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8 星期一)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情分析师 何新田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见习分析师 刘 翔
一、热点事件概述
综合今日舆情数据,今日舆情热度最高的事件是“官员财产公示一系列话题”,热度最高的单条网络新闻是新浪新闻:
“高铁车厢仅3人却告知车票售罄
官方称不熟电脑”,截至今日上午11时,“官员财产公示”相关话题位居今日舆情热点排行第一位,已有至少17万网友参与讨论和超过1.5万条网友评论。
今日舆情热点:官员财产公开话题引各方热议
相关链接: http://www.chinanews.com/gn/2012/10-28/4282415.shtml
近期,新的中央领导集体传达出的反腐决心与意志,正在引领新的一轮反腐浪潮;在中纪委不久前组织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座谈会上,专家学者们热议官员财产公开,更集中反映了民众呼声;而“表哥”“房叔”“房姐”“房祖宗”的不断出现,也在倒逼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付诸实践。
广东省人大代表、韶关市市委书记郑振涛27日在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披露,作为官员财产公开试点的始兴县,526名副科级及以上干部的家庭财产相关资料将在内部网上公示。
日前广州市政协副秘书长范松青呼吁广州率先试行公职人员家庭财产申报公开,并表示愿做财产公开第一人,而广东省人大代表广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叶鹏智称官员不是百姓的奴隶,财产不必公开。
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一直是舆论关注焦点。日前,陕西“表哥”杨达才的“手表门”事件和广州“房叔”蔡彬的“21套房”事件再次引发公众和舆论热议,事件再次引发社会公众要求建立官员财产收入公开制度的强烈呼声。记者调查发现,尽管遭遇一些现实障碍,财产申报公开的理念已深入人心,未来制度化趋势不可逆转。
二、舆情发展态势分析
1. 舆情发展走势分析
2013年1月20日以来“官员财产公开”话题媒体关注度
1月20日以来“官员财产公开”话题微博关注度
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观察,2013年1月份下旬以来,“官员财产公开”话题在网络和各类媒体上迅速升温,各界舆论上对此话题的讨论如火如荼。其争议的深度与高度达到了一个超高温水平。
财产公开和反腐话题密切相关
其实从1月份中旬起,随着郑州“房妹”事件和陕西“房姐”等与“官员财产公开”相关话题的深入讨论,网络上对官员财产公开的呼声络绎不绝。有网友指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求官员财产公开正在成为社会共识运动。财产公开和反腐密切相关已现共鸣效应。
1月20日晚,《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关于“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的一段话引起众多网友的质疑。胡锡进说:“我认为立即实行所有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不现实。如果强推它,新制造的问题必将多于它要解决的问题。”网民们质疑胡锡进是在“为官员转移财产争取宝贵时间”。有网友进行回复道:医生说,这个肿瘤不能开,开刀立马死!等10年人死了肿瘤就没了。而胡锡进单挑财经小编的段子也在网络上流传甚广。“官员财产公开”话题相关舆情热度也随之出现大幅升温。
1月21日,“官员财产公开”话题相关网络新闻从20日的700余篇猛增至3300余篇,当天的相关微博也从20日的6000余条猛增至9000余条。
1月22日。舆情热度继续升温。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全会上强调从严治党。要要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反腐要打“老虎”也要打“苍蝇”。此消息引发各类媒体强烈关注,而“官员财产公开”话题也随之大幅升温。当天的“官员财产公开”话题相关网络新闻继续猛增至5500余篇,相关微博也增长到14000余条。
1月21日至1月25日这五天的时间里,相关网络新闻数量持续维持在3000篇以上,显示相关话题舆情处于一种全面爆发的状态。
1月25日,广东人大代表广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叶鹏智称“官员也是人,也有隐私;官员是公仆,不是老百姓的奴隶。”建议用摇号办法搞官员财产公开。他的这番讲话引发网络上一边倒地舆论反弹。当天的微博平台上的相关微博数量出现爆发式增长,达到了破纪录的79000余条。仅腾讯微博上一条相关微博就出现了3800多个转播和评论,其读数量也超过180万。
1月26日后,相关舆情热度有所回落,但舆论对此话题的讨论继续深入到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的具体操作。相关舆情数据显示此话题的舆情热度仍然在高位运行状态。
三、相关舆情发展态势分析
1.
“官员财产公开”话题舆论长期持续关注
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一直是舆论关注焦点。日前,陕西“表哥”杨达才的“手表门”事件和广州“房叔”蔡彬的“21套房”事件再次引发公众和舆论热议,对于建立官员财产收入公开制度的呼声再次高涨。
2.网友热议:官员财产应彻底公开
部分网民观点摘编:
官员财产应彻底公开
网友“飞黄腾达success”:官员财产要在阳光下暴晒才能干净不发腐,老百姓就是阳光,组织内部公开,依然是怕阳光!
网友“潇潇暮雨42080761”:既然公开了就应该象美国一样,大家都可以查,便于监督。既然你从事公务工作,你就需要如此,如果有意见,请辞职另谋高就,大家还都想当公务员呢,不怕没人。
网友“感恩第一1748247”:官员财产必须全面公开,为官必须公开财产,问题是当前贪污腐败官员成群体化,裸官一人在国内成百万,每年携款外逃官员在上升,重庆裸照官员问题可能是冰山一角,看看现在一些官员干的事情,让全社会看后哭笑不得,形象如此败坏,贪暴到如此程度,让百性难以接受,须严党严纪。
网友“艾晶”:一定要向社会彻底公示财产,否则别当官,公示财产是贪官们不稳定,新疆阿尔泰的试点没有什么意义,流于形式,公示财产要从最高层做起。
官员财产公开不能局限在内部
网友“3852153”:能向社会公开官员个人财产更好!
网友“烟花沼泽604484”:在党内尽向公务员公开有意义吗?如果这样的话给公务员提供了更多学习贪腐的平台。
网友“繁华似锦1251268”公示就是向社会公开,公务员内部公开算什么公示,掩耳盗铃吗?银行存款以及证券投资等也应加入公示之列。
网友“忠诚祖国永辅朝纲”:为什么是党内公示呢?你们为老百姓公干;老百姓也交税养活你们呀!相互都依靠嘛!我们人民群众也应该知道的嘛!为什么不让人民知道呢?
网友“cnyqw”:仅仅公务员可查的公开根本不是公示,公示对象必须是全社会公民。否则财产公示就成了贪腐官吏玩的文字游戏。公示的作用就是为了让全体公民监督这些公仆。现在的官民关系完全颠倒了公民的主人地位。
个别官员抵触财产公开皆因贪腐
网易网友:官员抵触公示财产,或者只少部分公示走过场,大部分隐匿扮清廉,
必有贪赃腐败之嫌
网友“wangxiu0311”:不敢公布财产就是心里有鬼,就有可能财产来路不正,就有可能是贪官!
网友“僧尚1142303
”:“他承认目前收入差距较大,会顾虑官员财产网上彻底公示后,引起社会反弹,带来不稳定。”只要是合法收入,再高群众也能接受!
网友“nothinh”:他承认目前收入差距较大,顾虑官员财产网上彻底公示后会引起社会反弹,带来不稳定。看来他们确实有太多来路的财产,多得连他们自己都觉得会引起人民的公愤。真是不打自招了。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再找千般理由不公示财产,老百姓也早就心知肚明了。
财产公开没有法律依据
网友“wzc22yy”:法盲,据物权法,强迫公民公开财产犯法。公示公民财产没有法律依据,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网易网友:要求官员财产公开完全不合理。人人均拥有隐私权,我有个小公司,下面也有几十号人,没见他们要求我财产公开。完全是一些想不劳而获又眼红别人的主意。
3.知名网络意见领袖观点
中青报曹林(评论员曹林):官员财产公开不必等上面通知,实际是把皮球踢给了上面,也是在观望和比较,别人没公开财产,我就不公开;等有了通知让大家一起公开,我才公开。大家都等待,都观望,喊一二三“一起脱”。这种比消极的结果就是,大家都不公开。要慢一起慢,要挨骂一起挨骂,集体做“驼鸟”。
王育琨(北京地头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长):人大代表叶鹏智:官员不是百姓奴隶
财产不必公开。“我提倡可以向组织申报财产,但不一定对公众公开。要警惕一些人打着‘民意’的旗号搞民粹主义。”:“要官员公开财产有法律依据吗?全国人大有公布财产公开的法律吗?官员也是人,也有隐私;官员是公仆,不是老百姓的奴隶。”
牛文文(《创业家》杂志社社长、创始人):越来越觉得大赦贪官很有必要。凡官皆比民富,这是常识,只是富到啥程度而已。在这种情况下推行官员财产公开制,要么大面积成体系造假,要么真如浙江官员担心暴露贫富差距引发社会动荡。当然,还有第三种可能,不会搞彻底严格的公开制,就现在这样只打冒出来的,慢慢来。
周京平周京平(湖南株洲职工大学副校长):什么事都等“通知”是一种很不好的习惯,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官员公开财产是违法”的,公示财产后没有人会追究你的法律责任,为什么非要等通知呢?好像这样做有多大的法律风险和政治风险。其实,财产公开于情于理于法都是应当的和必须的。
丁道勤(工信部电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丁道勤)不少官员表示:自己愿意公开家庭财产,但要等上面通知。一句话就把皮球踢给了上级部门。一到关键问题上,就不把民众放在眼里,而是唯上级马首是瞻。这种“等通知”心态,也是一种官场陋习,害怕做先行者和“出头鸟”。
夏博辉(广东华兴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广州深圳佛山市长表态,如有要求,愿意公开财产。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官员财产公开就是最重要制度手段之一。中国发展不仅是经济发展,更核心的是制度发展,用制度管住官员和他们手中权力,是让发展普惠大众的前提。官员财产公开已成为多数官民共识,大胆推进,利在千秋。
彭澎(南方民间智库副主席、省体改会副会长、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员):广东许多官员声明支持财产公开,不管其是否真心实意,但都会在社会上形成一股压力,让中央、省尽快进行顶层设计或试点。其他没有表示的官员以后将面临更大压力,尤其是提拔时刻有多个备选人员时。有媒体要我预测什么时候才有真正的全面方案,我觉得今年内全国性总体方案可能出台,但细则可能要到明年。
高初建(《中华工商时报》副总编高初建):反腐的制度绝不是规定不能做什么,那样的规定多了,事实证明没用。制度的要点应包括:一,官员财产公开,行政公开。二,官员犯罪,追究任用者,监管者的责任。三,媒体和公众批评、曝光官员的举动受保护。四,腐败行为查实,犯罪嫌疑人必受重惩。
4. 网络热议:比财产申报更重要的是公示
公开财产为何会“内心挣扎过”?
广州市政协副秘书长以身作则,公开了他的家庭财产情况。笔者确实钦佩这位官员的胆魄,在官员财产公开遭遇重重阻力因而举步维艰的现实背景下,敢于递交如此提案,敢于率先公开自己家庭的财产,包括房产,确实是需要点勇气的。
然在与记者的对话中,这位官员也坦承内心挣扎过。对于官员财产公开,中央有文件有法规,媒体有倡议有报道,百姓有要求有呼声,公开财产,既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又顺应民意,缘何会有“内心挣扎过”之说?
中纪委日前向中央通报“反腐新动向”,称2012年11月以来,45个大中城市出现抛售豪宅等新动向,部分业主为公职人员和国企高层。看来,有灰色收入有隐形房产甚至有着巨额来源不明财产的官员多多,此事或许真的不是空穴来风,当是不虚。在这样的情形下,也就难怪在公示自己财产时“内心挣扎过”了。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孙立平认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出台,不取决于技术性过程,而是取决于社会力量的博弈,取决于社会对既得利益的阻止能力。反腐败必须诉诸社会,如果没有来自社会力量对权力的监督,反腐目标很难实现。孙立平教授在一篇文章中谈道,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其实并不是一件多么复杂多么困难的事情。他举例说,俄罗斯说搞就搞了,阿富汗这样落后的国家也说搞就搞了,更不用说许多国家是在技术条件更差的(没有计算机和互联网)时代就已经建立这项制度。
本质上,民众呼吁官员财产公开,是基于对腐败现象的无比痛恨,是对廉洁从政,干部清廉、政府廉洁、政治清明以及社会公平正义的呼唤。什么时候都不应忘记,民为邦本。什么时候都不应忘记习总书记说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来源:强国博客,作者:一怒飞冠)
仅靠组织内部监督力量有限
从1987年首次有人提出官员财产申报至今,已经有20多年了。20多年来,中央及地方也相继出台了相关的规定,一些地方纷纷试水,在一定范围探索实行了财产申报,积极意义显而易见。
之所以提了20多年才有这个《规定》的颁布,就是因为困难和阻力重重。这个阻力当然来自于官员自身(虽然并不是全部官员),尤其是那些几十年来获得巨额利益的干部,绝不可能心甘情愿地推行这项举措。
对比1995《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2006《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2010年的规定更加细化和深化。但是,这个规定还仅仅是申报,是向组织申报,因此监督也仅限于党组织内部的监督,无论从力度上,还是从范围上,还都有可以加强的空间,从有些地方的官员财产申报试水情况来看,流于形式的情况也较多。比如中山被“双规”的女市长李启红就是一个典型,《规定》不许买卖股票,她买卖股票;规定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任何优惠条件,但她反其道而行之,利用职权使家族狂揽20亿资产。事实证明,仅靠组织内部监督,力量是有限的,监督,还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
其次,再好的制度、再完善的制度设计,也需要走完程序,走到落实这一最关键的一步。《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颁布之后,应该在部分地方流于形式的经验教训基础上,尽快完善并确立与官员财产和个人家庭财产情况相关的配套制度,以确保这项制度的落实。
再者,中央颁布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其实应该只是官员财产公示的前奏,我们期待官员财产公示的早日实行。只有早日实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才能尽早铲除腐败的土壤,遏制腐败现象。(来源:凤凰博报,作者:王兰)
官员的红色收入、灰色收入和黑色收入
党内监督的一个重大特征就是自己监督自己,这就很容易造成申报多少是多少,而且不公开,等于不报告。这是20多年来官员财产申报问题上始终存在的痼疾。
官员的财产都包括哪些呢?从新疆阿勒泰、浙江慈溪、湖南浏阳、重庆等各地试点实践看,目前党政官员的财产收入由红色收入(工资、奖金、福利以及各类津贴)、灰色收入(有价证券、股票或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和黑色收入三部分组成。灰色收入和黑色收入统称隐性收入,其中前者还勉强可称之为劳务所得或经营所得,后者就是赤裸裸的贪腐行为。
这三部分收入中,官员最乐意填写的就是红色收入,这一点并无阻力。阻力来自后两部分收入,即灰色和黑色那些隐性收入,谁都不会真的写进去,写进去就露馅。这三部分收入中,红色好办,黑色抓住了也没招,最难缠的是说不清道不白的灰色收入。
灰色收入又由两部分组成:一是领导干部个人财产,包括:本人、配偶以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建造、购买的第二处、三处或N处房屋,配偶和子女经营企业或投资入股的情况,公车私用情况以及其他个人赠与与被赠与的财产情况。二是个人灰色收入,包括:从事咨询、讲学、写作、审稿、书画所得收入,出售出租房屋、领办创办企业、产业服务等劳务所得、无法拒收的礼品和礼金及其他收入等。这些收入的申报全凭个人良心,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个人隐私”,谁也拿他没辙。
倒是重庆的制度最有立法根据。据这些规定,官员财产需一年一次申报,并在市人大官方网站和官方指定的报纸上公示,如查实申报不实者将就地免职。但除重庆外,绝大多数的地方党政官员财产并不公示,公示之后也没有看到动真格的情况。省部级以上党政官员的财产收入境况则绝不公开。
重庆的试点经验能否在全国推广,推广后如何查处,又是难关重重。(来源:和讯博客,作者:何志成)
比申报财产更重要的是公示
新疆阿勒泰试点官员财产申报后,国内不少地方都开始跟进。可是,无论是重庆,是湖南,或是浙江,在这种制度前面都加了许多超长的前缀,看看“财产申报制度”前面加了多少重限制,先是司法机关,然后是重要岗位,再是部分——这么多限制还不放心,最后还加了个“试点”。经过这多重的条件约束和设限后,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也被作了无数重缩减,最终已经是严重缩水、甚至已经是面目全非的制度。
这一次中央在申报制度上最大的突破就是,把申报前的限定减到了最小限度,一刀切地要求“所有副处级以上干部必须进行申报”。这样的要求,意味着官员没有了例外和特权,没有了可以推卸的理由,也没有了妥协、让步、折衷和回旋的空间,加上严厉的罚则,申报看来已经成为官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如果这样的制度得到严格的执行,将成为预防腐败的利器。
申报制如今只差一小步了,那就是公示——如果申报的材料仅仅锁在纪委的抽屉中,惟有上级才能看到,公众无从知晓,那么申报制的反腐效果会大打折扣。在公示上,虽然这一次制度开了个小小的口子,删除了“组织应予保密”的条款,这意味着领导的财产不再是国家机密,官员选择公职就应该让渡部分隐私。可官员财产信息虽然“去隐私化”了,但离公共信息还有很远的距离,公众面前还隔着一堵厚厚的墙。清清白白的官员,就应该有不惮于以“裸身”面对纳税人的勇气。没有公示的申报,还不是真正的申报。(来源:大众网,作者:曹林)
官员财产申报向社会公开是公民的权利
从根本上说,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不是党纪,而是国法,是属于公民知情权与监督权的重要内容。
宪法规定:公民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的权利。缺少民主是执政党的大敌。据对新疆一些地州调查显示,七成官员反对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不是曾有官员质问记者:“都让我们官员公示财产,你们老百姓怎么不公示?”为什么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还不向民众公开?官员们到底害怕什么?
俄罗斯媒体认为,反腐败不能止于财产申报。俄罗斯总统普京和总理梅德韦杰夫在内的俄罗斯高官相继公布了自己及家庭成员的财产状况。我们却连这点都做不到?重庆“打黑”查出文强、彭长健、乌小青、陈洪刚等犯罪数额巨大,文强、陈洪刚贪占了二十几套房子。如果重庆人民早一点知道这些人的财产状况,他们还会在“台面上摆来摆去”吗?(来源:中国选举与治理网,作者:傅一河)
“财产申报”是反腐利器?
我认真对比了一下“新规”和1995年的“旧规”,进步在于加入了两个内容,一是配偶,二是共同生活的子女。我想提6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新规》始终没有提到干部过去的整体资产如何申报,现有的存款是不是在申报之列?文件上没有看到体现,也没看到,现在的房产、存款和其它有价证券等等如果在短期内转移至成年不共同生活的子女身上,怎么办?
第二个问题:为什么要规定共同生活的子女?按文件内容看,成年独立生活子女的财产并不在强制申报之列,那么我基本可以肯定,中国几乎所有的高官都是清官,只要他把自己的子女独立出去,没有什么不好操作的。自己和配偶除了公房以外,可能很多官员都是中低收入阶层,除了薪水什么也没有。这种申报方式与国际惯例是不接轨的。
第三个问题:为什么官员的父母财产不在申报之列?有些官员的子女可能未成年,无法独立门户,但是,他们的父母兄弟姐妹都可以承接他们的财产,丝毫不用担心财产找不到归宿,至少父母的财产必须申报。
第四个问题:为什么离退休干部没有列入申报之列?按国际惯例,只要你享受政府薪水,不管你是在职还是退休,你都有责任申报家庭财产。如果退休了就万事大吉,那么在职官员大可以想方设法隐匿财产,能隐多久算多久,没有哪个官那么愚昧不知道变通的,大不了来个提前退休,你怎么办?
第五个问题:为什么财产申报的结果还是远离人民的监督?1995年的“旧规”之以失效,除了申报范围太小以外,更重要的原因是党内循环,不是全民监督。现实告诉我们:凡是人民有监督权的规定落实都很好。新老规定之间走了15年的漫长道路,在监督权方面几乎是原地踏步,令人失望。
第六个问题:人事部门有多少人来落实官员的申报真实性?按现行规定,官员的财产是向人事部门申报,我很纳闷,中国副处级以上干部如此之多,人事部门怎么能够核实真假?由于是封闭申报,老百姓基本没办法举报和第一时间提出质疑的机会,想帮助人事部门也没办法帮,报多报少全凭人事部门点头认可,这样的申报不是流于形式吗?(作者:孙锡良,来源:乌有之乡)
四、舆情点评
早在1988年,全国人大就曾提出官员财产公示立法动议,199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将《财产收入申报法》正式列入5年立法规划。1995年5月,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要求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半年向单位人事部门申报个人收入。2001年6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又联合发布《关于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的规定(试行)》,要求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每两年向中央组织部报告家庭财产,并“由报告义务人在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内或者规定范围内通报。”
2010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修改后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但以上文件都只要求官员向内部报告个人或家庭的财产收入情况,并未要求向公众公开。
然而实践中,向内部公布财产往往与官员实际财产有一定差距。比如最近曝光的广州番禺区综合执法分局政委蔡彬就是被网友举报拥有21套房产而被停职。广州市纪委此前曾在官方微博发布称:“经番禺区纪委初步查实,蔡彬家庭房产数量与网帖所列数量基本一致,部分跨区房产还有待查证。目前,查实房产数量与其向组织申报的数量存在一定差距。”这表明财产申报工作还停留在“浅层次”,不能完全真实反映公务人员财产状况。西南政法大学政治学教授王安白指出,由于审查、问责等配套措施的缺失,目前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也大打折扣,存在“申报多少就是多少”的情况。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律师协会会长韩德云也表示,自1995年4月30日《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实施后,全国就开始了县级以上官员的财产申报工作,但实施情况多流于形式。目前官员财产申报仅作为一种内部监督机制,只对上级纪检部门,并未向社会公开,公众一无所知。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周孝正也认为,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要从国家层面出台政策、法律和规范,只有建立综合长效机制,这一制度才能落到实处,起到监督反腐的作用。
早在2009年3月份,就有媒体针对新疆阿勒泰试水官员财产公开事件评论指出,社会各界迫切要求建立官员财产公开制度。要求官员公开财产早已是社会共识。此项工作开展得越早,改革付出的成本越小,各方面改革越容易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经济社会发展得越快。2009年2月28日,温家宝总理在与网民交流时也明确表态支持建立官员财产公开制度。有高层的支持,有广泛的民意基础,有关部门必须只争朝夕,再也不能让群众“盼望得太久”了。
2012年岁末有媒体再次指出:要求官员财产公开正在成为社会共识运动。中央多位领导表达公开心愿,中纪委座谈会专家呼吁官员财产公开,发言体现社会意志和国际惯例。广东已经试水官员财产公开。财产公开和反腐密切相关,已现共鸣效应。网络立法送上对比话题,网友签名群聚。官员财产不公开则成道德法律话语软肋,公信威信自信堪忧。
浙中新报微博截图
(本文数据来源:人民网舆情监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