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前仅卖215万 七年后拆迁开价1.2亿
重庆有个国企老总与拍卖人员暗箱操作,把国有资产按“白菜价”卖
一家停产国有企业全部资产只卖出215万元,有人称这在国有资产转让中算“白菜价”。但时隔7年后,用“白菜价”购买的国企在拆迁补偿时,却被开出1.2亿元的天价。
重庆市涪陵区检察院接到国企老总与拍卖人员勾结低价贱卖国企的举报后,查处了蚕食国有资产的多条“蛀虫”。前不久,此案主犯柳中全因犯私分国有资产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索要天价拆迁补偿款
2009年,重庆市涪陵区政府开始启动龙头港码头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约60亿元。然而,在拆迁时遇到了一个“钉子户”。这个“钉子户”开口就要出了1.2亿元补偿款的天价。
相关部门了解到,开出天价的是一家企业老总魏少华。这家企业属于民营企业,是魏少华在2008年买过来的,全称叫重庆市涪陵东凯斯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凯斯公司)。
就在与东凯斯公司的补偿谈判陷入僵局时,2010年初涪陵区有关部门和涪陵区检察院同时接到举报,称魏少华是从柳中全手中购买的东凯斯公司,东凯斯公司的前身是涪陵丝绸集团公司下属国有企业北拱丝厂,柳中全在国有企业改制时通过暗箱操作将该厂由“国”改姓“私”。
柳中全何许人也?他原任涪陵丝绸集团公司总经理。2002年企业改制时,北拱丝厂因经营不善停产,他提出对该厂进行关闭清算,当地政府任命他为清算组组长。
“多年来,一直有群众在举报柳中全,但我们都因没有找到有力证据,无从下手。”8月17日,涪陵区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侦查科长李洪说,这次收到的举报,成了查处柳中全的关键线索。为此,涪陵区检察院从2010年6月开始对柳中全进行立案侦查。
两字之差上演瞒天过海
北拱丝厂要清算,需要先评估。评估报告出来后,涪陵区财政局会同审计局、劳动保障局对该厂处置财产进行了审核。最后,涪陵区财政局下文表示,整体处置北拱丝厂资产,资产包括固定资产308.7万元、无形资产84.2万元和存货29.2万元。同时,明确写明不包括非生产性资产部分,这部分未纳入清算的资产移交当地社区或有关部门管理。北拱丝厂的非生产性资产包括宿舍、电影院、水厂等11处,涉及到的土地有1.1万余平方米、房屋有9869平方米。
在拍卖前,2002年12月的一天,柳中全找到重庆国盛拍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宋建刚,说:“我们想把北拱丝厂的非生产性资产部分也纳入拍卖,该怎么办?”宋建刚出主意说:“你们将财政局批复中的‘整体处置’写成‘整体资产’。整体资产的概念比较模糊,我们拍卖也好解释,也说得过去。”
“而这只是第一步。”李洪介绍说,柳中全的最终目的是想成为北拱丝厂的新老板,为此,他在2002年12月和宋建刚联手,商量通过一些非法手段进行暗箱操作以顺利拍卖北拱丝厂。
找来一家企业陪标
柳中全向宋建刚提出,想以丝绸集团公司职工的名义把北拱丝厂竞拍下来。宋建刚答应帮忙,表示通过设置限制条件即拍卖报名门槛,尽量让更少的人符合竞拍条件。
当得知缫丝生产许可证在涪陵丝绸行业只有丝绸集团公司一家,周边区县很少有企业有这一资质的情况后,宋建刚告诉柳中全,拍卖必须要两家以上的单位才符合要求。当柳中全表示去找一家单位来参加竞拍时,宋建刚对柳中全说:“你们自己把条件设好,我想在双休日将拍卖公告发布出去,因为不上班,这样就可以让更少的人知道这件事情。”
随后,柳中全找到重庆市丰都县一家有资质的纺织公司来参加竞拍,并和对方谈好竞拍事宜。双方约定,拍卖起价是150万元,丰都的纺织公司就举牌到210万元,由涪陵丝绸集团公司举到215万元成交。
让柳中全感到意外的是,北拱丝厂前负责人得知拍卖信息后,也去报名参加竞拍,还交了15万元保证金。临到拍卖日前,拍卖人员告诉他需要缫丝生产许可证原件,而他借用的是重庆市忠县某企业的复印件,所以被迫退出。
到公开拍卖时,只有两家单位参加竞拍,即涪陵丝绸集团公司和柳中全找来的丰都县一家纺织公司。起拍价150万元,两家5万元、10万依次加价,最后柳中全如愿以偿,涪陵丝绸集团公司以215万元成交。
拍卖结束后,柳中全注册成立了东凯斯公司。“柳中全这样做,是为将北拱丝厂变成私有做准备。”李洪介绍说,东凯斯公司成立后,柳中全要求拍卖公司将北拱丝厂的拍卖所有人改为东凯斯公司。拍卖公司为此给东凯斯公司出具了拍卖成交确认书,随后,柳中全安排人到国土房管部门办理了过户手续。
就这样,北拱丝厂的产权所有者就成了东凯斯公司。柳中全及丝绸集团公司的150余名干部职工成了东凯斯公司的新股东。而在东凯斯公司中,柳中全属于绝对大股东,他共投资了64万元股本。
从2003年至2005年,东凯斯公司经营状况比较好,还分了红。但从2006年开始随着丝绸行业的不景气,该公司亏损,部分职工退股,公司资金周转出现了困难。
东凯斯公司最初有150多个股东,到2008年时只剩下七八个了。此时,柳中全瞒着一些小股东,将其股份转让。2008年11月,魏少华在购买东凯斯公司时接受了柳中全开出的3个条件:还东凯斯公司的500万元银行贷款,支付150万元股本转让金,安置东凯斯公司的职工。
私分国有资产受处罚
政府规定不能处置的价值430万元的北拱丝厂非生产性资产部分,在拍卖后也被一起过户到东凯斯公司名下。涪陵区法院一审认定,涪陵丝绸集团公司违反国家规定,在下属国有企业清算过程中,采取隐匿企业财产、虚构交易手段,将430万元国有资产转为职工持股的东凯斯公司所有。柳中全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而时任涪陵丝绸集团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的经孝荣因在拍卖现场具体举牌,并在竞拍成功后,去房管部门将北拱丝厂过户到东凯斯公司。作为直接责任人员,二人的行为均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
办案检察官还查到,柳中全在处置涪陵丝绸集团公司驻深圳办事处的房屋时,贪污了8万元房款。
2012年5月,涪陵区法院以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柳中全有期徒刑七年;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经孝荣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同时,法院对二被告人分别并处罚金1万元和5000元。
李洪称,他们在办案后已经将北拱丝厂不能拍卖资产的产权证收回,并交给了国土房管部门完成产权转移,目前已归还给涪陵区国资委。
原北拱丝厂职工李先生称,“蛀虫”被挖出来,真相水落石出,他们憋了多年的怨气总算吐了出来。
柳中全案件暴露后,办案检察官又查出宋建刚在担任涪陵产权交易所副所长、重庆国盛拍卖公司工作人员期间,在北拱丝厂拍卖中,串通竞买方,收了4000元好处费。同时还查出宋建刚在2007年9月,利用担任重庆联合产权交易股份有限公司涪陵分所主任期间,在为该所选址购置办公场所过程中,收了10万元好处费。2010年底,宋建刚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而漫天要价的魏少华也不干净。魏少华原是国有企业重庆铁路利达运输贸易总公司总经理。1998年,该公司兼并涪陵粮油汽车运输公司和涪陵建筑装修工程公司,成立了重庆市涪陵区大自然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自然公司)。大自然公司也属于铁路行业的国有企业,魏少华被委派担任总经理。
2005年,大自然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时,魏少华与该公司原副总经理胡某一起收受好处费60万元,魏少华分了35万元,胡某分了25万元。案发后,根据案件管辖权,涪陵区检察院将魏少华案移交给重庆铁路运输检察机关。2011年,魏少华、胡某因犯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有期徒刑十一年。
国有资产处置要让更多人参与竞争
北拱丝厂整体处置案,在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主任孙渝看来,“只是国企改革中的一个缩影”。
孙渝称,在前几年国企的兼并、收购、拍卖中,因为诸多的不规范行为,国企资产处置成了一块肥肉,好多人都想去吃一口。而事实上,也有一些人通过非法手段吃到了,也由此“发家致富”。
孙渝称,当前拍卖活动中的串通行为时有所闻,但曝光者甚少。究其原因,是因为串通行为多为密谋策划,外人不易察觉,加之诸行为人通常以相互竞拍的假象掩盖暗箱操作行为,不易被人识破,导致暗箱操作很难曝光。而要达到目的,拍卖资格就要设立不公正的门槛,由此排挤其他参拍人,以确保串通的竞拍人按照商定的数额竞拍成功。本案中,通过设立门槛剥夺了其他竞拍人的竞拍资格,从而使柳中全的目的能够得逞。
孙渝称,根据拍卖法规定,竞拍人不得低于三个,而本案中的竞拍人却只有两个,明显有违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故此次竞拍依法应被认定为无效,竞拍人应当重新竞拍。
孙渝还称,随着机制性保障越来越健全,现在国有资产处置越来越规范了。其实,只要让更多的人参与到竞争中,加上一些机制约束,暗箱操作的空间就被挤兑,最终达到公开、公平、公正。(曾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