调查证实,该收费形式确实存在。相关专家指出,淮滨县这种“先开票后上路”的形式是违法的,同时也不能自行提高超限标准。新京报记者
李超 河南信阳 报道
每月开5200元罚单才能上路
到8月1日,信阳淮滨县司机杨华7月的“月票”已过期。
每到月初,他要去超限检测站缴纳5200元,领取当月“月票”,才能“安全”上路。
当天上午,杨华将载着沙石的货车开到超限检测站(位于淮滨县337省道与216省道的交叉路口),过地磅显示重量43吨,领到一张“初检单”。
在办事大厅里,5名工作人员分别负责收款、记录、填写单子、出罚款单,里面已有10名司机在“交罚款”。
杨华照着现场备好的承诺书抄写:“我郑重承诺:在公路运输过程中,不超限超载,不加帮改型,不飘洒污染公路环境物质,严格按照国家道路运输法律法规运行,服从治超中队管理,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杨华交了钱,在一些空白单子上签字、按手印。一名交警记下杨华的车牌和喷标号。
杨华交了4200元后,顺利领到8月份的“月票”——对两项违法内容进行处罚的票据,一项1000元,一项3200元。每项处罚中,都有一张“河南省罚没收入统一票据”、一张《违法行为通知书》和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两项共6张票据。其中,罚款1000元的票据盖有“豫S216线淮滨超限超载检测站”的收费专用章,违法事项“违法超限运输”;罚款3200元的票据盖有“河南省淮滨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的专用章,违法事项“擅自使用改装车辆”。
一个月前,杨华交了5200元,据其提供的票据显示:7月1日交了4200元,其中3200元罚款内容是“擅自使用改装车辆”;1000元是“超限运输”的罚款。7月2日,他又交了1000元,处罚内容是“超限运输”。
据当地多名司机介绍,每月初要交上5200元,才能“安全”上路。
“要是趟趟罚,你们受不了”
当地司机王师傅说,开“月票”时,按当地规定,三轴车辆过磅总重要低于45吨,违法超限运输罚款1000元;超过45吨,罚款2000元。
很多司机怕麻烦,他们宁愿一次性交清5200元。王师傅说,如果遇到重量低于45吨,检查站就会想法让车重超过45吨。比如,会找些人站到地磅上,或让后面的货车车头开到地磅上。
当地一名司机提供3月—6月的罚款单:3月罚款分别是3000元的“超限运输”和2200元的“擅自改装车辆”;4月罚款5200元,内容是“擅自使用改装车辆”;5月罚款是3000元的“超限运输”和2200元的“擅自使用改装车辆”;6月罚款是3200元的“擅自使用改装车辆”和两份1000元的“违法超限运输”。
一位货车司机说,他在检查站的显示屏幕上曾看到,所有通过淮河特大桥车辆的信息,包括车牌、轴数、总量和超重等,在屏幕下方还显示“红名单中未缴纳月票车辆列表”等信息。该司机提供了一张今年4月17日的图片,印证此描述。
该图片被媒体曝光,当地政府进行更改,此后不再提“月票”。
8月3日,记者以司机的身份咨询马集检查站一位陈姓工作人员。他说,罚是一次性的,以后(这个月内)不用再罚了。“这个(月票)刮风下雨都能跑,除非上面领导来检查。”
他介绍,每月10日之后不再开票,10日之后如果没开票被抓到,就要扣车学习,罚款1万元。
对于罚款票据没有开全的司机,超过10日不能补票。如果被抓,除了补齐剩余的罚款之外,还要另外再交剩余罚款数额两倍的钱。“反正让你赚不到便宜。”
他介绍,开票后,查到其他违章还要罚款,“不盖篷布最低2000元,滴水罚款5000元,超高超少一点是1000元,超多了是3000元。”
“县里治超不是收钱为主。一针对一线,你们都别想跑车,县里制定政策还是有人情的,不是趟趟罚。要是趟趟抽查、趟趟罚,你们受不了。”陈先生说。
8月6日,河南省淮滨县治超办督察李军说,他们现在采取抽罚形式。目前,该县有货车数量1600多辆,每辆车每天拉5趟,一天有8000趟次的货车路过。“如果是一趟一检,一趟一罚,人也受不了,机器也受不了。”
河南省淮滨县治超办主任曹阳说,“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淮河特大桥上不可能有超过55吨的货车路过。”
45吨标准是与专家研究得来
8月1日,杨华拿到的一份《违法行为通知书》显示,属于违法超限运输,需要“卸载超载货物,并罚款”。在另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写着:“经检测,车货总重43吨,超限13吨,超限率43%,货物为黄沙。”实际上,杨华并没有卸载13吨黄沙。交完钱,他把货车直接开出了大院。
按国家规定,三轴车辆车货总量超过30吨,两轴车辆车货总量超过20吨,属于超限。在淮滨县治超办下发的《淮滨县运输沙石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意见》中规定,严禁两轴车辆超过35吨,三轴以上车辆超过45吨上路行驶。
在该县淮河特大桥的地磅前的显示屏上,会出现过桥车辆的重量。8月2日晚,从21点到23点,记者看到显示屏共显示57辆车,其中大多是三轴车辆,车货总重在40吨左右,最高47.6吨,超限率58.6%。
当晚,有工作人员值班,对未超过45吨的车辆予以发行,而超过45吨把货车开到检查站进行重新检测。
当地司机王先生介绍,有“月票”只能保证45吨之内放行,超过45吨,查到还要再罚款。
“不是瞎定的45吨、35吨(的标准)。”马集超限站工作人员陈先生说,治超办研究这个制度“不是瞎定”,运管、公安、路政等部门的业务人士和专家一起探讨研究,还到外面取经几次才定的方法。
据该县治超办的一份文件显示,“216省道淮滨淮河特大桥是河南省淮河上最长的大桥,坚决禁止超过55吨的超限车辆在车上行驶”。尽管如此,当晚一辆车牌为“豫B048**”六轴货车显示车货总重是129吨。
司机每天有一趟为治超办跑
2010年以后,沙石价格陡升,一车最多能毛赚700元,每天拉五六趟。“三天赚1万”的拉沙暴富,这让越来越多的人进入这支超载队伍。司机杨华也成为其中一员。
随着运输沙石的车辆增多,当地政府开始治理超载超限。去年5月,当地政府抽调交警、运管所、公路局的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治超中队。
当地司机杜先生说,去年8月,政府开始收“月票”。
杨华说,5200元月票折合下来,每天要交180元,“一天有一趟是为治超办跑的”。
“肯定要把月票的钱搞回来。”杨华说他开车是“有多快就跑多快”。有时,他看到路上没人,空驶会达到100迈,而载货车速达70迈左右。
平时,他从早上5点到下午5点,12小时能拉4趟。晚上另外一个司机能拉3趟。
“不跑到7趟就挣不到钱。”杨华说,跑得快节省出时间,就可以多跑一两趟,最多的一天要跑8趟,“时间完全是赶出来”。
他每天行驶在路上,提心吊胆,“开四五十迈的速度,有时连车都刹不住”。
■ 回应
淮滨县治超办
罚款交财政绝不敢扣留
8月6日,淮滨县治超办主任曹阳对收月票的事情予以否认,他说,“我们没有收过月票,月票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谁敢干这事啊?我们是罚款,不叫月票。”
为什么每月三轴车都罚5200元?曹回应说,罚款次数不一样,有的车是罚1次,有的是罚2次,还有的罚7次,但一样的车型罚款的数额是一样的。
曹说,对于超限车辆,卸货之后才会放行。平时抽查时,还会查货车有没有加帮。每次罚款之后都会责令司机们割帮,“让他割了,割掉之后就没法(多)运货了”。
对于为什么要“先罚款后上路”,曹阳说:“因为他违规了,啥时间违规,就啥时候罚。”
曹阳说,治超办收到的罚款作为县财政收入,工作人员绝对不敢从中扣留。他表示,既然要执法,就要有成本。但拒绝透露每个月收到的罚款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