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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舆情解读:要求官员财产公开已成为社会共识


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3-01-30

 

今日舆情解读:要求官员财产公开已成为社会共识

(2013年1月28 星期一)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情分析师 何新田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见习分析师 刘 翔

一、热点事件概述

综合今日舆情数据,今日舆情热度最高的事件是“官员财产公示一系列话题”,热度最高的单条网络新闻是新浪新闻: “高铁车厢仅3人却告知车票售罄 官方称不熟电脑”,截至今日上午11时,“官员财产公示”相关话题位居今日舆情热点排行第一位,已有至少17万网友参与讨论和超过1.5万条网友评论。

今日舆情热点:官员财产公开话题引各方热议

相关链接: http://www.chinanews.com/gn/2012/10-28/4282415.shtml

近期,新的中央领导集体传达出的反腐决心与意志,正在引领新的一轮反腐浪潮;在中纪委不久前组织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座谈会上,专家学者们热议官员财产公开,更集中反映了民众呼声;而“表哥”“房叔”“房姐”“房祖宗”的不断出现,也在倒逼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付诸实践。

广东省人大代表、韶关市市委书记郑振涛27日在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披露,作为官员财产公开试点的始兴县,526名副科级及以上干部的家庭财产相关资料将在内部网上公示。

日前广州市政协副秘书长范松青呼吁广州率先试行公职人员家庭财产申报公开,并表示愿做财产公开第一人,而广东省人大代表广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叶鹏智称官员不是百姓的奴隶,财产不必公开。

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一直是舆论关注焦点。日前,陕西“表哥”杨达才的“手表门”事件和广州“房叔”蔡彬的“21套房”事件再次引发公众和舆论热议,事件再次引发社会公众要求建立官员财产收入公开制度的强烈呼声。记者调查发现,尽管遭遇一些现实障碍,财产申报公开的理念已深入人心,未来制度化趋势不可逆转。

二、舆情发展态势分析

1. 舆情发展走势分析

2013年1月20日以来“官员财产公开”话题媒体关注度

1月20日以来“官员财产公开”话题微博关注度

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观察,2013年1月份下旬以来,“官员财产公开”话题在网络和各类媒体上迅速升温,各界舆论上对此话题的讨论如火如荼。其争议的深度与高度达到了一个超高温水平。

财产公开和反腐话题密切相关

其实从1月份中旬起,随着郑州“房妹”事件和陕西“房姐”等与“官员财产公开”相关话题的深入讨论,网络上对官员财产公开的呼声络绎不绝。有网友指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求官员财产公开正在成为社会共识运动。财产公开和反腐密切相关已现共鸣效应。

1月20日晚,《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关于“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的一段话引起众多网友的质疑。胡锡进说:“我认为立即实行所有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不现实。如果强推它,新制造的问题必将多于它要解决的问题。”网民们质疑胡锡进是在“为官员转移财产争取宝贵时间”。有网友进行回复道:医生说,这个肿瘤不能开,开刀立马死!等10年人死了肿瘤就没了。而胡锡进单挑财经小编的段子也在网络上流传甚广。“官员财产公开”话题相关舆情热度也随之出现大幅升温。

1月21日,“官员财产公开”话题相关网络新闻从20日的700余篇猛增至3300余篇,当天的相关微博也从20日的6000余条猛增至9000余条。

1月22日。舆情热度继续升温。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全会上强调从严治党。要要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反腐要打“老虎”也要打“苍蝇”。此消息引发各类媒体强烈关注,而“官员财产公开”话题也随之大幅升温。当天的“官员财产公开”话题相关网络新闻继续猛增至5500余篇,相关微博也增长到14000余条。

1月21日至1月25日这五天的时间里,相关网络新闻数量持续维持在3000篇以上,显示相关话题舆情处于一种全面爆发的状态。

1月25日,广东人大代表广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叶鹏智称“官员也是人,也有隐私;官员是公仆,不是老百姓的奴隶。”建议用摇号办法搞官员财产公开。他的这番讲话引发网络上一边倒地舆论反弹。当天的微博平台上的相关微博数量出现爆发式增长,达到了破纪录的79000余条。仅腾讯微博上一条相关微博就出现了3800多个转播和评论,其读数量也超过180万。

1月26日后,相关舆情热度有所回落,但舆论对此话题的讨论继续深入到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的具体操作。相关舆情数据显示此话题的舆情热度仍然在高位运行状态。

三、相关舆情发展态势分析

1. “官员财产公开”话题舆论长期持续关注

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一直是舆论关注焦点。日前,陕西“表哥”杨达才的“手表门”事件和广州“房叔”蔡彬的“21套房”事件再次引发公众和舆论热议,对于建立官员财产收入公开制度的呼声再次高涨。

2.网友热议:官员财产应彻底公开

部分网民观点摘编:

官员财产应彻底公开

网友“飞黄腾达success”:官员财产要在阳光下暴晒才能干净不发腐,老百姓就是阳光,组织内部公开,依然是怕阳光!

网友“潇潇暮雨42080761”:既然公开了就应该象美国一样,大家都可以查,便于监督。既然你从事公务工作,你就需要如此,如果有意见,请辞职另谋高就,大家还都想当公务员呢,不怕没人。

网友“感恩第一1748247”:官员财产必须全面公开,为官必须公开财产,问题是当前贪污腐败官员成群体化,裸官一人在国内成百万,每年携款外逃官员在上升,重庆裸照官员问题可能是冰山一角,看看现在一些官员干的事情,让全社会看后哭笑不得,形象如此败坏,贪暴到如此程度,让百性难以接受,须严党严纪。

网友“艾晶”:一定要向社会彻底公示财产,否则别当官,公示财产是贪官们不稳定,新疆阿尔泰的试点没有什么意义,流于形式,公示财产要从最高层做起。

官员财产公开不能局限在内部

网友“3852153”:能向社会公开官员个人财产更好!

网友“烟花沼泽604484”:在党内尽向公务员公开有意义吗?如果这样的话给公务员提供了更多学习贪腐的平台。

网友“繁华似锦1251268”公示就是向社会公开,公务员内部公开算什么公示,掩耳盗铃吗?银行存款以及证券投资等也应加入公示之列。

网友“忠诚祖国永辅朝纲”:为什么是党内公示呢?你们为老百姓公干;老百姓也交税养活你们呀!相互都依靠嘛!我们人民群众也应该知道的嘛!为什么不让人民知道呢?

网友“cnyqw”:仅仅公务员可查的公开根本不是公示,公示对象必须是全社会公民。否则财产公示就成了贪腐官吏玩的文字游戏。公示的作用就是为了让全体公民监督这些公仆。现在的官民关系完全颠倒了公民的主人地位。

个别官员抵触财产公开皆因贪腐

网易网友:官员抵触公示财产,或者只少部分公示走过场,大部分隐匿扮清廉, 必有贪赃腐败之嫌

网友“wangxiu0311”:不敢公布财产就是心里有鬼,就有可能财产来路不正,就有可能是贪官!

网友“僧尚1142303 ”:“他承认目前收入差距较大,会顾虑官员财产网上彻底公示后,引起社会反弹,带来不稳定。”只要是合法收入,再高群众也能接受!

网友“nothinh”:他承认目前收入差距较大,顾虑官员财产网上彻底公示后会引起社会反弹,带来不稳定。看来他们确实有太多来路的财产,多得连他们自己都觉得会引起人民的公愤。真是不打自招了。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再找千般理由不公示财产,老百姓也早就心知肚明了。

财产公开没有法律依据

网友“wzc22yy”:法盲,据物权法,强迫公民公开财产犯法。公示公民财产没有法律依据,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网易网友:要求官员财产公开完全不合理。人人均拥有隐私权,我有个小公司,下面也有几十号人,没见他们要求我财产公开。完全是一些想不劳而获又眼红别人的主意。

3.知名网络意见领袖观点

中青报曹林(评论员曹林):官员财产公开不必等上面通知,实际是把皮球踢给了上面,也是在观望和比较,别人没公开财产,我就不公开;等有了通知让大家一起公开,我才公开。大家都等待,都观望,喊一二三“一起脱”。这种比消极的结果就是,大家都不公开。要慢一起慢,要挨骂一起挨骂,集体做“驼鸟”。

王育琨(北京地头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长):人大代表叶鹏智:官员不是百姓奴隶 财产不必公开。“我提倡可以向组织申报财产,但不一定对公众公开。要警惕一些人打着‘民意’的旗号搞民粹主义。”:“要官员公开财产有法律依据吗?全国人大有公布财产公开的法律吗?官员也是人,也有隐私;官员是公仆,不是老百姓的奴隶。”

牛文文(《创业家》杂志社社长、创始人):越来越觉得大赦贪官很有必要。凡官皆比民富,这是常识,只是富到啥程度而已。在这种情况下推行官员财产公开制,要么大面积成体系造假,要么真如浙江官员担心暴露贫富差距引发社会动荡。当然,还有第三种可能,不会搞彻底严格的公开制,就现在这样只打冒出来的,慢慢来。

周京平周京平(湖南株洲职工大学副校长):什么事都等“通知”是一种很不好的习惯,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官员公开财产是违法”的,公示财产后没有人会追究你的法律责任,为什么非要等通知呢?好像这样做有多大的法律风险和政治风险。其实,财产公开于情于理于法都是应当的和必须的。

丁道勤(工信部电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丁道勤)不少官员表示:自己愿意公开家庭财产,但要等上面通知。一句话就把皮球踢给了上级部门。一到关键问题上,就不把民众放在眼里,而是唯上级马首是瞻。这种“等通知”心态,也是一种官场陋习,害怕做先行者和“出头鸟”。

夏博辉(广东华兴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广州深圳佛山市长表态,如有要求,愿意公开财产。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官员财产公开就是最重要制度手段之一。中国发展不仅是经济发展,更核心的是制度发展,用制度管住官员和他们手中权力,是让发展普惠大众的前提。官员财产公开已成为多数官民共识,大胆推进,利在千秋。

彭澎(南方民间智库副主席、省体改会副会长、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员):广东许多官员声明支持财产公开,不管其是否真心实意,但都会在社会上形成一股压力,让中央、省尽快进行顶层设计或试点。其他没有表示的官员以后将面临更大压力,尤其是提拔时刻有多个备选人员时。有媒体要我预测什么时候才有真正的全面方案,我觉得今年内全国性总体方案可能出台,但细则可能要到明年。

高初建(《中华工商时报》副总编高初建):反腐的制度绝不是规定不能做什么,那样的规定多了,事实证明没用。制度的要点应包括:一,官员财产公开,行政公开。二,官员犯罪,追究任用者,监管者的责任。三,媒体和公众批评、曝光官员的举动受保护。四,腐败行为查实,犯罪嫌疑人必受重惩。

4. 网络热议:比财产申报更重要的是公示

公开财产为何会“内心挣扎过”?

广州市政协副秘书长以身作则,公开了他的家庭财产情况。笔者确实钦佩这位官员的胆魄,在官员财产公开遭遇重重阻力因而举步维艰的现实背景下,敢于递交如此提案,敢于率先公开自己家庭的财产,包括房产,确实是需要点勇气的。

然在与记者的对话中,这位官员也坦承内心挣扎过。对于官员财产公开,中央有文件有法规,媒体有倡议有报道,百姓有要求有呼声,公开财产,既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又顺应民意,缘何会有“内心挣扎过”之说?

中纪委日前向中央通报“反腐新动向”,称2012年11月以来,45个大中城市出现抛售豪宅等新动向,部分业主为公职人员和国企高层。看来,有灰色收入有隐形房产甚至有着巨额来源不明财产的官员多多,此事或许真的不是空穴来风,当是不虚。在这样的情形下,也就难怪在公示自己财产时“内心挣扎过”了。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孙立平认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出台,不取决于技术性过程,而是取决于社会力量的博弈,取决于社会对既得利益的阻止能力。反腐败必须诉诸社会,如果没有来自社会力量对权力的监督,反腐目标很难实现。孙立平教授在一篇文章中谈道,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其实并不是一件多么复杂多么困难的事情。他举例说,俄罗斯说搞就搞了,阿富汗这样落后的国家也说搞就搞了,更不用说许多国家是在技术条件更差的(没有计算机和互联网)时代就已经建立这项制度。

本质上,民众呼吁官员财产公开,是基于对腐败现象的无比痛恨,是对廉洁从政,干部清廉、政府廉洁、政治清明以及社会公平正义的呼唤。什么时候都不应忘记,民为邦本。什么时候都不应忘记习总书记说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来源:强国博客,作者:一怒飞冠)

仅靠组织内部监督力量有限

从1987年首次有人提出官员财产申报至今,已经有20多年了。20多年来,中央及地方也相继出台了相关的规定,一些地方纷纷试水,在一定范围探索实行了财产申报,积极意义显而易见。

之所以提了20多年才有这个《规定》的颁布,就是因为困难和阻力重重。这个阻力当然来自于官员自身(虽然并不是全部官员),尤其是那些几十年来获得巨额利益的干部,绝不可能心甘情愿地推行这项举措。

对比1995《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2006《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2010年的规定更加细化和深化。但是,这个规定还仅仅是申报,是向组织申报,因此监督也仅限于党组织内部的监督,无论从力度上,还是从范围上,还都有可以加强的空间,从有些地方的官员财产申报试水情况来看,流于形式的情况也较多。比如中山被“双规”的女市长李启红就是一个典型,《规定》不许买卖股票,她买卖股票;规定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任何优惠条件,但她反其道而行之,利用职权使家族狂揽20亿资产。事实证明,仅靠组织内部监督,力量是有限的,监督,还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

其次,再好的制度、再完善的制度设计,也需要走完程序,走到落实这一最关键的一步。《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颁布之后,应该在部分地方流于形式的经验教训基础上,尽快完善并确立与官员财产和个人家庭财产情况相关的配套制度,以确保这项制度的落实。

再者,中央颁布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其实应该只是官员财产公示的前奏,我们期待官员财产公示的早日实行。只有早日实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才能尽早铲除腐败的土壤,遏制腐败现象。(来源:凤凰博报,作者:王兰)

官员的红色收入、灰色收入和黑色收入

党内监督的一个重大特征就是自己监督自己,这就很容易造成申报多少是多少,而且不公开,等于不报告。这是20多年来官员财产申报问题上始终存在的痼疾。

官员的财产都包括哪些呢?从新疆阿勒泰、浙江慈溪、湖南浏阳、重庆等各地试点实践看,目前党政官员的财产收入由红色收入(工资、奖金、福利以及各类津贴)、灰色收入(有价证券、股票或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和黑色收入三部分组成。灰色收入和黑色收入统称隐性收入,其中前者还勉强可称之为劳务所得或经营所得,后者就是赤裸裸的贪腐行为。

这三部分收入中,官员最乐意填写的就是红色收入,这一点并无阻力。阻力来自后两部分收入,即灰色和黑色那些隐性收入,谁都不会真的写进去,写进去就露馅。这三部分收入中,红色好办,黑色抓住了也没招,最难缠的是说不清道不白的灰色收入。

灰色收入又由两部分组成:一是领导干部个人财产,包括:本人、配偶以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建造、购买的第二处、三处或N处房屋,配偶和子女经营企业或投资入股的情况,公车私用情况以及其他个人赠与与被赠与的财产情况。二是个人灰色收入,包括:从事咨询、讲学、写作、审稿、书画所得收入,出售出租房屋、领办创办企业、产业服务等劳务所得、无法拒收的礼品和礼金及其他收入等。这些收入的申报全凭个人良心,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个人隐私”,谁也拿他没辙。

倒是重庆的制度最有立法根据。据这些规定,官员财产需一年一次申报,并在市人大官方网站和官方指定的报纸上公示,如查实申报不实者将就地免职。但除重庆外,绝大多数的地方党政官员财产并不公示,公示之后也没有看到动真格的情况。省部级以上党政官员的财产收入境况则绝不公开。

重庆的试点经验能否在全国推广,推广后如何查处,又是难关重重。(来源:和讯博客,作者:何志成)

比申报财产更重要的是公示

新疆阿勒泰试点官员财产申报后,国内不少地方都开始跟进。可是,无论是重庆,是湖南,或是浙江,在这种制度前面都加了许多超长的前缀,看看“财产申报制度”前面加了多少重限制,先是司法机关,然后是重要岗位,再是部分——这么多限制还不放心,最后还加了个“试点”。经过这多重的条件约束和设限后,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也被作了无数重缩减,最终已经是严重缩水、甚至已经是面目全非的制度。 这一次中央在申报制度上最大的突破就是,把申报前的限定减到了最小限度,一刀切地要求“所有副处级以上干部必须进行申报”。这样的要求,意味着官员没有了例外和特权,没有了可以推卸的理由,也没有了妥协、让步、折衷和回旋的空间,加上严厉的罚则,申报看来已经成为官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如果这样的制度得到严格的执行,将成为预防腐败的利器。 申报制如今只差一小步了,那就是公示——如果申报的材料仅仅锁在纪委的抽屉中,惟有上级才能看到,公众无从知晓,那么申报制的反腐效果会大打折扣。在公示上,虽然这一次制度开了个小小的口子,删除了“组织应予保密”的条款,这意味着领导的财产不再是国家机密,官员选择公职就应该让渡部分隐私。可官员财产信息虽然“去隐私化”了,但离公共信息还有很远的距离,公众面前还隔着一堵厚厚的墙。清清白白的官员,就应该有不惮于以“裸身”面对纳税人的勇气。没有公示的申报,还不是真正的申报。(来源:大众网,作者:曹林)

官员财产申报向社会公开是公民的权利

从根本上说,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不是党纪,而是国法,是属于公民知情权与监督权的重要内容。

宪法规定:公民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的权利。缺少民主是执政党的大敌。据对新疆一些地州调查显示,七成官员反对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不是曾有官员质问记者:“都让我们官员公示财产,你们老百姓怎么不公示?”为什么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还不向民众公开?官员们到底害怕什么? 俄罗斯媒体认为,反腐败不能止于财产申报。俄罗斯总统普京和总理梅德韦杰夫在内的俄罗斯高官相继公布了自己及家庭成员的财产状况。我们却连这点都做不到?重庆“打黑”查出文强、彭长健、乌小青、陈洪刚等犯罪数额巨大,文强、陈洪刚贪占了二十几套房子。如果重庆人民早一点知道这些人的财产状况,他们还会在“台面上摆来摆去”吗?(来源:中国选举与治理网,作者:傅一河)

“财产申报”是反腐利器?

我认真对比了一下“新规”和1995年的“旧规”,进步在于加入了两个内容,一是配偶,二是共同生活的子女。我想提6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新规》始终没有提到干部过去的整体资产如何申报,现有的存款是不是在申报之列?文件上没有看到体现,也没看到,现在的房产、存款和其它有价证券等等如果在短期内转移至成年不共同生活的子女身上,怎么办?

第二个问题:为什么要规定共同生活的子女?按文件内容看,成年独立生活子女的财产并不在强制申报之列,那么我基本可以肯定,中国几乎所有的高官都是清官,只要他把自己的子女独立出去,没有什么不好操作的。自己和配偶除了公房以外,可能很多官员都是中低收入阶层,除了薪水什么也没有。这种申报方式与国际惯例是不接轨的。

第三个问题:为什么官员的父母财产不在申报之列?有些官员的子女可能未成年,无法独立门户,但是,他们的父母兄弟姐妹都可以承接他们的财产,丝毫不用担心财产找不到归宿,至少父母的财产必须申报。

第四个问题:为什么离退休干部没有列入申报之列?按国际惯例,只要你享受政府薪水,不管你是在职还是退休,你都有责任申报家庭财产。如果退休了就万事大吉,那么在职官员大可以想方设法隐匿财产,能隐多久算多久,没有哪个官那么愚昧不知道变通的,大不了来个提前退休,你怎么办?

第五个问题:为什么财产申报的结果还是远离人民的监督?1995年的“旧规”之以失效,除了申报范围太小以外,更重要的原因是党内循环,不是全民监督。现实告诉我们:凡是人民有监督权的规定落实都很好。新老规定之间走了15年的漫长道路,在监督权方面几乎是原地踏步,令人失望。

第六个问题:人事部门有多少人来落实官员的申报真实性?按现行规定,官员的财产是向人事部门申报,我很纳闷,中国副处级以上干部如此之多,人事部门怎么能够核实真假?由于是封闭申报,老百姓基本没办法举报和第一时间提出质疑的机会,想帮助人事部门也没办法帮,报多报少全凭人事部门点头认可,这样的申报不是流于形式吗?(作者:孙锡良,来源:乌有之乡)

四、舆情点评

早在1988年,全国人大就曾提出官员财产公示立法动议,199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将《财产收入申报法》正式列入5年立法规划。1995年5月,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要求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半年向单位人事部门申报个人收入。2001年6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又联合发布《关于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的规定(试行)》,要求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每两年向中央组织部报告家庭财产,并“由报告义务人在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内或者规定范围内通报。”

2010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修改后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但以上文件都只要求官员向内部报告个人或家庭的财产收入情况,并未要求向公众公开。

然而实践中,向内部公布财产往往与官员实际财产有一定差距。比如最近曝光的广州番禺区综合执法分局政委蔡彬就是被网友举报拥有21套房产而被停职。广州市纪委此前曾在官方微博发布称:“经番禺区纪委初步查实,蔡彬家庭房产数量与网帖所列数量基本一致,部分跨区房产还有待查证。目前,查实房产数量与其向组织申报的数量存在一定差距。”这表明财产申报工作还停留在“浅层次”,不能完全真实反映公务人员财产状况。西南政法大学政治学教授王安白指出,由于审查、问责等配套措施的缺失,目前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也大打折扣,存在“申报多少就是多少”的情况。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律师协会会长韩德云也表示,自1995年4月30日《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实施后,全国就开始了县级以上官员的财产申报工作,但实施情况多流于形式。目前官员财产申报仅作为一种内部监督机制,只对上级纪检部门,并未向社会公开,公众一无所知。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周孝正也认为,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要从国家层面出台政策、法律和规范,只有建立综合长效机制,这一制度才能落到实处,起到监督反腐的作用。

早在2009年3月份,就有媒体针对新疆阿勒泰试水官员财产公开事件评论指出,社会各界迫切要求建立官员财产公开制度。要求官员公开财产早已是社会共识。此项工作开展得越早,改革付出的成本越小,各方面改革越容易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经济社会发展得越快。2009年2月28日,温家宝总理在与网民交流时也明确表态支持建立官员财产公开制度。有高层的支持,有广泛的民意基础,有关部门必须只争朝夕,再也不能让群众“盼望得太久”了。

2012年岁末有媒体再次指出:要求官员财产公开正在成为社会共识运动。中央多位领导表达公开心愿,中纪委座谈会专家呼吁官员财产公开,发言体现社会意志和国际惯例。广东已经试水官员财产公开。财产公开和反腐密切相关,已现共鸣效应。网络立法送上对比话题,网友签名群聚。官员财产不公开则成道德法律话语软肋,公信威信自信堪忧。

浙中新报微博截图

(本文数据来源:人民网舆情监测室)

    [人民网]

 

 

相关评论

反腐倡廉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

 

  钟纪岩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告诫全党,中国历史上因为统治集团严重腐败导致人亡政息的例子比比皆是,当今世界上由于执政党腐化堕落、严重脱离群众导致失去政权的例子不胜枚举。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再一次向全党敲响了警钟。

  腐败是社会毒瘤,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国家长治久安的致命风险。腐败的实质是以权谋私。腐败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影响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有效发挥,干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严重违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原则,阻碍依法治国进程,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和形象,降低国家政权机关的公信力;严重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损害社会主义道德,滋长腐朽落后思想,助长不良社会风气;严重损害社会公平正义,干扰社会管理,侵害人民权益,引发甚至激化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如果不坚决防范和惩治腐败,任凭腐败现象滋生蔓延,最终将导致经济衰退、政治动荡、文化颓废、社会混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将无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也会落空。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可以说,如果我们党不是一以贯之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腐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就,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也不可能得到巩固。

  新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这就决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广大党员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对腐败并没有天然的免疫力,如果守不住思想防线、抵不住财色诱惑,就很容易受到腐败病毒的感染,甚至跌入腐败的深渊。因此,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并要求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要求。干部清正就是要求公职人员品行端正、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政府清廉就是要求党和国家机关运行规范、公开透明、勤俭节约、务实高效,政治清明就是要求国家和社会实现法治有序、公平正义、政通人和、弊绝风清,三者是一个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有机整体,统一于建设廉洁政治的历史进程中。可以说,建设廉洁政治,就是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逐步遏制并消除腐败的过程,也就是逐步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过程。

  要下大力气把反腐倡廉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要纳入党委和政府工作总体布局,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把反腐倡廉各项要求和责任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留漏洞。

  要坚持不懈把反腐倡廉作为一项长期性任务来抓。要贯穿于改革开放全过程、贯穿于现代化建设全过程、贯穿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过程,把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有计划、有步骤地层层推进,持之以恒,步步为营,须臾不懈怠,一刻不放松,积小胜为大胜,不断压缩腐败活动的生存空间,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人民网-人民日报]

党员的细胞有生机,党的肌体才有活力

建党91年、执政63年、领导改革开放34年,8千多万党员、4百多万党组织……一个当今世界规模最大的政党、一个带领世界1/5人口迈向现代化的执政党,如何适应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永葆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日前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是对这一问题的有力回答。

为什么特别强调党员的重要性?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未闻细胞衰败而肌体还能保持健康的,所以说,党员队伍建设是党的建设基础工程。不仅如此,党员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更关乎党的形象和公信。对多数人而言,政治在遥不可及的天际,而党员就在触手可及的身边,人们往往根据党员表现来完成政治想象:党员表现好,党的威信就高;党员腐化堕落,必将殃及整个党的形象。一言以蔽之,党员与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群体分化、利益多元、观念多样,党的群众基础日益多元化,党员结构也在悄然发生变化。从抛头颅洒热血的革命党到成为朝乾夕惕的执政党,党员不仅有工人农民,还有私营企业主等新兴社会基层,党员规模空前巨大,党员身份庞杂不一,如何管理身份不同的8千多万党员成为在新时期发展和管理党员的新挑战。

一方面,必须严格把关,保持适度规模、合理结构。规模与力量并不成正比,一味贪大图全,不良分子就会浑水摸鱼、混入队伍,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不仅会增加管理难度,而且会败坏党的形象。

另一方面,必须严明纪律。没有纪律的政党,就像一麻袋马铃薯,看似一个整体,实则各自为战、一盘散沙,没有凝聚力、战斗力,更遑论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苏共在有20万党员时夺取政权,在有200万党员时打败法西斯德国,在有近2000万党员时却轰然倒塌,背后的原因正是纪律被动摇,沦为乌合之众。处置不合格党员,有利于形成从严治党的激励机制,把严明纪律写入每位党员心中。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把党建设好。每一位党员都是一个细胞,每一个细胞都保持健康,党这个肌体就会焕发出无穷的活力。(李克济)

     [人民网]

铁的纪律 党的团结

  党的团结统一是党的力量所在,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没有铁的纪律,就没有党的团结统一,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大大削弱,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就会大大削弱。

  “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告诫,反映了党中央的鲜明态度,代表了全党同志的共同心愿。

  铁的纪律,首要是政治纪律。遵守政治纪律的核心就是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是重大政治原则。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务必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全局意识和党章意识,正确处理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任何具有地方特点的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当前,在遵守和维护政治纪律方面,绝大多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得是好的。但也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意识不强,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在党内和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全党同志务必深刻认识到,革命战争年代,党团结带领人民夺取中国革命胜利,靠的是铁的纪律保证。新的历史条件下,党要团结带领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同样要靠铁的纪律保证。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这样才能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

  放眼世界,现代政党都是有政治纪律要求的,没有政治上的规矩不成其为政党。一个政党,不严明政治纪律,必然会分崩离析。世界上一些著名的大党老党,曾经显赫一时,活跃于历史舞台,但最终却丢失了政权、丢失了自己,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政治纪律的松散和动摇。

  身为党员,铁的纪律必须执行,没有什么商量选择,也没有什么讨价还价。党的政治纪律成了摆设,就会形成“一人违纪,众者随之”的“破窗效应”,使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这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有8200多万名党员、在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执政的大党来说,就不可能肩负起历史使命。只有切实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才能形成全党团结一心、奋发进取的强大力量,我们党才能无往不胜。(本报评论员)

    [人民网-人民日报]

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是正本清源之举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多次强调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再就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作出专门部署,旗帜鲜明地提出“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这是新时期党中央从严治党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新的历史时期,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更加复杂更为严峻,这对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许多新课题新挑战。具体到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的党组织对发展党员把关不严,发展党员质量需要提高;党员队伍结构不尽合理,党员管理方式和手段比较单一,流动党员管理机制还不健全;少数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组织纪律不强,甚至思想蜕变、腐化堕落,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着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影响着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削弱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必须切实加以解决。

  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管党治党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务求实效,不断提高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着力把各方面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更多吸收到我们党内,努力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党员队伍建设是党的建设基础工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关键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首要的就是严把党员质量关。要把好“入口”,严格坚持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提高发展党员质量。要守住“岔口”,加强思想教育,完善评议等监督制度,引导党员常常“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避免走上歧路、邪路。要疏通“出口”,强化党员管理,严明党的纪律,严格处置程序,及时把信仰不坚、动机不纯、品行不正、腐化堕落者清除出党。

  在广大群众心中,党员的形象就代表了党的形象,先进优秀的党员带来的是正能量,腐化变质的党员带来的是负效应,而一个“坏榜样”往往带给党和人民的伤害更大。因此,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及时清除党内害群之马,对于保持党的纯洁性、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尤为重要。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主要强调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处置,党员不是“终身制”,吐故才能纳新,不合格就当处置清退,这样才能不断提升党的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二是及时,对不合格党员有报必查、查实即处,无论是谁,无论涉及到谁,都要下狠手、出重拳,处理一起、打击一批、教育一片,切不可放任“苍蝇”成长为“老虎”时才痛下决心。

  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是正本清源之举。而要真正做到“及时处置”,必然会触及某些人的利益,遇到的困难和阻力不言而喻,因而根治此类“顽疾”必须要有“刮骨疗毒”的勇气和行动。这样,从严治党才能落到实处,才能真正赢得人民信任。

    [南方日报]

坚决把动机不纯、品行不正者挡在党外

  新华网北京1月29日电(记者周英峰)在十八大将“纯洁性”写入党章的背景下,近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就党员队伍建设作出专门安排,表明我们党把纯洁党员队伍提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党员队伍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在90多年革命、建设和改革历程之中,正是因为始终注意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吸引一批批优秀分子不断加入党组织,才确保了党不断战胜艰难险阻、始终立于不败之地。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艰巨任务,如果没有一支具有强大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党员队伍,实现“中国梦”也只能是一种空谈。

  当前,世情、国情、党情发生了深刻变化,党员队伍出现了许多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一些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组织纪律不强,甚至走上违法乱纪、腐化堕落之路。在一些人眼中,入党不再那么神圣,而是升官发财的阶梯。这些问题,正影响着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损害了党的形象和威信,削弱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面对新任务、新形势和新挑战,进一步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迫在眉睫。我们已经是一个拥有8200多万名党员的大党,保持党员队伍适度规模是必要的。更为必要的,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大力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着力提高党员发展的质量,把社会各领域各阶层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使党始终成为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强大队伍。

  保持党员队伍纯洁,是一个时代命题,也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把好“入口”,加强培养教育,严格程序纪律,扩大发展党员工作民主,坚决把动机不纯、品行不正者挡在党外。要守住“岔口”,加强思想教育,完善评议等监督制度,引导党员常常“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避免走上歧路、邪路。要疏通“出口”,严明党的纪律,严格处置程序,及时把信仰不坚、庸碌无为、腐化堕落者清除出党。

  党员的纯洁性,决定着党的生命力。每一名共产党员应坚定理想信念,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为实现“中国梦”贡献力量。

    [新华网]

清退不合格党员是执政党的自我完善

  昨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部署加强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提出要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的确,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作为一个有着8000多万党员的执政党,如何保持自身的肌体健康,始终是党的建设的一件大事。

  客观而言,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自我建设和自我完善。比如,在过去的几年中,中共就一直在重点推进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就两者的关系来讲,纯洁性应位于先进性之前,没有纯洁性就没有先进性,先进性是通过纯洁性体现出来的。因此,执政党要成为一个代表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政党,前提是党自身要纯洁。从这个角度看,保持党自身的纯洁,是一个“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和怎样建设党”的长期任务和永恒课题。认识到这一点,对我们认识中央做出“要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之举的重要性很有帮助。

  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既看党的方针、政策和路线是否能代表和反映人民的心声和利益,更看每个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无论在日常工作还是关键时刻能否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关心人民,关注人民。行动胜过话语,党的方针、政策和路线,乃至党的执政能力,最后都要落实到每项具体的工作中,内化为每个党员和干部的自觉行动。

  以此衡量,我们会发现,在党庞大的队伍中,确实有极少数党员已经丧失了作为一个党员应有的品格和情操,已不符合党纯洁性和先进性的要求。对此,中央政治局会议也不隐讳,坦承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存在着一些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问题。

  对于中共这样一个大党来说,出现极少部分不合乎党章和党性要求的党员,并不奇怪。从概率论的角度说,在党将各方面的精英纳入自己麾下的同时,也难免泥沙俱下,鱼龙混杂。一些人并不因为真诚地信仰党的主义、主张,而是怀着其他目的———如看上党的执政地位———才混入党的队伍的。这一部分党员虽然极少,但所谓“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由于他们是以党员的面目出现,人民群众往往会把他们的行为和私心看成是代表党的,所以,不及时处置和清理这部分不合格党员,就会玷污党的形象,影响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从实际情况看,每年都有大约几万党员因各种原因被清理出党的队伍。但总的来讲,这些被清理出去的党员更多的是一些腐化变质分子,因意志衰退而长期不交纳党费、不过组织生活、不发挥党员作用的“三不”党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个中原因,就是党员的出口不畅。虽然党章规定了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条件,但并未得到严格执行。为了顾及负面影响,一些地方就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这样重大的党内教育活动,也没有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

  所以,要防止“入党动机不端正”,以及党员队伍中的“腐败分子”对党的侵蚀,必须建立和完善“清理、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退出机制”,按照党章“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制定一个符合实际的不合格党员的处置程序和清退标准,使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纳新须吐故,确保党始终成为一个植根人民、造福人民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需要把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和清理作为一项制度确立下来。这实际也是中共作为执政党自我完善的需要。目前一些地方,比如广东在深化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试点,这很好。

  (□邓聿文 作者是学习时报副编审)

     [人民网-羊城晚报]

谁该负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我们应该是笼子、制度最多的国家之一。从最近对一系列的“房多多”、“户多多”,甚至“色多多”案件来看,制度是现成的、笼子是显现的。真正的问题,是制度执行者的缺位、“笼子”守门人的走失。

  最近,“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成为社会各界热议的话题。这其中,既表明了中央反腐败的决心、路径,也表明铁腕反腐赢得了广泛的社会共鸣。一时间,“让权力进笼”成了社会共识,对于怎么造笼子,怎么把权力管住,怎么建立不能腐、不敢腐、不易腐的机制,也是议论风生、见仁见智。

  但值得警惕的一个现象是,社会各界似乎集体性地选择了一个思维盲区:权力不可能自动走进制度的笼子,那么,谁该负责把权力关进去呢?

  我国目前的反腐败格局,主要不是“笼子”的缺失;恰恰相反,我们应该是笼子、制度最多的国家之一。从最近对一系列的“房多多”、“户多多”甚至“色多多”案件的立案、查处来看,制度是现成的、笼子是显现的。真正的问题,是制度执行者的缺位、“笼子”守门人的走失。

  怎么考量权力是否被关进了制度的笼子?不想进笼子的权力进笼了;进了笼的权力既不能不作为,更不能乱作为。谁能有这个权力?谁能踏石有印、抓铁留痕?这离不开公职人员的自律、监督者的他律、社会舆论的鞭策。

  公职人员要对制度心存敬畏、自觉钻进“笼子”里。职权法定,公职人员应该自觉确定权力的边界,依法履职、依法行政,而不是依个人好恶或认知,更不能像王立军之流一样恣意妄为,想干啥就干啥。既然选择了公共领域,个人的隐私也就要为此作必要的让渡,因此,向社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比如财产公开,实际上也是公职人员的基本义务。

  民众要理直气壮地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我们现在也普遍存在一种乱象,老百姓办啥事都习惯托关系、走后门。每一个公民都应该树立当家做主的主人翁意识,积极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特别是对政府、公权力的运用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尽最大可能地减少公职人员的腐败机会。尤为重要的是,只有全民参与监督,让权力在阳光照耀下的“笼子”中运行,才可能净化制度运行的基础环境、筑牢“笼子”的结构;才可能形成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民反腐网络;才有可能反对、杜绝任何形式的法外特权。

  监督机构要针锋相对地把权力紧箍在“笼子”里。目前网络反腐所取得的进展,与我们的纪检监察部门的积极介入分不开。但是,肯定会有一种遗憾在民众心中闪过:在网络举报之前,纪检部门是否有可能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置?应该怎样对这样的失察、失管负责?纪检监察部门是体制内主动反腐的最前沿防线,只要这些部门积极履行职责,不易腐、不敢腐一定会蔚然成风。

  媒体要及时曝光游走于制度之外的权力,让其“出笼死”。媒体是监督公权力的第三只眼睛。让权力在媒体的放大镜下工作、闪光灯下聚焦,让被曝光案件涉及的主责地方、主责部门、责任人躲无可躲、逃无可逃,既能提升腐败案件的处理速度与效果,又能对“蠢蠢欲动”的权力进行很好的警示、警醒、警戒作用。

  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反腐败工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既要立志长远系统进行制度设计,把权力关进更严谨、合理、有约束力的“笼子”里;更要着眼当下“潜渊”反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让反腐败工作快见成效、早见成效。

  □江南一木(学者)

     [新京报]

 

 

相关报道

外媒谈中共处置不合格党员:薄熙来案震惊中外

  【彭博新闻社网站1月28日报道】题:在反腐斗争中,中国共产党将控制党的规模

  官方的新华社援引共产党领导人习近平主持的一次会议的内容说,在处置“不合格党员”之际,共产党将控制该组织的规模。

  新华社报道说,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少数党员“腐化堕落”,影响着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去年,中国共产党的党员人数达到8200多万。

  这份声明是习近平2012年11月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后展开的反腐行动的一部分。反腐行动已导致一批官员落网,包括因涉嫌严重违纪而遭免职的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中国领导人曾说,腐败和官员的渎职行为有削弱党对权力掌控的危险。

  为了重塑党的形象,习近平已要求接待活动不大摆宴席,不讲排场。2012年9月份,共产党将原政治局委员薄熙来被控滥用职权、收受贿赂一案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在此之前,薄熙来的妻子被判谋杀一名英国商人的罪名成立。

  【香港《南华早报》1月29日报道】题:中国共产党承诺清除“不合格”党员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28日主持了政治局会议,会议承诺将控制党员数量,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这次会议指出,有的党组织对发展新党员把关不严,发展党员质量需要提高。与此同时,一些党员腐化堕落,组织纪律不强。

  会议强调,这些问题影响着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影响着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

  昨天的会议强调了保持中共“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意义,并承诺将优化党员结构,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素质优良的党员队伍。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马国贤教授说,这份声明体现了党内管理风格的迅速转变,从注重数量变为注重质量。马国贤说:“不过,这并不是政府第一次谈论建设一个清廉政党的话题,问题不在于你说什么,而在于你如何实现它。”

  【英国广播公司网站1月29日报道】在开展反腐运动之际,中国共产党领导人习近平承诺处置不合格的党员并保持党员队伍适度规模。

  昨天,由习近平主持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严厉警告腐化堕落的党员干部,并要求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官方媒体呼吁更加严格地遏制腐化官员的金钱、美色等糖衣炮弹,以便维护共产党的形象和威信。有专家说,清除不合格的党员是共产党最近最严厉的反腐举措。

  【香港《太阳报》1月29日报道】内地官场近年屡揭贪腐大案,薄熙来和妻子薄谷开来的案件震惊中外。中共中央政治局昨在北京召开会议,指少数党员组织纪律不强,甚至腐化堕落等,促加强中共党员管理,严明纪律,重申要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会议强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强化党员管理、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严明党的纪律,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及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

  【香港《明报》1月29日报道】题:政治局强调控制党员总数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昨日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对在新形势下的党员管理提出要求,“控制总量”,并“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内地学者指出,这表明中央将在入党程序上更加严格,并加强对党员的政治纪律检查,相信中央还会出台与整风和反腐相关的整套措施。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朱谐汉对本报表示,最高层把控制数量放在如此重要的位置,昨日是第一次。他说,这显示中央一来会提高入党标准,二来也会更严抓纪律。朱谐汉表示,2000年党内曾做过“30万党员思想状况调查”,但调研以后没有下文。他预料中央在今年将会出台更多与整风、反腐相关的配套措施。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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