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2-08-23
邵阳城管局回应罚款可提成:为调动积极性
“市容监督员配合城管执法人员,对违规行为进行劝导、对轻微违反城管法规的行为配合执法,这是一种探索和尝试。正因为是尝试,在制度设计、人员培训和规范管理上都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22日下午,邵阳市城管局局长王大松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目前,邵阳城管正在加紧制定城管“网格化”制度,确保执法人员和监督员的行为“不出格”。
当天,该局向媒体发布了《关于市容环境监督员有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其中对监督员的设置初衷、管理等问题进行了解释。本报记者龙源
实习生王宇 刘宽宁 邵阳报道
设置市容监督员的初衷:缺少三分之一的城管执法人员
“在省内各地州市中,邵阳市的财力稍差;同时,城市城管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王大松说,邵阳城区内有60平方公里的面积,60万人口,按配置比例,应有300余名城管执法人员,但目前的编制是208人,可以说缺少三分之一的执法人员。
在今年3月,邵阳市委、市政府举行“加快邵阳发展大家谈”活动,其中,群众反映意见最多的是城市管理问题。此后,邵阳市借鉴学习外地经验,推出了城管综合整治的举措,并聘用了1000名监督员,在城管执法带领下,开展市容环境监督和交通安全劝导工作,并授权对轻微违规行为处罚。
“通过广泛的监督员参与,组织发动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营造人人参与、共建共管的社会氛围。”王大松说,这是希望以小成本,解决城市管理的大问题;对于市容环境监督员履行职责问题,他认为,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市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民日常行为的通告》、《邵阳市城区“门前三包”管理规定》、《邵阳市城区市容环境监督员管理办法》等规章。王大松还说,“所以,监督员对违章行为罚款是依法授权的。”
市容监督员的薪酬制度:岗位补贴低,提成是为了调动工作积极性
从8月1日起,邵阳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委托市辖的三区城管局,履行市容环境监督和停车泊位收费管理的职责,实行领导管理市容环境监督员、授权监督员在城管执法人员带领下开展工作,并出台了《市容环境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监督员的行为。
在薪酬上,市容环境监督员实行岗位补贴加绩效工资的薪酬制度。岗位补贴每人每月500元,由市财政统一拨付;市容环境监督员收取的停车泊位管理费和罚款全额上缴财政,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前提下,由财政按一定比例返拨工作经费和绩效工资。
为何这么操作?王大松说,这是针对市容环境监督员非正式编内职工,岗位补贴偏低,以激励方式调动工作积极性而设计的薪酬办法。
[整改措施]
“制度设计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王大松坦言,授权监督员对轻微违反城管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这是一种探索和尝试,因此,无论是制度设计还是人员培训和规范管理,目前都还存在不足。
“我们诚恳地欢迎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监督指导,借此促进和改进工作。”针对近期媒体反映的情况,王大松表示城管部门将认真整改完善市容环境监督员制度,首先,严格依法明晰市容环境监督员职责权限,加强素质培训,提高业务技能,依法文明服务。同时,健全完善管理措施,从城管执法人员带班执勤、严格收费票据管理、严查违规行为等方面,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操作。此外,逐步加大对市容环境监督员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改进完善罚款管理制度和财政拨款方式,以利队伍的教育管理。
他透露,目前邵阳城管正在加紧制定“网格化”管理方案,确保城管执法、市容监督员的工作行为、职责范围“不出格”,以此切实提高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
[潇湘晨报]
相关评论
什么年代了,还搞“罚款提成”?
如果你在邵阳城区违章停车,立马就可能被一群市容监督员“包围”,并开出一张10元罚单。据《潇湘晨报》报道,邵阳市城管局聘用千名市容监督员替城管执法,罚金将上缴给区财政,及时结算后,其中80%将返还奖励给监督员本人。
寻找“执法替身”,委托职能机构之外的人员行使执法权,显然是违背法律意志的。公权民赋,职能机构只有履行的义务,并没有委托和转包的权利。但不仅是邵阳,株洲、湘潭、武汉等不少地方却“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为了管理成效或其他目的,无视法律私自让渡执法权。这样的行径,无疑是“以违法治违法”。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罚款等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要说这些地方毫无法治观念,恐怕不够客观。邵阳市法制办就很清楚,“监督员无执法权,开罚单不合适”。但如此“不合适”的做法为何大行其道?或许和地方政府的急功近利有关。
邵阳想治理一些不文明或违法行为,本可以从更多的方向去求解:譬如交警等执法部门,以身作则、严格执法,起到应有威慑作用;譬如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参与,督导与规劝不文明行为……如此种种,比聘“市容监督员”罚款都要好,最起码都是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的。不过,这些合理合法的方式,“缺憾”在于它们不能速成、成效不够“显著”。
为什么很多地方迷信和依赖罚款手段,因为这种治理方式效果立竿见影。邵阳给市容监督员80%的提成,则让提成变为“监督”的强大动力。如此,大概不难洞见公共治理者急功近利的思维和心态。但是,这种“以违法治违法”的行为,即便短期来看效果“显著”,长期来看,只会让公共治理走入越来越糟糕的境地。
面对没有执法权而又来罚款的监督员,容易引发与市民的冲突,陷入法律纠纷。而且,在提成80%的“激励”之下,很难保证“罚款权”不被滥用。从邵阳违章停车司机被监督员“包围”的情况来看,这种“提成罚款”已经给当地民众的生活带来困扰。如不能得到及时遏制,后果殊难预料。此外,“以违法治违法”,损伤政府的公信力,其本身的危害和市民个体的违法行为相比,有过之无不及。
监督员罚款“提成”,背离了法治的方向。法治谈了这么多年,为何还有类似“罚款提成”的行为?和一些地方政府急功近利、外在监督乏力有关。纵观各地公共治理的诸多领域,类似邵阳的“代替执法”和激励机制还并非罕见,成效速成的思维之下,公共治理难免背弃法治和伦理而剑走偏锋。而以非正义的、简单粗暴的方式管理社会,结果恐怕只会是旧弊未除,新乱又现。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