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公正平台   创造宽容环境

WELCOME TO 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树育健康心态   共谋高尚事业

科学热点
科学新论
专家论坛
科学观察
科学讨论
科学杂谈
科学轶趣
科学成果
科学论文

 

老太太接诈骗电话 一生积蓄63万元瞬间“消失” 呼吁加强信息保护


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2-12-22

 

老太太接诈骗电话 一生积蓄63万元瞬间“消失”

  @誓死帮妈妈找回被骗走的积蓄(17日):12月11日,我家的天塌了。妈妈接到诈骗电话,说是有人利用她社保卡关联的工行卡洗钱,随后通过网上银行被诈骗团伙骗走近63万元。这是妈妈一生的积蓄,一瞬间不见了。

  微追踪:

  12月17日晚,网友“菲菲”以“誓死帮妈妈找回被骗走的积蓄”为内容发布数条求助微博,引起大量转发和关注。博主称:其在南昌的母亲11月底接到诈骗电话,对方称有人通过她社保的工行卡洗钱。在骗子层层诱导下,最终通过网上银行被骗走所有积蓄,共计62.98万元。

  “菲菲”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骗子是如何得逞的?本报(江西日报)官方微博记者进行了核实。

  来电谎称社保卡被冻结

  17日晚,记者辗转联系上“菲菲”(刘女士)。据介绍,11月20日左右,刘女士母亲接到电话,对方称有人通过她社保卡关联的工行卡洗钱160万元,该社保卡已经被冻结,稍后将由检察院向其提起诉讼。

  由于担心账户安全,刘女士母亲按照对方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询问,这期间多次接到电话,而且对方提到的地方及人名都有凭有据。刘女士说:“骗子来电说,我妈妈社保卡内的资金涉嫌洗钱被冻结,户主有很大嫌疑,为了给我妈妈脱罪,要她提供个人信息,包括银行卡号等,还说不能报警,否则会伤害到家人安全。后来,骗子每天通过这个电话和我妈联系。”

  63万元积蓄瞬间“消失”

  18日上午,刘女士向记者出示了母亲被骗走所有积蓄当天的银行流水清单。刘女士介绍,骗子在与她母亲电话联系的过程中,得知她有基金在12月5日左右赎回,共62.98万元,对方就在这笔款项到账当天(12月11日)加了她母亲的QQ,说是传输文件,让她母亲启动了远程协助功能,并插了U盾。

  “插上U盾后,我妈就条件反射地输入了密码。他们瞬间就转走了所有存款62.98万元,然后电脑黑屏无法开机。我妈开始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后来取钱时才发现钱没有了。”刘女士说。

  警方已介入调查

  “母亲今年58岁了,事发至今情绪一直不稳定,她无法接受所有积蓄被骗走的现实。”刘女士告诉记者,这笔钱是母亲为给她买房攒下的积蓄,近63万元瞬间被骗走,对母亲打击很大。

  12月13日,刘女士在问清楚情况后向警方报案,南昌市东湖区公安分局刑侦第五中队受理了该案。刘女士表示,她之所以网上发微博曝光这件事情,是因为骗子太猖狂,希望大家不再上当受骗,同时也希望此事能引起公安机关的重视。

  18日,记者联系上东湖区公安分局刑侦第五中队,证实刘女士已经报案,目前警方正在调查当中。“电话诈骗遇到不少,但这种运用电话和网络合伙诈骗的案子比较少见,犯罪分子甚至还用上了电脑病毒等手段。”经办此案的熊姓警官表示,由于骗子账户在省外,他们调查取证需要时间,也希望报案人多一份理解。

  19日,南昌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针对此案还特意发布了防范电信诈骗的“18招攻略”。

  @南昌公安提醒:防范电信诈骗最根本的措施就是要提高自身的财产安全意识,不要轻信他人,不要贪图便宜,对不清楚的信息及时到公安机关咨询。

    [江西日报]

互联网企业、行业机构呼吁加强信息保护:共同筑起信息保护墙

新华网北京12月22日电 题:共同筑起信息保护墙——互联网企业、行业机构呼吁加强信息保护

新华社记者 张辛欣 郭宇靖

刚买车,就有保险公司发来短信;刚看房,就有装修、租赁公司来联络……特别是在网购时代,钓鱼、诈骗等事件时有发生。网络信息安全形势愈加严峻,信息安全由谁来保护、怎样保护?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调查显示,在最近半年遇到过支付不安全事件中,遭遇虚假网站欺骗占64.4%,位居首位。其次是支付账号或密码被盗,占19.2%。中国反钓鱼网站联盟数据显示,上半年我国共处理13923个钓鱼网站,其中,支付交易、金融证券、媒体传播三类网站共认定并处理钓鱼网站的数量多达11118个,占处理总量的80%。

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秘书长石现升说,域名系统不稳定、技术手段花样繁多、信息保护体制不健全等原因,使得目前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状况并不乐观。信息安全事件不仅危及网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同样也给企业的信誉造成严重影响。

“个别网站,为了追求商业利益最大化,忽视网民的隐私安全。网站服务商们,必须要采取安全措施,提升管理水平,承担起妥善保管用户个人数据的责任。”网络安全公司奇虎360首席隐私官谭晓生说。

谭晓生认为,这些责任包括:不必要的数据不收集,不必存的数据不保存,数据安全传输,敏感数据加密存储,敏感数据分级访问控制等。

大型网上购物商城之一——京东商城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网站架构复杂,保证所有的登录点都有相同的安全策略是维护信息安全的第一招。

数据安全传输、敏感数据加密存储也是保障信息安全的关键之举。不少互联网企业表示,将通过采取安全的账号加密传输和加密存储机制,采用灵活的验证码系统和风险分析系统等方法,保障用户信息安全。

此外,网站服务商还应防止内部员工窃取用户隐私,不滥用用户信息谋利,并完善、做好网络安全防范措施,预防网站信息被拖库的现象发生。

新浪、京东等互联网企业表示,将履行企业责任,加强信息保护,共同净化网络环境,同时建议行业协会、研究机构从第三方的角度加强技术检测和认证,并通过定期发布安全报告、黑名单等方式对公众加以提醒。

谭晓生介绍,国际上一些大公司用公开源代码的方法来接受公众监督,并选择独立第三方机构来托管源码以备检测。他建议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借鉴这种模式,加强对网络的检测和监督。

此外,政府机关作为相应的立法和监管者,同样将是网络信息保护的一道重要防线。京东、新浪等建议,网站、政府、企业“三位一体”,合力保护网络信息安全。

“希望国家尽早就个人信息保护问题进行立法、出台相关标准或指南对网站信息安全的技术建设进行规范、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抵制信息泄露行动。”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秘书长石现升说。他透露,协会近期将筹备成立移动互联网工作委员会,对开展移动互联网服务的企业进一步规范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措施。

     [新华网]

 

 

 

相关评论

让网络社会与“法治”兼容并行

  近日,北京市杜女士家的冰箱坏了,她到网上查到所谓该冰箱的“全国统一服务热线”,打电话找来的维修公司却是一家“李鬼公司”,被坑了600元钱;她原想报警,但警方说这个金额达不到立案标准(据焦点访谈)。

  网络信息的混乱不止于此,批量贩卖个人信息甚至形成巨大的灰色产业链,网络上快递单号大量倒卖,严重侵害公民隐私权;南京许某等人居然通过在网上购买他人的个人征信记录,刷卡套现非法牟利。最近,成龙的新片《十二生肖》在上映之前,盗版居然已在网络流传。

  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贩卖,虚假信息泛滥,盗版问题严重,钓鱼网站更是多如牛毛……网上的种种乱象,严重妨害了正常的网络社交、网上商业活动,“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网络到了需要用法律严格规范的时候了。

  的确,近两年来微博、无线网络应用迅速发展,人们的生活已离不开网络,相应的法律公共服务也应该跟上,才能让网络走出“虚拟世界”,走进每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现实世界。这就是要让网络社会与法治社会实现兼容并行,绝不允许个别人利用网络侵害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个人信息权,不让网络成为谩骂、造谣乃至犯罪的温床。

  法者,定纷止争,划出权利和义务的边界,才能让人们更好地行使权利。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说:有良法;良法得到普遍遵守,才能有法治。网络法治也是如此——首先需要有良法。

  2000年9月,国务院就公布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了《刑法》,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规定为犯罪。2010年的《侵权责任法》就网络侵权做出规定: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网上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对侵权行为未处理,或明知侵害他人权益而未处理,将承担连带责任。

  但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目前的立法“基本上是以单项法律或相关规定的形式出台,并没有一般性法律。这导致对个人信息的定义过于抽象,实用性不高。现在迫切需要制定的是对个人信息的一般性定义及规范的法律”。而且《侵权责任法》所明确的网络侵权责任,不是“公共执法”,而是需要“私人执法”——即当事人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但由于互联网自身的特点,在诉讼过程中,个人取证非常难,对受害者来说,这样的诉讼成本高、收益低。所以,就需要由政府为公民提供网络法治的公共服务,主动监管、纠正网络不法行为,让法律为网络权利护航。

  互联网法律早已是各国立法的重点,相比之下,中国内地在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执法方面,都有很大完善空间;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立法,正当其时。法律所达之处,权利才能容身。

    [新京报]

织好保护个人信息的“法网”

任俊明

买了新房,装修公司电话就“接踵而至”;孩子还未出生,手机已被奶粉推销电话打爆……这样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怎样泄露出去的?对此类问题寻根究底的同时,网络个人信息安全的问题也暴露在公众面前,如何保护好此类信息,是全社会共同面临的问题。

事实上,随着网络成为人们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之而来的,与现实世界相类似的各种特征也越来越多地展现在人们面前,比如说网络犯罪、网络欺诈、垃圾信息、黑客攻击、侵犯个人隐私和网络恐怖主义等越来越多的网络犯罪行为不断出现,其危害对象已经不仅仅是个人,甚至已发展到严重影响国家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安全的程度。对此,唯有织好网络个人信息安全的“法网”,才能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

织好这张“法网”,就必须斩断利益链。在信息时代,个人信息所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正是不法分子铤而走险,贩卖个人信息的驱动力。保护公民个人信息,首要的是从源头上堵住个人信息“流出”的漏洞。环顾现实我们发现,能够导致个人信息泄露的途径确实不少,在互联网领域而言,各类个人注册信息是危险系数最高的。斩断利益链,就要加强对网络运营公司的管理,对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在法律的框架内严格处理。

织好这张“法网”,需健全个人信息保护机制。目前,我国涉及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虽多,但相关规定条款过于分散、操作性不强,由此也导致公民维权面临成本高、取证难等问题。同时,在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的法规中,金融、电信等领域的相关规定较为具体,而对职业中介等一些机构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则比较缺失。解决这些问题,建立一部专门、权威的法律必不可少,提高执法力度,为公众建立一道信息泄露“防火墙”也很重要。

    [新华网]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必须尽快立法

白靖利

据央视报道,江苏警方近期破获一起倒卖个人信息案,犯罪嫌疑人称,不仅能搞到手机号、户籍信息,甚至能用5分钟定位一部手机,误差不超200米。

在享受高科技带来便利的同时,网民也深受个人信息泄露之苦。据上海社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的一项调研显示:97.4%的受访者表示曾收到垃圾短信或骚扰电话,六成受访者认为个人信息环境不太安全。层出不穷的案例表明,网民缺乏信息安全知识普及教育、不法分子利用个人信息谋利甚至形成灰色利益链、缺乏有效的保护机制成为个人信息泄露严重的主因。

个人信息泄露,轻则影响心情,重则危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因此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势在必行。

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应当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立体保护伞。具体而言,政府工作人员当起表率作用,把保护公民信息当作职业操守。为此,除了加强保密教育,形成保密观念之外,还应健全监督约束机制。既要打击泄露公民信息的行为,更应全程监控收集、使用和披露公民信息的行为,从源头上遏制缺口。

对公民个体而言,应该具有一定的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认真关注信息安全知识,在上网注册、登记填表时注意个人信息的保护。当个人安全信息遭遇侵害时,应当挺身而出,坚定与此类现象作斗争。

要想解决个人信息泄露“顽疾”,最终还应回归法治轨道。目前,我国缺乏相关标准规范和专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对采集公民信息的机构网站缺乏相应的规定,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当务之急,应当加快立法,形成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

今年4月,广州市法制办邀请有关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进行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研究,提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条例专家建议稿。与此同时,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也宣布,《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已编制完成,正按照国家标准审批程序上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我们也希望国家相关部门尽快立法,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作者系新华社记者)

    [新华网]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须用法律“利剑”

周继坚

个人信息遭泄露会带来什么?除了一堆骚扰短信、骚扰电话、推销广告等之外,有时还会遭遇网络诈骗,蒙受巨额财产损失。从媒体报道来看,此类案例并不鲜见,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刻不容缓。

在信息时代,网络个人信息不仅与个人身份识别、财产支配息息相关,更渗入到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而网络的特性,又使个人信息保护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一方面,网络的互联性使信息被更加广泛地分享,个人信息往往被一些不法分子轻易获得;另一方面,网络的匿名性又使不法分子在“广撒网”网罗诈骗对象的同时,在受到打击之前侥幸逃匿。

恶意泄露、利用他人信息,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一些利用他人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所涉金额之大、受害人数之多、侵害结果之重,都已经不亚于其他犯罪行为。

要保护网络个人信息安全,法律是最好的“利剑”。一些人之所以铤而走险,除了丰厚的利润诱惑,还因为游走在模糊地带,自恃可以不受法律的制约。鉴于此,唯有以法律的准绳对网络个人信息保护划出“红线”,将盗用贩卖网络个人信息定性到违法犯罪的高度,才能有效整和各方面执法力量,进而有效打击犯罪行为,震慑犯罪分子。

    [新华网]

网络信息安全亟需法律“保护伞”

张玉胜

随着网络传播技术的日益普及,“信息提速”已成为这个时代的重要特征。但人们在享受快捷与方便的同时,也面临着个人信息泄露的巨大危险。

防不胜防的公民信息泄露事件,不仅侵犯了人们正当的隐私权,也干扰着公民的正常生活,甚至危及到个人财产保障和生命安全。为公民信息安全撑起一把法律“保护伞”,不仅势在必行,更是刻不容缓。

鉴于时下个人信息被泄露的多发性与隐蔽性,其行为已远超道德范畴而成为社会公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尽管有专家提出“由行业组织依据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则,照顾行业特点,制定行业信息保护的规范”的建议,不失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但由于相关行业的趋利本能,加之其相对于公民个人的地位强势,这种“自律式”的保护行规并不靠谱,而且即使出现违规也往往疏于问责。 因此,必须把保护个人信息上升至法律的层面。

事实上,就目前法律体系而言,关于个人信息保护也并非无法可依,据研究者统计,目前我国约有40部法律、30部法规和近200项内容涉及个人信息保护事宜。不过,由于分别来自多个部门,政出多门和有失规范的碎片化管理,不仅让个人信息的概念模糊,也缺乏具体可行的操作标准,加之执法主体缺位,其执法效果可想而知。鉴于个人信息内容宽泛和涉事行业林立的现实,为此,人们期待一部法制统一、顶层设计、权威至上的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尽快出台。

    [新华网]

 

 

   

 

 

 

诚信为本

经商做人

 

北京鼎正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anbaoelee@sina.com

 


 

电催化裂解快速污水处理

快速污水处理系统,可以有效地氧化分解污水中生物菌群难以氧化的含苯类有机物、氰化物、氨氮化合物等各种严禁直排江河的具有高度污染性的物质。适宜于处理化肥、农药、制药、印染、制革、化学合成、电镀、石化、焦化、微电子等各个行业排放的各种污水。

Tel:010-62063238

anbaoelee@sina.com

 


 

消毒氧化设备

自来水、循环水消毒系统改造,通过安装次氯酸钠发生器设备可以取消不安全的液氯消毒方式,更能保障饮用水有利人体健康。

Tel:010-62063238

anbaoelee@sina.com

 


 

 

 

公司简介 | 公司服务 | 公司诚聘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sciencehuman.com,All rights reserved.

科学人网站工作部暨北京鼎正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联合主办

  http://www.sciencehuman.com  京ICP备05003557   科学人 网 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