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房产纠纷被“揭发”;找45名同乡“借名买房”,花1.3亿元
新京报讯
(记者张玉学)2006年,一名山西年轻人杨某花费近1.3亿元,在京买下109套房子。
日前,因涉及购房合同纠纷,在案件审理中,开发商称杨某先后以不同的身份证就同一标的房产起诉,身份存疑。案件的多份法律文书也显示,杨某有两个身份证。
1.3亿买下和平里109套房产
杨某称,2006年至2007年,他与北京金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金政房产公司)签约买房,并已收房多年,但至今金政房地产公司不肯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也不协助办理产权证。
杨某起诉要求确认其与金政房产公司买卖关系有效。
其代理律师表示,开发商将卖给杨某的房子偷偷抵押给了银行,才导致不能过户。
朝阳法院一审经过审理后做出判决,支持了杨某诉讼请求。宣判后,金政房地产公司提出上诉。目前二中院已受理此案。
案卷显示,涉案房产是东城区和平里锦鸿阁小区B座一层、二层的11套商业用房。同时,案件材料还显示,杨某从金政房产公司开发的锦鸿阁小区,买下了B座房产共109套。
审理中,金政房地产公司称,为买房,杨某共支付近1.3亿元。
开发商爆内幕称买房者身份存疑
据案卷材料显示,围绕着11套商业用房,杨某与金政房产公司打了几年官司,并且在朝阳法院和二中院之间折腾了几个来回,两家法院做出的法律文书就多达5份。
在上述案件一审庭审中,金政房产公司向法官爆出杨某买房内幕。其称,杨某曾先后以不同的身份证就同一标的房产起诉,身份存疑。
而在5份法律文书中也可发现,杨某的出生年份分别显示为1986年和1989年,具体的月份和日期也不一样,身份证住址也不相同。
证据中的房屋买卖合同和公证书,也证实了杨某有两个身份证的事实。两个身份证的出生日期为1986年的一代证和1989年的是二代证。
如果后一身份真实,2006年杨某买房时,其只有17周岁。但其代理律师表示,购房合同官司与身份证无关。
■ 追访
其父是买房真正出资人
围绕着这109套房子,金政房产公司和代理销售商北京百富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也在这几年打过官司。
代理销售商为了证明109套房产是自己的销售业绩、应当获得销售提成,开发商为了证明房子是自己独立售出与代理销售商无关,各向法官提交了大量证据。
这些证据可梳理出杨某为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人,其曾为煤矿主的父亲,是109套房产真正的出资人和决策者。
杨某与金政房产公司诉讼期间,金政房地产公司表示,房屋买卖协议是2006年5月中旬公司派人到山西与客户签的,这些房屋买卖合同和公证书,均作为证据交给了法院。
证据显示,合同是杨某和其他45名洪洞县人分别签署的,其中杨某亲自签约购买的只有14套。而公证书也证明了杨某“借名买房”,其同乡也表示,虽然自己是名义上的购房人,但房款是杨某家出的,所有权归杨某享有,并授权杨某代办一切购房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