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3-01-20
本报讯连日来,北京因雾霾导致大气重度污染乃至极重污染引发社会热议,防治大气污染相关措施也急需法制保障。昨天,北京市法制办全文发布《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向社会征求意见。草案明确规定,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可能发生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市政府应当及时发布大气污染公告,采取强制性应急措施,包括责令排污单位停产、部分停产、部分机动车停驶。
北京执行严格控污措施
草案称,北京是国务院确定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规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在达标之前,市政府可以采取更加严格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草案明确北京市对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按照空气质量改善计划,逐步削减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为此,将采取一系列治理措施:调整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控制燃煤总量,减少燃煤污染,逐步淘汰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高污染企业,实施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强化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管理,确保在用车达标排放,减少高排放车辆,淘汰老旧机动车;对扬尘污染控制实施精细化管理。
聘监督员盯紧大气污染
草案细致划分了相关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职责: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发改委、经信委、公安、交通、住建委、市政市容委及城管部门,在各自领域控制监督管理,规划、水务、农业、国土、园林绿化、质监、工商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草案还明确,市和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聘请监督员,发现、告知、劝阻大气污染防治违法行为。
违规排污最高可罚百万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对于“屡教不改”的排污企业开出了可以重复惩治的巨额罚单。规定为“多次违反本条例同一规定的,具有监督管理职权的部门可以在上一次罚款金额基础上加倍处罚,但单次罚款最高不超过一百万元”。
北京市法制办表示,新的条例将替代现行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草案送审稿征求意见截止期限为2月8日。
视大气污染情况分区域限行
重污染天可责令部分机动车停驶
对于大气污染突发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草案做了详细规定。
按照草案要求,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可能发生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市政府应当及时发布大气污染公告,采取强制性应急措施,包括责令排污单位停产、部分停产、部分机动车停驶。责令排污单位停产、部分停产的措施,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实施;责令部分机动车停驶的措施,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在上述应急措施之外,草案还对“在用车区域限行”做出规定:市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按照车辆的排放水平、使用年限或者车型,在一定区域内采取限制机动车行驶的交通管制措施。机动车违反这一规定进入限制行驶区域的,由公安交通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处罚。
此外,草案还积极倡导泊车熄火:在学校、医院、宾馆、商场、办公场所、写字楼、公园等周边地区停车超过3分钟时,驾驶者应当主动熄灭汽车发动机。
据了解,此前济南、南京、长沙等地均已考虑将单双号限行作为应对大气污染的应急措施。北京会不会步这些城市后尘,在重污染天实施单双号限行呢?对此,交通专家徐康明表示,此举对于缓解大气污染来说,是有必要也是有效的措施。但北京市政府会不会采取该项措施,还要看相关部门评估后才能确定。
不过徐康明认为,由于雾霾天具有不确定性,单双号限行的时间也可能因此无规律可言,这会使得这一政府指令缺乏一定的可执行性。他建议,雾霾天单双号限行可以以政府指令进行规定,但以人性化执法,在政策推行初期,以教育为主,暂不进行处罚。
城市公园烧烤可罚5000元
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不得设在居民楼
在对餐饮项目审批时,草案也严格了规定,要求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废气的饮食服务项目,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如果违反这一规定,可以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与此同时,在新改扩建产生油烟废气的餐饮单位时,建设单位应当事先予以公示、书面征求相邻单位和居民的意见,并将对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通过专门的烟道排放油烟、废气等污染物,排气筒高度应当高于周围20米范围内居民住宅建筑;应当设置油烟和异味处理装置等污染物处理设施。
此外,北京还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树叶、枯草;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在城镇地区的公共场所露天烧烤、骑墙???烧烤;在人口集中地区加热沥青,未密闭或者未使用烟气处理装置;在居民住宅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新建、扩建服装干洗场所。依据罚则,如果市民在城镇地区的公共场所露天烧烤、骑墙???烧烤,将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污权交易
企业超额排放将从下一年指标中扣除
草案明确北京实施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制度。规定现有企业根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核定,取得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新增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可以通过市场购买或者企业内部调剂等方式取得。
对于市政府重点工程中涉及重大民生的,需要通过调剂取得所需新增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经过市环保局核定后,获取相关指标。
而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排污,暂扣排污许可证,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将其超过总量指标的量从下一年度排放指标中扣除。
北京市环境交易所董事长杜少中表示,在排污权交易初期,配额分配由政府主导,但排污权交易应满足四个方面条件,买方、卖方、中介以及核查核证机构。他说,碳交易核查核证相对简单,因为计算企业排放了多少二氧化碳,可以根据企业使用的煤、气、油、电,按比例系数就可以计算出来。但排污权交易的各项污染物并不好核算,比如二氧化硫,如果是来自于煤的,那每一种煤的硫含量不同,脱硫的能力不同,所以排放的差异很大,而各企业安装的在线监测系统,是否运行,实际运行效果如何,管理部门并不知道。所以核查核证是很关键的环节,否则企业如果通过其他手段能够解决排放量的问题,还有谁愿意花钱买?所以监管惩处不力,不但会使市场需求减少,总量控制也将付诸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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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雪乘夜来雾霾悄然去
于前日开始的新一轮重污染天将在今天挥手离京。据市气象台昨晚预报,从昨天夜间开始的降雪过程会给京城带来中到大雪的降水量。市环保监测中心表示,降雪对污染物的累积将起到有效的抑制作用,今天北京的空气质量将明显改善,预计全市将达到“良”的水平。
昨天上午,北京持续雾霾天气,能见度和空气质量较差。北京市环保监测中心表示,上午10点,全市各地区PM2.5监测结果空间分布差异显著。东南及偏南部地区浓度水平依然很高,北部及西北地区持续保持良好水平,城区情况居中。市气象台于昨天下午4点解除了大雾黄色和霾黄色预警信号。
到了昨天傍晚,由于大气活跃程度依然较差,空气湿度上升,污染形势不容乐观。昨晚8点,记者在北京市环保监测中心的网站上看到,城区多个站点的空气质量依然在五级重污染的水平,而房山、大兴、亦庄、平谷等京西南、京东南地区仍处于六级严重污染。
市气象台预计,从昨天半夜到今天白天,京城自西向东将有一次中到大雪天气过程。预计大部分地区累计降雪量可达2~5毫米,其中西部地区降雪量较大,可能超过5毫米。降雪将在今天傍晚前后趋于结束。
市气象台提醒,由于此次降雪持续时间较长,积雪明显,道路湿滑,会对交通有明显的影响。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孙乾 王硕 黄海蕾
[京华时报]
相关评论
治污“有所作为”,先让媒体“有所作为”
媒体在环境治理上的“有所作为”,一方面体现为对某些政府部门行动迟缓的批评,经由这种批评,切实推动政府的治理行动。另一方面,媒体的报道也负有动员民众参与、促进共同治理的作用。面对公共环境事件,任何有意无意的忽略和遮蔽,都不应该成为媒体的主动选择。
随着笼罩在多个城市上空雾霾天气的渐渐散去,人们的心情也渐渐平复下来。不过,公众不免担心,说不定什么时候雾霾又重新来过。那么,如何才能走出这令人窒息的“十面霾浮”?
1月15日,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谈及空气污染治理问题时说,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及时并如实向公众公开了PM2.5的数据。积累问题是个长期过程,解决问题也需要一个长期过程,但是我们必须有所作为!这一表态立即引起各方高度关注和殷切期待。
不过,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一次,公众舆论罕见地发出了大量的吐槽之声。这其中,网友的纷纷调侃,甚至自发监测污染数值,分享应对秘笈,等等,自不待言;而众多媒体长时间的持续关注,也让人印象深刻。特别是,在代言民众诉求与追问官方态度方面,媒体的表现可圈可点,十分抢眼。可以说,在这一次的雾霾天气应对中,媒体确实做到了“有所作为”。
毋庸讳言,随着开放社会的形成,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政府部门以往已成惯性的纵向比较,显然已经很难说服民众了。而面对极端天气事件,如果大讲过往治理成绩的做法,亦与现代社会潮流格格不入。每一个公民都有权利生活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环境治理既是政府天然的职责,也是公民重要的权利保障。作为社会公共价值平台的媒体,有责任、有义务报道事件真相,表达公众诉求,一点点地推动社会进步。
媒体在环境治理上的“有所作为”,一方面体现为对某些政府部门麻木迟缓的批评,经由这种批评,切实推动政府的治理行动。空气、水等均属于公民无法选择的公共资源,政府固然应该及时披露真实的监测数据,但更应该采取积极有效的治理举措,“起而行之”。
另一方面,媒体的报道也负有动员民众参与、促进共同治理的行动。环境即是人的活动的总和,也因此,每一个人都是一个潜在的污染源,不仅有自我防护的必要,也有共同创造一个美丽新世界的责任。媒体通过对空气污染成因的真实披露,可以引导民众反躬自省,摒弃种种不环保的生活方式,从而在一个更广泛的层面形成一种“同呼吸、共责任”的社会共识。
事实上,纵观此次雾霾天气的媒体表现,正是因为践行了这些原则和做法,也才会在动员民众、推动政府、凝聚社会共识等方面取得良好效果。可见,媒体的“作为”云云,关键体现在其对公共立场的坚持、公共价值的守护乃至公共利益的捍卫上。面对公共环境事件,任何有意无意的忽略和遮蔽,都不应该成为媒体的主动选择。
当然,这一事件也从一个侧面昭示,政府应该以更公开、更透明、更坦诚的姿态面对媒体、面对公众。公众知情权的获得、公众参与的扩大,不仅不会增加社会的不安,反而会因此而消弭风险、化解危机,共同开创一个“美丽中国”的新局面。
□胡印斌(媒体人)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