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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汽车召回条例 违反黄灯信号以教育为主暂不处罚


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3-01-07

 

严格执行汽车召回条例 促公共安全迈上新台阶

新华网北京1月6日电(记者南辰)《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从部门规章到国务院条例,曾经先行带动中国召回制度前行的汽车召回将迈上法治的新台阶。而认真贯彻好、执行好这一条例,也将使中国汽车社会的公共安全水平迈上新台阶。

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回首汽车召回制度在中国走过的路,也正折射出依法维护公共安全、促进产品质量提升过程的艰难。

从在国外召回在中国不召,到2004年召回规定实施后,洋品牌、国产车、自主品牌等在国内的“第一召”艰难起步,汽车召回制度逐步沿着法治轨道深入前行。而召回条例正式施行的日子,正值十八大精神在基层、各部门、各领域贯彻落实的过程,这将使条例落实得到东风相助。

在记者看来,法规执行好、落实好都离不开宣贯和普法的前提。在这方面,质检总局将组织编写《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释义,并起草实施意见,指导条例贯彻和实施。媒体和相关汽车企业、地方主管部门乃至汽车消费者,也应高度关注。

具体说,媒体应为条例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并加大对群发性故障投诉的监督力度;主管部门应当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并及时利用典型案例树立条例执法威信;汽车企业则应积极实施主动召回。尤其是那些从没有召回记录的企业,在国外或者中国港澳台地区召回却不在内地召回的企业,不要以身试法。

此外,记者认为,参照国际惯例,结合当前汽车业转型升级的大趋势,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汽车召回条例施行后,主管部门应当联合公安交管、保险监管等职能部门,重点突破道路交通事故的召回质量追溯机制和召回相关信息共享机制。

例如,据公安部交管局介绍,2012年截至11月15日,全国因车辆安全性能导致人员伤亡事故6064起。在车辆安全性事故中,制动不良事故占64.9%、制动失效事故占11.6%、照明与信号装置失效事故占9.3%、爆胎事故占3.2%。如果说汽车召回是为了消除公共安全隐患,那么群发性质量问题引发的交通事故已经实实在在地伤害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和召回质量追溯。

召回条例的落实也正值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改革的大潮。如何让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感受到新条例的保护,如何以维护公共安全为抓手倒逼产品品质升级,这应当是推动条例落实的根本动力。有此为依托,严格执法就会得到民意的支撑,企业的理解,社会的赞扬。

    [新华网]

公安部:违反黄灯信号以教育为主暂不处罚

新华网北京1月6日电(记者邹伟、史竞男)公安部交管局6日表示,已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门对目前违反黄灯信号的,以教育警示为主,暂不予以处罚。

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表示,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两个新部令自1月1日实施以来,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从实施一周的效果来看,新规在规范驾驶行为、减少交通违法、预防重大交通事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已初步显现。

目前,一些群众比较集中地对“闯黄灯”的相关处罚规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此,公安部表示高度重视,感谢广大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公安部将深入听取各方面意见,科学论证,根据我国道路交通管理的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对违反交通信号灯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形和处罚规定,更好地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新华网]

公安部辟谣新交规8个传言 否认开车抽烟记分

公安部近日修订发布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简称123号令),调整了多项交通违章的扣分分值。对新交规,互联网上有8个说法流传广泛。对此,记者日前采访了公安部相关负责人。经过求证,这8个传言都存在误读。这位负责人强调,123号令根本不涉及罚金问题。

传言一 超速驾驶,记6分

权威解读:公安部123号令对超速驾驶制定了严格的记分规定。

一是超速驾驶一次记12分的情形有: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二是一次记6分的情形有: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三是一次记3分的情形有: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传言二 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权威解读:酒驾分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饮酒后驾驶为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醉酒驾驶为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ml。

123号令作出了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的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醉酒后驾驶营运或非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

同时规定,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需要提醒的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申请驾驶证。

传言三 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权威解读:当汽车高速行驶遇到意外情况紧急制动时,正确使用安全带可以将驾驶人和乘客束缚在座椅上,避免或减轻碰撞伤害。

为督促驾驶人使用安全带,规定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

传言四 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权威解读:123号令根本没有相关规定。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也应当使用安全带。

传言五 行驶途中接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权威解读:驾驶机动车时应当保持高度的注意力,及时发现和处置路面出现的状况。而接打电话会分散驾驶人的注意力,影响发现和判断、处置能力。

对此,123号令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记2分。

传言六 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权威解读:这一传言是严重误读,123号令根本没有相关规定。只是一些地方有作出关于行驶途中不能吃食物等方面的规定。

传言七 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权威解读:公安部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123号令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由原来的一次记6分提高至一次记12分。

传言八 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权威解读: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驾驶人违反交通信号的行为,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同时予以记分。

为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有效警示驾驶人,公安部123号令规定,对违反交通信号的驾驶人的记分分值,由一次记3分调整为记6分。

    [人民网-人民日报]

3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的不能申领驾驶证

新华网长春1月6日电(记者周立权)新交通法规实施后,引起广泛热议,针对以前多次发生因“毒驾”造成人员伤亡案件,记者采访了吉林省长春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他们表示,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3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的不能申领驾驶证。

长春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规定3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的,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3年的,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驾驶证。

据了解,公安交管部门在受理驾驶证申请时,会核查申请人是否有吸毒行为记录,审查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对3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以及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3年等情形的,将不予受理。同时,申请人在申请驾驶证时,应当如实申告是否具有以上不准申请的情形,并对申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新华网]

 

 

相关报道

济南交警支队:“红绿灯群”黄灯从来不亮

新华网1月7日讯(记者 韩元俊)针对网传济南市工业南路会展中心附近设置10组红绿灯,被网友戏称为闯黄灯扣分的“陷阱群”一事,新华网《第一回应》栏目记者6日致电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警支队在其官方微博上回应称,该路段设置的红绿灯只有5组,基本已经实现绿波带,而且由于电缆铺设问题,黄灯从来不亮,不存在闯黄灯扣分“陷阱”之说。

据介绍,济南市工业南路会展中心地段系2004年规划,由济南东区工程指挥部负责施工建设。信号灯、交通设施等均由施工单位建设完毕后移交给交警部门管理。经交警部门反复调试,现基本已实现绿波带。

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新华网记者,绿波带就是在指定的交通线路上,当规定好路段的车速后,要求信号控制机根据路段距离,把该车流所经过的各路口绿灯起始时间做出相应调整,以确保该车流到达每个路口时,正好遇到绿灯。

“由于地下管线故障,崇华路、会展西路、会展路、会展东路和颖秀路黄灯根本就不亮,哪来一路闯黄灯之说?”上述负责人表示,该路段一共5个路口5组红绿灯,网传的10组红绿灯不实。

有微博网友发帖证实,这一路段的确只有5组红绿灯,而且由于绿波带的设置该路段还很顺畅。当地媒体记者现场探访发现,该路段绿灯过后会有三四秒黑屏,然后红灯亮起,黄灯根本不亮。

对此,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解释,信号灯之间光缆连接不足,但铺设光缆不是交警部门能解决的,已与有关部门协调加强光缆建设,通行情况肯定会进一步改观。

    [新华网]

 

 

相关评论

民生政策:充分讨论才有共识

  公布民生政策方案,事先让民众“吐槽”,总比事后招来批评好。如果不经讨论,实行政策的突袭,让民众毫无准备,很容易让民众产生不适应乃至惶恐心理,这其实是最大的不稳定。

  近期,网络上的热点不断,一些涉及民生的政策在网民之间引起激烈争论,包括闯黄灯、异地高考、以及打车难、摇号、限行、限购等一系列与民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话题。

  处罚闯黄灯、异地高考,作为重要的民生政策,甫一公布就争议频频,而解决打车难、摇号、限行、限购等民生政策,或久久解决不了问题,或面临公平性等质疑。这不仅令政府公信受损,也让民众对相关部门的施政能力,产生怀疑。

  这些政策之所以引发民众议论,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出台前缺乏充分的公共讨论,这些政策的制定,相关部门多是内部研究,不是透明决策。

  或许,许多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前,做过研究论证,但无论如何,这些都难以代替民众广泛参与的公共讨论。政府有政府的视角和智慧,民众有民众的眼光和见地,这二者是互补的,缺一不可。政府看到闯黄灯带来的交通安全风险,民众则更看到复杂的交通路况使得许多时候闯黄灯不易避免。政府对打车难,一次次拿出整治措施,而在民众眼中,投诉拒载却仍非易事。民众的想法尽管许多时候是感性的,但他们表现出的草根思维和智慧,却有独特的决策参考价值。

  在“闯黄灯”等公共讨论中,尽管,一开始网络讨论非常激烈,各种声音都有,但在这样的集体讨论中,许多有价值的观点逐渐沉淀下来,政府和民意之间,不同群体之间,逐渐找到共识。其中,在“闯黄”争论所达成的安全行车共识,是公安部门花多少宣传费也换不来的结果。

  公共政策不经由公共讨论,就不可能达成共识。在网络时代,各种技术条件,为便捷的公共讨论创造了可能,因此,政府部门应善用这些条件,运用媒体、网络等渠道搭建公众讨论平台。如,现在许多部门都有政务微博,而通过微访谈等形式,很容易与民众展开互动。

  十八大报告提出,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可我们遗憾地看到,在许多政府部门还是存在着替民众包办一切的思维,忌讳将政策付诸公议。事先公布民生政策方案,让民众讨论,总比事后招来批评好。当看到,透明的信息发布,充分的公共讨论,只会让民众对政策接受形成心理准备,这就让政策变化对民众心理的冲击降至最小。相反,如果不经讨论,实行政策的突袭,让民众毫无准备,很容易让民众产生不适应乃至惶恐心理,这其实是最大的不稳定。

  当下社会存在着网上和网下两个舆论场。这两个舆论场并没有打通。如今,很多议题在网上谈得很热闹,而网下却没法谈。而网络舆论场中固然有理性的声音,但是也泥沙俱下,众声喧哗,因而,主流媒体专业而理性的声音同样也不可或缺。

  欲让公共政策切实发挥作用,欲更好地形成共识,找到解决方案,势必要打通网上和网下两个舆论场。如此,才能让更多的理性声音传递出来,也才能让公共舆论空间发挥更多的正能量。

    [新京报]

“黄灯”之外,“最严交规”我们还应关注什么?

新华网上海1月6日电(朱翃、杜放)新年伊始,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修订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全面实施,剑指多项交通安全“顽疾”,一时成为社会热议的焦点。“闯黄灯记6分”固然因为争议而引人关注,但“最严交规”的其他一些条款同样需要我们去注意和遵守。

高速陪驾找人不容易

新交规规定,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偶尔上个高速,还要去找驾龄3年的老司机陪同,实在太麻烦了。有时遇到急事,一时半会哪里去找啊?”从事审计工作的刘家伟的一番话,或许道出了不少新手驾驶员的困扰。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员、资深交通法律师张起淮认为,落实“高速陪驾”存在判定、取证上的难题。从驾驶员层面来说,为上高速寻找老司机陪同并非易事。从执法角度,由于“本本族”群体增多,仅凭驾照年限并不能判断实际驾龄。而现实中,高速公路通行也很少对司机的驾龄设限查证。

针对这一问题,交警相关部门表示,此项规定针对从2013年起申领驾照的机动车驾驶员,对于此类新问题,有关部门正在完善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取证方式。上海海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姚俭认为,新交规在判定及处罚上强调“严”字当头,对驾驶人和执法者均提出更高要求。高速陪驾这类规范事关驾驶人生命安全,个人首先需要提高安全意识,马虎不得。

行车接打手持电话当叫停

近年来,因为驾驶员在行车中拨打或接听电话而引发的车祸屡有发生。因此,新交规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一次记2分。

“虽然我也知道开车打电话不对,但一来以前形成了习惯,开车时听到铃声就会去接手机;二来有时碰到领导或重要客户的电话,也不敢不接啊。”任职于上海某外企的康宁表示,“不过既然新交规有了规定,而且处罚也不轻,我还是会去买个蓝牙耳机。”

在上海市一些电子产品和手机配件商店,蓝牙耳机的销售开始火爆起来。一些商家辟出柜台专售蓝牙耳机,有时一天就能卖掉上百副。据商场销售人员说,来选购的顾客多数是“有车一族”,而前来购买蓝牙耳机都是为了应对新交规。

“新交规被大家热议,表明有些条款有待细化落实,有些规定需要司机朋友们尽快改正陋习来适应,而热议背后更反映了大家正在越来越重视交通安全和有序出行,这正是我们乐于见到的。”上海交管部门负责人表示。

正确悬挂机动车号牌需重视

根据新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未悬挂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一次罚款200元,记12分。这就意味着,一旦被查实存在上述违法行为,驾驶人将必须重新接受交规培训和考试。

这一处罚的严厉程度,更甚于“闯黄灯”,然而,就在新交规落地后的首个工作日,北京、上海多地均查处了为数不少的号牌违法行为,一众司机直接“回炉重造”。正确悬挂、安装机动车号牌亟待重视。

据了解,元旦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北京就处罚了291起涉牌交通违法行为,涉牌司机均被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而当天在上海,交警同样查处了上百起涉牌交通违法行为,仅杨浦区当天上午一个小时左右就查处了7起涉牌违法行为。

交管部门表示,涉牌违法是一种主观故意性强,对社会、群众危害极大的交通违法行为,存在诸多交通安全隐患,涉牌车辆驾驶员极易放纵驾驶、不守法规,而导致发生交通事故。交管部门表示将持续加大对涉牌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新华网]

新华网评:黄灯的功能,是“准备停止”

  最早的交通信号灯只有红绿两个颜色。20世纪初,随着汽车的激增和车速的提高,人们又发明了黄灯。有资料说,美国底特律的警官廉姆·波茨于1920年发明了首个由红黄绿三色组成的四方向交通信号灯,安放在底特律伍德沃大街和密西根大街的交叉口。另外的说法:黄灯的发明人是在美国GE公司工作的华人工程师胡汝鼎,让今天的中国人挺有面子。

  无论是谁的发明,黄灯作为交通信号一大历史性进步为全球所接受。

  说到黄灯的作用,在中国交通管理体系中的解释,是有些语焉不详的“警示”;而在欧美,表述清晰直白:“准备停止(ready to stop)”。在这些国家,黄灯亮时,开车已到达停车线,一脚油通过合理合法。(此时,人行横道还是红灯状态,过街行人还在安全区等待)。由于黄灯设置简单有效,在全世界普遍实行近百年。近年虽有绿灯读秒倒计时的发明,由于技术和成本的限制,根本不可能在城乡路口完全取代黄灯的功能。

  说到在意为“停止”的红灯闪亮之前,设置意为“准备停止”的黄灯作为缓冲的科学性和必要性,我们可以用一个简单常识来说明:小学生齐步走,老师的口号是“一二一,一二一,立—定”。“立”和“定”一定要喊在两个拍子上,喊在一个拍子上,或者把“立”字省了,突然一个“定”,可以想见,小学生的队伍必然前后撞成一团。孩子步行尚且如此,对于时速几十公里的汽车,把黄灯当红灯来要求驾车人,是何等的荒唐和危险。

  即使那种“在黄灯亮起时,车身的一部分越过停车线的,可以通过,不扣分”的解释也一样不靠谱。让一个驾驶者在眼睛看到黄灯闪起的瞬间,要同时作出:汽车是否越线?是否立即刹车?还是迅速通过?多种抉择。谈何容易!

  有关部门最新关于黄灯停车的解释,把红灯的功能前移赋予黄灯,估计对任何驾驶者都是一个技术考验,没有失误几乎是不可能的。以至于众多网民吐槽说,现在遇到绿灯,比红灯还紧张。我已多次看到驾车人遇绿灯时,在停车线前“一慢二停三通过”,城市整体车速下降,拥堵加剧已在意料之中。

  而把闯黄灯这种难以避免的失误,等同于闯红灯、酒驾一类恶意违法,给予记六分的强度惩戒的思路尤其失当。两次失误就要暂扣驾照,进班学习,这是造成广大驾驶者,尤其出租、公交司机等以开车为饭碗者上路后精神压力的不可承受之重。现在的当务之急是交管部门可以考虑接受民意,降低闯黄灯扣分力度,以缓解驾驶者精神压力。

  对于有媒体提出,有关部门合并黄灯与红灯的功能,是否有悖法律的问题。最根本的解决办法,是由《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法》的制定颁布者——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关的释法。(新华网评论员 李安定)

    [新华网]

别急着给“闯黄灯扣分”

  湖北武汉去年曾因“闯黄灯扣分”而引起巨大争议,“现在好了,有了公安部的123号令,我们依法处罚更有底气了。”1月3日,武汉市公安交管局新闻发言人陈骥说。

  “绿灯行,红灯停”这个比较好掌握,可是介于这之间的黄灯呢?却不容易把握,有的刚一出钱黄灯就亮了,有的应惯性的原因,想停在线内也难刹住车,要握好黄灯,因而还得有个提醒。

  以往因对黄灯没有采取扣分,闯黄灯的现象普遍存在,有的把其当作最后冲刺,放大油门横冲而过,而见黄灯亮时立马停住者,反而遭来后面车主不满,本以为可以冲过去,因前车拦住,又得停个几十秒,甚至一两分钟,由此招来喇叭的责怪。殊不知闯黄灯异常的惊险,在红绿灯交叉之时,许多车已作好准备,随时冲出,就是相差那么几秒,万一闯红灯者闯的时间不准,或者遇到其它意外,岂不是要出大祸?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计,今年1月至10月,全国因闯红灯肇事导致交通事故4227起,共造成798人死亡。基中不少是行人闯黄灯所致,闯黄灯是一只无形的杀手,是拿生命开玩笑。

  依照《交通法》规定,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既然是警示,就表示危险,警告不能逾越,当然此种警告,不是一概的就停止,与红绿灯相比有区别,即:黄灯闪时已过停车线的继续通行,没过停车线的禁止通行。也就是说不能见到黄灯出现后,还硬闯,如果把黄灯当绿灯看,那还要警示干嘛?

  有的说“闯黄灯要扣分,不如把黄灯取消算了”此话不妥,交通安全不比其它,如果只有红绿灯,而不设黄灯,就难衔接。红绿灯三个互相对应,互相制约,缺一不可,少了黄灯事故更多。真正来说黄灯不是绝对的不能走,而是不能闯,这是两个概念,闯黄灯意味着没有缓冲,引发危险,而过了黄线不走也不行,同样危险,因此,这个交接期应该认真的把握好,一句话就是不能闯。

  然而,要将交通新规光闯黄灯扣分的规定落到实处,光要求驾驶者还不够,交通部门也应有相应的配套措施,而最重要的是提醒装置实行倒计时,让驾驶者能够把握该停还是该往前,有了此种倒计时,不仅使绿灯亮时不会造成扣分恐惧,放慢速度,而且能够起到预警的作用,因而,不应急着扣分,在倒计时装置完善后再来扣分也不迟。(钟学城)

    [千龙网]

“黄灯很忙”背后“焦虑很多”

  2013年元旦,“黄灯很忙”——1月1日零时起,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修订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登记规定》正式实施,其中“闯黄灯扣6分”的规定引来媒体和公众的极大关注,争议颇多。

  这争议,一方面是因为扣6分的“重典”。学过交规的人知道,驾驶员交通违章违法行为一年内记满12分就要重新参加培训并考试,也就是说,如今只要闯两次黄灯就得到交管部门“回炉”了。另一方面是因为在一些车主看来,要保证不闯黄灯有时真是强人所难。根据现行规定,黄灯亮时,只要机动车车身任何一部分已越过停止线便可以继续通行,不认定为闯黄灯。反之,如果任何一部分都没有越过停止线,就只能刹车。然而,机动车开在路上都是有一定时速的,就算刹车踩得再狠,要停下来也需要一定距离,因为惯性使然。物理学中,有一个概念叫“停车视距”,即车辆从发现障碍物,采取制动到完全停止的距离。有专家做了测算,以每小时40公里的车速行驶,汽车的停车视距是45米,如果减去一个车身长度,要在停止线前停止就需要40多米;30公里的时速行驶,停车需要25米;20公里需要15米。

  现实中,很多路口的信号灯均没有倒计时,也就是说,黄灯什么时候会亮无法预料。为了保证不闯黄灯,驾驶员必须提前几十米便将车速降到极低以便随时可以停下,可如此一来,通行效率恐怕又成了问题。突然亮起的黄灯,必然带来突然踩下的刹车,难免造成追尾。不闯黄灯或许可以自己控制,但不被追尾谁能保证?

  黄灯的作用究竟是什么、黄灯亮时到底该走该停,恐怕一直是颇具争议的问题,此前还有车主因为闯黄灯被罚而提起行政诉讼,认为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黄灯亮时,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不能通行。”如今有关部门以闯黄灯引发诸多交通事故为由对这种行为给予严惩,其初衷当然可以理解,毕竟比通行效率更重要的是通行安全。

  这些道理车主们都懂,从媒体这几天的报道来看,大家也在尽量配合着新规的执行,早早地减速慢行。然而,针对这一问题的争议还在继续,深圳等地明确表示暂不处罚“闯黄灯”,网络上,网友纷纷吐槽“闯黄灯”,汇报着追尾的“倒霉经历”,交流着早早将时速降到20公里以下的经验,同时批判着有关部门的“不谙世事”、违反牛顿第一运动定律(惯性定律)、拍脑袋决策等等。重罚利剑高悬之下,昔日的“勇夫”败下阵来,可这似乎包含了太多不满和无奈。

  新华视点的认证微博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三个信号灯各司其职,交管部门将黄灯作用归于红灯,不仅技术上难以做到,且明显违法。行政部门规章与法律相抵触,该怎么办?

  “黄灯很忙”,这背后有人们对如此规定是否科学、是否尊重行车规律和现实的怀疑,但更多的恐怕是对某些现实问题的焦虑。比如,焦虑自己万一黄灯亮了停不下来怎么办?并非有意为之却不得不面对严厉的处罚是不是有些冤?焦虑自己可能被追尾或者追尾他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焦虑本已时常拥堵的交通状况因为人们纷纷减速慢行而更加恶劣……

  大家对出行效率、行车安全、处罚是否正当的焦虑,都是对自身权利的焦虑。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对执法公正性和公信力的焦虑,是对公权力面对涉及公众利益问题时该如何平衡的焦虑。而这样的焦虑在此前不少公共问题的处理上,人们早已领略一二。

  闯黄灯当然可以重罚,但前提应该是可以确定黄灯何时会亮,“随时会亮”的逻辑实在有点儿荒唐。就拿此番同样被加重处罚的遮挡号牌、开车打手机等行为来说,只要驾驶员注意,这些行为都可避免,违法可能面临的后果、风险都是驾驶员自己可以控制的。而要避免闯黄灯,显然没这么简单。

  闯黄灯当然可以重罚,因为路上行人的生命是天,但有关部门在立法之初是否做过科学评估,是否将中学课本已经告诉我们的“牛顿定律”原理融入科学立法之中?

  “黄灯很忙”,不是人们一味地抱怨和吐槽,而是一种典型的“中国式焦虑”。

  “民意亮起黄灯,权力何去何从?”(林琳)

    [新华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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