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备受关注的人体器官捐献体系问题,近日,专栏作家、知名网友潘采夫在网站发表文章——《在我成为器官捐献者之前》,列出针对器官捐献的7个疑问,并称这些疑问解决前,“我很难成为一个器官捐献者”。
对此,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主动给身在海外的潘采夫打“越洋”电话,就“七问”进行沟通,并发去了3000余字的正式书面回应。
这“一问一答”,是红会在“郭美美事件”之后,又一次应对舆论的质疑。
更快速地回应质疑,面向社会招聘员工,成立社会监督委员会……这一年多以来,危机中的红会有了一些转变,它是否吸取了以往的教训,快速回应能否化解质疑,红会还有哪些需要改进之处?
红会监督委员会不排斥公众监督
社会名流本身也是公众的一部分;而且,监督委员会不是封闭的,公众可以给委员会写信投诉,透过监督委员会,来发挥公众监督作用。
新京报:为网友发的一篇文章,红会会长特地打越洋电话沟通,还是让人有些意外,你怎么看?
邓国胜:自从郭美美事件之后,红会确实发生了一些变化。这次赵白鸽打越洋电话,也反映出红会在回应舆论质疑这一点上,有了很大的进步。体现在,其一,是在第一时间回应,这很重要,避免事态在舆论上被扩大化;其二,比较注重和一些意见领袖直接沟通,符合传播规律,有助于传播效果最大化;第三,还是比较坦诚,这是很重要的,坦承问题、缺陷,要比说假话掩饰,更容易赢得公众的宽容。
新京报:但也有人觉得,说得快做得慢,对恢复整体的公信似乎作用仍有限。
邓国胜:整个红会系统,特别是基层红会,无论是离我们的专业标准还是公众期待,确实还有很大的距离,但毕竟他们有所行动,这是要肯定的。
其实红会暴露出的问题,像透明度不足、管理效率不高等,也不是他们一家的问题,而是国内很多公益组织,尤其是官办公益机构的通病,但比较来看,“郭美美事件”之后,整改比较积极的还是红会。除了回应舆论这点外,包括面向社会招聘新的员工,成立社会监督委员会等,都有助于红会的发展。
新京报:红会成立监督委员会,是不是也是你说的注重和意见领袖沟通的一种方式?
邓国胜: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公益组织往往比较注重引入社会名流参与理事会或监事会。这有很多原因,一方面是因为这些人往往有一定社会声望和经济条件,相对更珍惜自己的名誉,如果说假话其代价更高;另一方面,他们中间也会有一些专家学者,相对于普通民众来说,在专业能力上,能起到更好的监督作用。
红会监督委员会中,就有一些各个领域的专家。在慈善机构普遍存在内部治理不完善、透明不高的现实环境下,成立社会监督委员会这样的方式,是一种创新探索,值得其他公益组织借鉴。从国际趋势看,政府、公益组织应该让公众制度化参与到公共部门的决策、执行与监督过程之中。
新京报:不过也有一些质疑,觉得这个监督委员会的成员缺少普通民众,是不是对公众监督有所忽视?
邓国胜:如何把专家的监督和普通民众的监督结合起来,确实是下一步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不过这两者不存在本质的冲突,因为社会名流本身也是公众的一部分;而且,监督委员会也不是封闭的,公众可以给委员会写信投诉,透过监督委员会,来发挥公众监督作用。事实上,监督委员会成立之后,收到了公众大量的投诉、建议。监督委员会最近对购买别墅和善款发霉两件事的调查,就是在公众投诉下开始的。
监督委员会不能取代常态监督
监督委员会的抽查只能是象征性的,算是保持一种威慑。国家还是要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多加重视,培育独立的第三方的评估机构,同时完善公益组织的内部治理结构。
新京报:报道说调查过程的差旅费和一些办公经费,是由红会来出,这会不会影响监督委员会调查的客观性?
邓国胜:这种担忧可以理解。但正如我前面说的,这可能也是请公众人物的好处。从国外经验看,有一定声望的人,相对更珍惜自己的名誉,没必要因为替某个公益机构说假话,而伤害自己的名誉。就经费来说,除了红会提供一部分成本外,监督委员会的委员白岩松也捐了一部分。
新京报:除了善款发霉这个事件之外,监督委员会一般还监督哪些?
邓国胜:现在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就是媒体舆论关注度比较高的,或者通过邮件、信件给我们投诉比较多的事情,我们会开会进行筛选,确定哪些事值得去调查,哪些缺乏过硬证据有待观察;另一个就是每年会抽查红会的个别项目。但说实话,因为委员会成员都是兼职,时间和精力有限,这种抽查只能是象征性的,算是保持一种威慑。
新京报:每次调查是所有成员都参加吗?
邓国胜:不会,会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会员的时间来定。比如如果涉及公益项目的评估问题,因为我有这方面的经验,可以作为候选人之一。其他问题的话,会由对具体问题比较熟悉的委员去参与。不过说实话,大部分委员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精力确实有限,就拿我来说,不可能放下教学,学校的课不上随时待命去调查。所以,这可能是请公众人物监督的一个缺陷,在时间精力上投入有限。监督委员会秘书处现在有一个专职的秘书,但能做的事依然很有限。
新京报:所以,就像你说的,监督委员会是不是更多就是一种威慑作用。
邓国胜:监督委员会确实不是一种常态化的、制度化的监督手段。国外来看,大多公益组织会有自己的监事会,同时有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评估。国内因为资金和人才等各方面的不足,还难以做到这一点。在现实条件下,红会成立社会监督委员,确实是一种创新。但长远来看,国家还是要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多加重视,培育独立的第三方的评估机构,同时完善公益组织的内部治理结构。
新京报时事访谈员 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