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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背着房子过日子 咱们赶紧离婚、复婚、离婚吧


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3-04-05

 

北京夫妻为房两次离婚 称30年过得“步步惊心”

3月30日晚,刚锻炼回来的吴新存(化名)坐在沙发上,老伴梅艳艳(化名)端来煮好的棒渣粥,俩人还没聊上两句,电视中有关北京“国五条”细则落地的消息立刻让老两口陷入了沉思。 1个月前,老两口因担心自家两套房会因国五条被征重税,两人琢磨着去民政局办理了“假离婚”,从而通过分割房产实现避税,而这已是两人第二次为房离婚了。

过去的三十年,老吴和老梅因为家里的房子已折腾了四次,离婚、复婚、再离婚,两人的婚姻着实成了房产的累赘。

结婚/为分房闪婚

三十年前,同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两人经同事介绍相识,仅仅1个月后,吴新存所在单位就开始登记福利分房,当时的条件必须是已婚且没有住房。

就这样,为了尽快拥有自己的房子,在同事朋友的劝说下,两人完成了“闪婚”,不久顺理成章地拿到了新房钥匙。“刚开始大家都觉得‘早结婚、早分房’是好事,很多人都为房闪婚,没多久问题就出来了。”梅艳艳说,分房3年内,就有3个同事离婚。

离婚/为房改分房“闪离”

婚后五年,梅艳艳的单位也进行福利分房,政策规定夫妻双方拥有住房不能参与,收入微薄的两人为了能够多得一套房将爸妈从平房接来,选择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

就这样,两人顺理成章地获得了第二套住房,“有一天,孩子自己在家翻到了我们的离婚协议书,孩子当时信以为真甚至离家出走了2天,后来想想都后怕。”梅艳艳说,当时只能骗他说是“写着玩的”。

梅艳艳说,为了避嫌,后来一直没有复婚,而且在单位都宣称自己离异,有些同事也猜测到我是假离婚,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20年,很长时间感觉在单位里抬不起头。

复婚/为孩子出国担保

“直到5年前儿子要留学担保,中介建议先复婚再担保更容易获得签证,我们才决定复婚。 ”吴新存说,当时去民政局的时候,碰到了当年的老同学,他们也是为了孩子出国留学办理复婚。“同学老李说,当年国企福利分房时,很多人闪婚闪离,我们真的是折腾的一代人啊。 ”吴新存说。

为了怕对孩子造成不好的影响,老两口从开始到现在都一直骗他,没有告诉他整个过程,很担心父母如此复杂的婚姻经历,让他对婚姻产生偏颇的理解和认识。

再离婚/为避税卖房

由于复婚时两套房都限定为夫妻共同拥有,因担心“国五条”新政落地后两套房会缴纳更多税,两人又往返民政局2次,办理离婚的相关手续,“虽然是第二次办理离婚手续,不过走进调解室时还是很不好意思,排队的时候就有很多人投来异样的目光,看着一对对年轻人开心地领结婚证,我们两个确实不好意思。”梅艳艳说。

二次离婚后,两人通过中介代办了财产分割等手续,一连串排队缴费后,终于在3月底确认了财产分割等事宜,而就在3月30日晚,北京史上最严“单身限购”政策着实让喝粥的老两口再也难以下咽。

这意味着两人费尽周折地办理了离婚手续和一系列缴费等于做了无用功,唯一的效果就在于明确了每人都仅有一套房,在未来出售的时候可以不缴纳20%个税,“这一趟下来,不仅两个人满北京城跑了两周,还交了近5000元的中介加急费,真是得不偿失啊。 ”吴新存说。

再复婚/卖房就复婚

“新政尘埃落定,这次政策很明确,我准备把名下的房子卖了,换购一个稍大的户型,复婚后就不折腾了。 ”吴新存说。虽然老吴和老梅没有承认,不过户口簿上婚姻状况显然成了他们争取和保护财产的障碍。

老两口现在的关系很融洽,不过梅艳艳也承认,曾经吵架时两人都说过“反正都已经离婚了”这样的话,而且过去20年里两人的心理压力都很大,不仅处处提防被揭发假离婚的情况,还要时刻注意言语和隐藏文件避免被孩子发现,“这三十年真是步步惊心啊!”吴新存说。

从闪婚到假离婚,一对夫妻三十年两次离婚,也许不久后老两口又将复婚,看似圆满的结局背后,是三十年分分合合的“婚房长跑”,当婚姻成了房产的累赘,希望三十年楼市戏剧在赚取眼泪时,能收获反思后的安宁。

   [腾讯网-燕赵都市报]

天津出现市民为卖房避税半夜排队离婚现象

为了离婚,凌晨三四点排队。

从没听说过的离婚还要排队的现象出现了。

2013年3月1日至4月2日上午,天津市南开区婚姻登记处总共为501对夫妇办理了离婚手续。高峰时,人们在门外排起长队,自发组织,以发号的方式维持秩序。有人在凌晨三四点钟就来排队。这是只有“情人节”等一些寓意吉利、结婚扎堆儿的日子才会出现的景象。

南开区婚姻登记处为此增加了人手,正常情况下这里每天接待10对离婚夫妇,在采取叫号措施、满负荷工作的情况下,接待量仍然成倍增加。开具的婚姻记录证明也是如此,以前每天30多份,现在八九十份。

据统计,2012年,天津市协议离婚30315对,平均每周600对左右。而2013年,仅3月4日到8日这一周就达到1255对,比前一周增加了470对。

2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五条”,规定出售自有住房时,能核实房屋原值的,要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而依照国家规定,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所得,可以免税。一些人从中发现了“离婚避税”的空间。

天津有位女士办完离婚手续,顺便咨询婚姻登记员,“办复婚也是在你这儿办吗?”

婚姻登记员们对此并不陌生。天津大港婚姻登记处一位工作人员的经验是,此种离婚的当事人与正常离婚不同,他们来时“有说有笑”,即使财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也从容自若。

但是,出于对个人权利的尊重,只要当事人手续齐全,婚姻登记员就只能办理手续。

潘莉与丈夫方卓桥(化名)很庆幸他们的“先见之明”。他们离婚那天是2013年2月6日,之后半个多月,婚姻登记处门外忽然排起了长队。

走入婚姻登记处那一刻,这对刚过而立之年的年轻人还手牵着手。两本红色的离婚证书上留下了他们各自笑嘻嘻的表情。对他们来说,离婚只是一个法律程序,跟感情一点关系都没有,只是为了买房。

办理离婚手续,他们付出的代价是110元。可如果算一笔账的话,“好处”数以万元计。他们此前名下有一套住房,想再买一套二手房,房价175万元。方卓桥对记者说,房子在他名下,如果家庭买二套房,意味着首付要交房款的六成,100多万元,贷款利率也要上浮10%。

他们办了离婚后,房产归他,潘莉恢复单身且无房,首付只要三成,贷款利率享受八五折优惠。不算利益,仅仅为了少凑50多万元的首付款,他们也得为离婚率“添砖加瓦”。

“国五条”推出之初,潘莉去房管局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她看到,房管局也排起了队。最“疯狂”的时候,得在头天下午去排队,等第二天上午的号,中间还要换号,“一个晚上换3次号”。直到3月31日,“国五条”细则出台后,仍有买房的朋友告诉他们,自己的房产中介人凌晨四点去排队。

不过,随着细则的出台,无论房管局还是民政局,队伍都没那么长了。南开区婚姻登记处从3月29日开始算是度过了高峰期,如今每天受理离婚20多对。方卓桥说,这是因为“该办的都办得差不多了”。细则陆续出来,政策临近实施,那么人们不再像最初那样有把握“避开政策”,兴许头天办理,第二天就实施,来不及了。

有风险的是感情,不是楼市

针对这波离婚潮,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发了一份“楼市有风险,离婚需谨慎”的公告。方卓桥对这条提示的感受恰好相反。

“不是楼市有风险,是人的感情有风险。”他对中国青年报记者强调。

他说,楼市无论涨跌,都可能成为不复婚的理由。彼此间的信任才最重要。

办离婚时,他没敢告诉父母。离婚买房的过程中,他和潘莉都经受了考验。根据离婚协议,现有住房归他,而他卖掉房子后,房款也归他,“有可能先跑”。但在这笔房款用于潘莉买房之后,潘莉又成了获益方。他们都充分相信对方不会跑掉。

除了离婚,他们也有别的选择。房产中介当时告诉他们,只要花5000元,就能办一套足以以假乱真的离婚证件。这已涉嫌违法,按照国务院规定,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方卓桥说,做假证的人就是担心离婚弄假成真,落得“人财两空”。而他们对此并不担心,就选了最省钱的方式——真离婚。

天津一位售楼员表示,由于房管局的系统与婚姻登记系统并不联网,因此的确有人用假离婚证蒙混过关。当然,用假证有被查出的风险,可确实“诱惑力大”。

“啥都慌了。”这位售楼员形容,卖房人要离婚,为了避税。买房人为了降低购房成本或突破家庭限购政策,也想离婚。

研究房地产法的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陈耀东对中国青年报记者指出,房屋交易需要的材料较多,目前还没有做到所有部门的材料能够联网和鉴别。但办伪证,就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性质恶劣的话可能构成犯罪。

陈耀东认为,利用离婚来避税,在民法领域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在行政法上,违背有关税法的规定,一旦查出可能要补缴税款。

但他也指出,协议离婚是当事人之间的事情,存在主观性,无论税务还是司法部门,都很难判断证据,因此此事极易陷入无从查处的境地。

离了婚的潘莉也对记者说:“你是可以追究我们责任,但是你凭什么界定我俩不是真的离婚呢?我就说我感情破裂了。”

陈耀东担心,这种状况也会诱发一些社会纠纷。他举例说,如果一对夫妻甲和乙要向另一对夫妻A和B卖房,为了避税,可以甲、乙离婚,A、B离婚,然后拥有住房的甲和A结婚,房屋再改到A的名下,然后双方各自离婚,再分别复婚。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导致有人“人财两空”。

“如果连家都没有,一纸婚书就不重要了”

上周,天津市民童俊(化名)30余年的婚姻走到了终点。

他和妻子痛快地分割了财产。名下的两套房产归他所有,其中一套由儿子童锐(化名)居住,而他们自住的一套面临拆迁。由于天津市一户家庭只能拥有两套住宅,他只能离婚,再以妻子的名义寻找住处。

今年春节以来,他们一直在找合适的二手房。起初还能看到一些好房子,等到“国五条”出来,很多房子被抢光了。

他们看中过天津梅江居住区一套200多万元的二手房。中介下午两点半打电话通知他们去看房,他们立即赶到后,发现前面已有四五户人家排队。而房主跟排队的第一家已经谈妥,就在回家取房本的路上又变卦了,“坐地涨5万元”。

童俊后来又看上一套房子,要买房,需要马上离婚。他们交了两万元订金,然后在一个下午去了婚姻登记处,第二天中午办完了手续。可手续办完了,房子让出价更高的人买走了。

夫妻俩离婚那天,儿子还跟他们开玩笑:“咱吃一顿吧?”他们说:吃什么呀,赶紧买房子吧!”

童锐从父母身上深刻地感受到了房子对百姓家庭的压力。父母在纠结于是否离婚时,给他打过电话。“我真的没有办法回答。”他说,理智告诉他父母应该离婚,但是他又没法跟爸妈说“你们离婚吧”。

他本想考虑几天再作答复。没想到,父母的下一个电话就是告诉他“离了”。

童锐能感觉到,父母的注意力都在房子上。“房子是生存的事儿,安家的事儿,如果连家都没有,一纸婚书就不重要了。”

这个年轻人说,在自己的心目中,婚书也不是最重要的了。现实摆在这里,买房关系到家庭的富裕,也关系到下一代。

房市给婚姻观带来冲击

对于民政系统来说,房市对婚姻观的冲击,是一个需要考虑的事情。2012年11月,天津市民政局婚姻收养登记管理处在全市征集了21篇婚姻登记方面的优秀理论文章,几乎每一篇的作者都指出了“功利性离婚”对婚姻观的冲击。

有婚姻登记工作者指出,婚姻本来是神圣的。为了谋取利益而离婚,是一种欺骗行为。这种现象影响到公众对婚姻的信心,也是对婚姻制度的破坏。

“这个问题反映出中国的离婚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一位民政系统的干部对记者说。

有人指出,我国的婚姻法几经修改,更加尊重当事人意愿,离婚异常自由和低成本,“立等可取”。而有些国家,离婚有一定的缓冲期,值得我国借鉴。此外,亦可通过完善房贷等政策,让“假离婚”无利可图。

事实上,住房只是助长“假离婚”的众多因素之一。社保、户籍等因素,都可能催生虚假的婚姻。一位民政官员对记者说,如果是个别情况,那么是个人对婚姻不够尊重。但如果出现较多,说明在政策方面有待于完善。

很多人指出,功利性离婚不利于国家调控政策的实施,加大了婚姻登记部门的工作量,也会使公众对政府的公信力、政策的科学性产生疑问。

陈耀东教授指出,任何一项政策推出之后,政策制定者都应该勇于面对现实,怀有一种纠错的勇气。房市的政策会引发诸多连锁反应,政府应该谨慎对待。如今“国五条”及其细则都已出台,各级政府有必要关注政策引发的种种社会现象,全盘考量,然后作出下一步判断。

这位法学学者认为,社会上一些人通过离婚来规避法律、逃避税收,对道德观念造成了冲击,会不会引发其他连锁性的社会问题和家庭问题,能否起到抑制房价的作用,对于这些,政策制定者应该尤其注意。

本报天津4月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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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去年房地产销售6.4万亿 交给政府近4万亿

  政府究竟从房地产销售中拿走了多少收入,日前这一话题引发高度关注。根据官方数据计算粗略估计,政府和银行2012年从房地产获得收入47917亿元,占全年房地产业销售额6 .4万亿元的75%.虽然这种简单相加的计算方法在业内人士中引起不同观点,但政府从房地产行业中拿走的土地出让金和税费比例偏高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

  2012年,我国商品房销售额64456亿元,比上一年增长10%.与此同时,来自房地产行业的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也非常可观。其中,土地出让金历来是政府从房地产行业中收取的最大比重收入,一般会占到房屋销售价值的40%左右。至于来自房地产行业的税费有多少,财政部的统计数据给出了答案。

  福布斯中文版杂志、福布斯中文网总编辑周健工日前在微博上发布一条信息,综合了来自国家统计局和财政部2012年的统计数据。这条微博指出:“2012年房地产业销售6.4万亿元,缴纳契税2874亿元,房产税1372亿元,营业税4051亿元,土地增值税2719亿元,缴税合计约1.1万亿元,银行房贷余额12万亿元,获8400亿元利息,土地收入28517亿元,政府和银行从房地产获得收入47917亿元,占6.4万亿元收入的75%.”南都记者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验证了此说法的准确性。

  房地产开发周期较长,主要包括立项环节、规划设计环节、融资环节、土地取得环节、拆迁安置环节、工程建设环节、预售环节、销售环节、出租环节,项目清算环节。而这些环节几乎都会涉及到税费征缴的问题。

  目前房地产企业开发和保有环节的税费主要有11种,包括营业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耕地占用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

  记者发现,上述统计其实还有保守成分,比如并没有统计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这些税种并非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而是面向更广泛的单位征收。因此房地产去年贡献的实际税收将超过1.1万亿元。

  不同声音

  广州省房协理事赵卓文:

  “土地出让金不应算为当年成本”

  对于政府和银行从房地产销售总额中拿走75%的说法,业内专家也发表了不同的看法。广东省房地产协会理事赵卓文昨日指出,土地出让金不应算为房地产行业当年销售收入的成本,因为当年卖出的土地要经过两到三年的开发周期才能对外销售房屋。但他同时也指出,地方政府对来自房地产行业的收入依赖偏高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这对调控政策的推行产生一定影响。

  其他算法

  工商联房地产商会:

  上海房产销售流向政府份额超六成

  来自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的数据显示,上海房地产开发项目总销售收入中流向政府的份额最高为61.84%,而北京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总销售收入中有42.42%的份额流向政府。

  过高的房地产税费对下一步房产税普遍开征制造了不少障碍。前任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曾表示,下一步税收制度改革的重点将包括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征收的有关税种进行简并,并研究逐步在全国推开房产税等。

  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环节税费

  营业税:全额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销售不动产营业税适用税率5%.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契税:全额3 %-5%,普通住宅减半

  1997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和房屋的买卖交易中,购房或购地的单位和个人要缴纳契税,税率为成交价的3%-5%.如果个人购买的是自用普通住宅,可以享受减半征收契税的优惠政策。

  印花税:全额0 .03%或0 .05%

  据1988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属于征税凭证,税率为0.03%或0.05%。

  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额的30%-60%

  1993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为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按照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并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进行征收。适用税率为增值额的30%-60%。

  企业所得税:企业收入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企业每年收入总额减除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卖房差价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

  城市维护建设税:7%

  1985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分别规定为:市区7%,县城和镇5%,乡村1%。

  教育附加费:5%

  教育附加费是为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征收的政府性基金,自1986年7月起征收,初期费率为2%,2005年10月1日起提高到3%.如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两项费率合计将达5%。

  土地出让金

  一般占到楼房售价40%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从2007年起,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具体到住宅用地,某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楼面地价一般占到该地块日后建成的商品住房售价的40%。

  房地产保有环节

  房产税:房产余值的1.2%

  1986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和国家机关房产免缴房产税。(注:针对住房开征的房产税,目前只在重庆和上海试点)

  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0 .6-30元不等

  1988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分别为: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采写:南都记者王卫国 实习生温一冰

  2012年我国房地产

  销售额

  6 .4万亿元

  银行房贷利息

  8400亿元

  土地增值税2719亿元

  2011年土地增值税实现收入2062.51亿元,去年同比增长31.8%

  契税2874亿元

  2011年契税收入2763.61亿元,去年同比增长3.9%

  房产税13 72亿元

  2011年房产税收入1102.36亿元,去年同比增长24.5%

  房地产营业税

  4051亿元

  2011年房地产营业税3630亿元,去年同比增长11.6%

  政策出让土地收入2 8517亿元

  2011年收入33173亿元,去年同比下降14%

  [腾讯网-南方新闻网]

广州3月房价暴涨35% 不动真格调控目标怎实现

    新华网广州4月4日电(记者 乌梦达)广州市国土房管局4日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3月份广州市区新建商品住宅网签均价16817元/平方米,同比暴涨34.9%。

    公众担忧,中央调控决心坚定,但如果地方政府不能动真格,如何完成预期的房价控制目标?又如何能稳定市场预期?

    广州新建商品住宅均价连涨三月 调控形势严峻

    根据广州不久前出台的国五条实施细则,2013年的房价控制目标要低于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净增幅。

    对此,专家表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减掉CPI的净值,如果估算为8%左右,房价涨幅至少也要控制在大体同等范围内才能完成目标。

    而统计显示,今年前三个月,广州各月房价同比去年同期上涨幅度均超过10%,其中,刚刚公布的3月份房地产市场数据显示,新建商品住宅相比去年同期上涨达到34.9%,已经远远超出了调控目标的上限。

    与价格上涨呼应的是成交量也同比、环比暴涨。3月份广州新建商品住宅网签7131宗,同比增加50.7%,环比更增加了60.3%。

    一些市民担心,在严格调控的背景下,新建商品住宅还能出现量价暴涨,是不是意味着楼市已经全面反弹?调控到底能起多大作用?

    对此,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坦承,去年下半年以来,广州市商品住宅量价齐升,“调控形势严峻”。

    “结构性”因素还是“市场普涨”?

    对于34.9%的大幅上涨,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上涨主要是结构性因素,因为市区内高端住宅的集中成交,拉高了成交均价。

    但记者采访发现,造成房价涨幅飙升的因素绝不仅是所谓的“结构性”。在广州市珠江新城等核心区域,部分高端盘价格上涨明显。一个去年开盘35000元的商品房项目,4月1日时销售人员报给记者的“二期价格”已经高达45000元。

    广东中原地产研究经理瞿中奇分析,从国五条出台至今,市场一直没有形成大规模的降价预期,随着国五条细则全面落地,市场面临“利空出尽”的情况。

    就在各地纷纷公布国五条细则的时候,4月1日,地产股普涨,盘中万科、保利等个股最高涨幅接近4%。

    广州刚需购房者王先生告诉记者:“我前期看了不少盘,和去年相比,基本上各个楼盘的价格都普遍上涨。去年开盘卖3万元的盘,现在普遍都涨价3000至5000元。”

    对此,一些市民和专家担心,经历了前期二手房交易放量透支后,由于二手房20%交易税费的影响,会影响二手房的供应,京沪穗深城市,二手房交易超过市场总量一半,供需矛盾尤其突出,如果因为政策原因导致二手房供给减少,可能让新房供应更加供不应求,从某种程度上会加强开发商的议价底气。从这个意义上讲,调控必须减少误伤。

    地方政府不动真格 房价控制目标难完成

    某知名房企负责人向记者透露,虽然近期销售不愁,但由于政府在住房备案过程中都规定了指导价,因此房价大幅上涨的可能性不大,而且“我们也会观望,不会盲目调整价格”。

    记者追问,调整价格是涨价还是降价?他回应说,不会大幅涨价,“但房子不愁卖,没人傻到随便降价”。

    而在二手房市场上,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在广州走访了数家大型中介,很多中介都以“证过五年且唯一”为卖点,而且已经有部分持有这类物业的业主开始坐地起价。广州市中心区一套楼龄20多年、58平方米的二手房,中介告诉记者,2月业主叫价90万元,现在要价低于95万元不卖。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胡刚表示,调控房地产,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要调整预期。现在,中央出台国五条,决心明显,但各地出台的政策却宽严不一,有的地方政策还很敷衍,在这种情况下,公众必然会产生担忧,觉得房价仍会大涨,这也是为何国五条重拳落地,楼市却出现量价齐升离奇情况的重要原因。

    一些专家表示,由于房价控制目标中的样本剥离了保障性住房,地方控制房价难度不小。广州市常务副市长陈如桂就表示,广州在一线城市中处于价格洼地,调控难度最大。

    但专家表示,如果地方都以难度大为由给自己留余地、找理由,最后势必影响调控效果。现在一些一线城市的统计数据,已经敲响了警钟。

    胡刚表示,一个现实问题是,现在广州、北京等地前三个月的房价上涨幅度已经快超出全年上涨目标,如果政府不动真格,完成全年房价控制目标将十分艰巨。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难度很大,但广州有决心、有信心,坚决完成今年的房价控制目标。”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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