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市长赵万祥因贪腐被逮捕 市民送政府截访先进单位锦旗被拘
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3-06-02
云南楚雄市长赵万祥被逮捕 被指曾带病提拔
昨日(5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三次会议通过表决,确认许可对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赵万祥采取强制措施。
今年是新当选的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履职第一年,赵万祥于今年1月当选省十二届人大代表。今年5月21日,省检察院送来报告,报请省人大常委会许可对赵万祥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
4月“双规” 昨日被逮捕
赵万祥,1964年3月生,大学文化,党员,楚雄市人,现任楚雄市委副书记、市长,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现初步查明,2011年至2012年期间,犯罪嫌疑人赵万祥利用其担任楚雄市委副书记、市长职务便利,为房地产公司开发土地项目、协调返还土地出让金及签订项目补充事宜牟取利益,多次收受多人送给的贿赂共计50万元人民币。由于犯罪嫌疑人赵万祥还涉嫌其他多次受贿,为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防止串供和证据灭失,需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昨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确认许可司法机关对涉嫌现行犯罪的省人大代表赵万祥,予以逮捕或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而在此之前曾有网友爆料称:“4月10日,赵万祥被纪委请去‘喝茶’”;4月11日,当地纪委决定对赵万祥进行双规,并停职调查。
5月21日,省检察院向省人大递请了《关于对云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赵万祥报请许可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下称“报告”);昨日,获得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许可。
昨日下午,记者多方了解到,赵万祥已被批捕。一位楚雄市级领导告诉记者,“案子已经进入司法程序”。
大姚任县长 曾出过经济问题
据记者了解,自4月11日,楚雄市市长赵万祥被停职调查后,楚雄市政府网站已经删除了有关赵万祥的一切信息,在该网站搜索关键词“赵万祥”时,显示搜索结果为零。该网站上曾经活跃的“楚雄市长信箱”也被书记信箱取代。
不过,对赵的出事,一位楚雄政坛人士表现得很淡定,其称赵是带病干部,“出事也是迟早的事”。据他介绍,赵万祥在任大姚县县长一职时就出过一些经济问题,但不知为什么这些事没有了后文,再后来就是赵回到楚雄接任楚雄市长职务,直到这次的案发。
据了解,赵万祥今年3月20日,还出席楚雄市人民政府一季度招商引资项目签约仪式,并在仪式上代表楚雄市人民政府签署了近9亿元人民币的投资项目,涉及工业、商贸、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领域。
任职期间,赵万祥的职务是楚雄市委副书记、市长,主持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主管发展和改革、财政、监察、审计、人事、招商、编制工作和人民武装、国防动员等工作。
逮捕过程
根据人大代表法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刑事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省检察院递交的报告正值省人大常务会闭会期间,因此,经主任会议研究同意,许可检察机关对赵万祥采取强制措施;5月28日,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30日,会议表决确认许可。
市长落马和地产有关
楚雄市长赵万祥,为房地产公司开发土地项目、协调返还土地出让金等牟取利益,多次受贿共计50万元。由于犯罪嫌疑人赵万祥还涉嫌其他多次受贿,尚待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
此前的4月11日,当地纪委已决定对赵万祥进行双规,并停职调查。
(原标题:涉嫌受贿 云南人大常委会对楚雄市长赵万祥采取强制措施)
[新浪网-云南网]
市民送政府截访先进单位锦旗被拘 提诉讼遭驳回
部分市民给信访局送“截访先进”锦旗。资料图
去年3月,长沙市民浣铁军等人向长沙市信访局赠送“截访先进单位”锦旗,以“鞭策政府工作朝良性方面改变”,随后参与送旗的两人被行政拘留9天。
两人结束拘留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长沙岳麓区法院和长沙市中院一、二审判决后,这起行政诉讼前日以维持原判告终。
送锦旗被指扰乱工作秩序
浣铁军提供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出具这一决定的是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
这份处罚决定书透露,“2012年3月26日上午9时许,浣铁军与杨春康、龙美强、周建秋、刘志方等人在位于长沙市岳麓区的长沙市市政府信访局接待处办公场所,采用展示旗帜、拍照等方式扰乱该处正常工作秩序,导致多人围观,该单位工作人员及保安上前进行劝止,浣铁军仍不听劝”。浣和刘因此被行政拘留9天。
浣铁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是去送锦旗,并未扰乱该处的正常工作秩序,因此对警方拘留的合法性提出质疑,并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警方拘留决定恰当
在经历漫长的一审和二审程序后,今年5月28日,长沙市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认为警方拘留决定适用法律恰当,驳回了浣铁军和刘志方的上诉请求。
根据长沙岳麓区法院一审确定的事实,原告浣铁军等人携带写有“截访先进单位”字样的锦旗到长沙市信访局接待大厅门口时,已陆续聚集了数十名上访群众。浣铁军等人将该锦旗拿出来展示、拍照,并高呼送长沙市信访局“截访先进单位”锦旗,是“拦截”的“截”,引起上访群众的围观和哄闹。
长沙市信访局保安队长上前劝阻,该局接待处一张姓副处长赶到劝说,浣铁军等人未理睬。此时,张某之前接待的上访群众也闻声出来围观、照相。当日9时40分左右,原告浣铁军等人离开。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浣铁军等人的行为,造成长沙市信访局主持的两个协调会和正常接访工作被迫中断,且使该局信访接待工作无法正常进行。争议焦点集中在送锦旗的事实是否扰乱了信访局的工作秩序。
警方否认拘留系打击报复
根据一审判决书,长沙市岳麓区法院认为,浣铁军等人虽名为向该局提批评意见,但原告等人并未向信访局工作人员反映任何具体意见,只是一味展示具有讽刺意味的锦旗,吸引其他上访群众聚集、哄闹。法院同时认为这导致正在召开的信访协调会议和正常接访工作中断,因此驳回原告的上诉请求。
这起行政诉讼随之进入二审。刘志方上诉时提到,以展示“截访先进单位”锦旗、拍照并发在网上的方式对政府进行批评的行为并没有妨害工作秩序,法律并没有限制批评政府的行为方式。他认为送锦旗被行政处罚是对他们批评政府行为的打击报复。
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则答辩,本案中被处罚行为不是上诉人所说的送锦旗并把照片发到网上的行为,而是上诉人采取的喧哗、集会、哄闹、围堵等一系列行为。
这个答辩与处罚决定书所陈述内容并不统一。处罚决定书称,拘留两人的依据是“采用展示旗帜、拍照等方式扰乱该处的正常工作秩序,导致多人围观,该单位工作人员及保安上前进行劝止,浣铁军仍不听劝”。长沙市中院二审判决前日认定,上诉人未扰乱单位工作秩序与事实不符,因此维持原判。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原标题:长沙锦旗哥诉讼遭驳)
[新浪网-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