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3-06-27
刘志军案发缘于侯军霞被抓 国企想中标也得找人
“侯军霞和母亲是如何“合作”?非法经营1788亿元曝出什么样的潜规则?刘志军落马的导火索是什么?随着刘志军案、侯军霞案的一审审理结束,这些疑问也渐渐浮出水面。”
刘志军系列案件的关键人物丁书苗,因案情重大仍在侦查中,尚未诉至法院,而她的女儿侯军霞已经“过堂”,目前等待判决。检方指控,侯军霞涉嫌非法经营数额367亿余元,其委托两名辩护律师为其作无罪辩护。此外,另外4名同案被告人也分别被控非法经营罪。5人被控非法经营数额高达1788亿余元。
刘志军案发缘于天价“中介费”
对于刘志军缘何案发一直众说纷纭,知情人士介绍,刘志军被抓的直接导火索就是这起非法经营案,而最早被抓的也是这起案件的第四被告人侯军霞。
2010年7、8月间,有关部门了解到,某大型国有企业在中标铁路项目后,从账外划给了丁书苗的公司约1亿元。当时,国家审计署正在对京沪高铁进行例行跟踪审计,上述国企也参与了京沪高铁项目,有关部门因此将线索提供给审计人员,审计署随后对该企业展开延展审计,这家企业很快承认钱打给了丁书苗,并表示这是招标潜规则。
丁书苗为什么如此能量惊人,能从第一层的大总包中获利?她与刘志军极为密切的关系引起了有关部门的密切关注,并在内部立案继续调查。
但办案人员没有立即控制丁书苗,办案人员发现,具体运作中标该项目的是一个名叫侯军霞的人。起诉书显示,2010年12月24日,北京警方将侯军霞抓获归案。侯军霞被抓后,很快供出其背后“推手”,那就是她的母亲丁书苗。2011年初,丁书苗被警方抓获归案。丁书苗归案后,又供出幕后真正的“推手”刘志军。2011年2月,刘志军被双规,至此,这起惊天大案终于案发。
高铁建设市场催生一批“中间人”
丁书苗,案发前是山西省煤炭进出口公司北京分公司经理。起诉书显示,丁书苗归案后,侯军霞于2011年6月23日被取保候审,然而,时隔不到3个月,侯军霞又被收监。对于这一强制措施的变更,知情人士透露,这是缘于丁书苗归案后,主动为其女儿开脱,但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办案人员发现侯军霞参与多起铁路工程招标,并从中收取“中介费”,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侯军霞也因此被收监。
“庞大的高铁建设市场,催生了一批‘中间人’。因为有刘志军的直接支持,丁书苗成为其中成长最快的一名。”一名知情人士称。随着调查深入,办案人员发现靠“中介费”敛财的并不只丁书苗母女俩。
随后,又有4名涉嫌帮忙揽铁路工程“赚”中介费嫌疑人被控制。他们分别是中盟世纪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郑朋、江西南昌赣鹏集团原董事长胡斌、道隧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原董事甘新云,以及北京世纪坛医院经济管理办公室原职员郭英。
侯军霞等5人
被控非法经营额1788亿
检察机关指控称,2007年至2010年间,被告人郑朋、胡斌、甘新云、侯军霞、郭英伙同丁书苗,与投标铁路工程项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偿方式帮助中标。随后,丁书苗通过铁道部相关人员干预招标,先后为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铁十局、十三局、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等23家投标公司中标了“新建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3标段”、“新建贵阳至广州铁路站前工程8标段”等50多个铁路工程项目,非法经营数额1788亿余元。
那么丁书苗通过的铁道部相关人员究竟是谁?这一答案在刘志军的起诉书中得以显示。起诉书称,2007年至2010年间,刘志军为帮助丁书苗推荐的企业中标铁路建设工程项目,非法干预招投标,指令铁路部门工作人员具体落实,最终使丁书苗推荐的23家企业先后中标50多个铁路工程建设项目。
记者还注意到,涉案的投标公司均是国有企业背景,有的还是铁路系统的企业,他们要想中标也得找“外人”帮忙。“竞标公司大小不是问题,是不是铁路系统企业不是问题,关系才是问题!”一名涉案的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说,就连一些央企要想获得项目也需要交中介费找“大拿”。
丁书苗按工程标的额度
1.5%-3.8%收取“中介费”
记者了解到,通常情况下,丁书苗在掌握确定有把握中标的项目后,委托郑朋、胡斌等人寻找投标企业,并按工程标的额度的1.5%-3.8%收取“中介费”。郑、胡二人与投标企业协商时,往往在丁书苗的抽成基础上添加自己的收益预期,然后报价。“丁书苗没有掌握的招投标项目,建筑企业也会主动联系郑朋与胡斌,让他们帮忙为中标活动。”
在这个链条中,被告人平行于彼此,互不相识。他们与丁书苗保持着单线联系,每个环节也只能联系到上一层“中间人”,再深一层的“中间人”身份无从得知。后期,丁书苗涉事不再方便出面,“收钱人”的角色由其女儿接过,侯军霞因此卷入此案。
起诉书显示,侯军霞帮助母亲丁书苗共运作中标9个铁路工程项目,非法经营数额高达367亿元。检方认为,侯军霞属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庭上,5名被告人均对检方指控的罪名和事实提出异议,侯军霞委托两名律师为自己作无罪辩护。
此外,该案的第一被告人郑朋也尤为引人关注。检方指控其运作中标28个铁路项目,非法经营额823亿元。有媒体报道称,郑朋于2010年1月以现金形式高调捐款600万元,被媒体称作神秘企业家,那时,他的公司成立仅一个月。
“非法经营罪”法条有“弹性”
对于郑朋、侯军霞等5人帮忙揽工程“赚”中介费行为,检方认为,5名被告人以非法干涉铁路项目招投标等方式从事非法经营犯罪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5名被告人均触犯了《刑法》第225条第(4)项之规定,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5人的刑事责任。
记者了解到,《刑法》设立非法经营罪后,检方首度适用于此类行为的指控。一名被告人辩护律师对记者说,《刑法》第225条第(4)项之规定:“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是个“口袋罪”的规定,由于“经营”的含义相当宽泛,这个富有弹性的条款尚无立法解释加以限制,从而给司法机关留下较大的自由裁量余地。司法实践中,非法经营罪的适用范围存在不断扩大的趋势,其第(4)项之规定正越来越多地被援引,作为对《刑法》没有明文具体规定的、有较大社会危害性的非法经营行为定罪的法律依据。
据了解,非法经营罪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意味着,如果非法经营罪名成立,被告人将在5年至15年有期徒刑之间量刑,同时将面临巨额的财产刑处罚。
文/本报记者 侯毅君
制图/潘璠
法律解释
法条:非法经营罪
刑法第225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某国企中标
划给丁书苗1亿元
国家审计署例行审计
有关部门提供了这个线索
延展审计
企业承认潜规则
内部立案调查
发现项目运作人侯军霞
抓获侯军霞
供出其母丁书苗
抓获丁书苗
供出刘志军
引爆
刘志军案(来源:北京青年报)
[新浪网-人民网]
刘志军曾与发改委结梁子:高铁设计标准瞒天过海
孙春芳
三刻拍案惊奇,拍的还是刘志军案。
话说刘志军在狱中面壁两年多,一直不愿意谈起高铁的事,据说这个话题让他很伤感,但更大的原因恐怕是说了也没人听,听了也传不到外面来,毕竟狱不通风嘛。
然而转机来了。刘志军案正式提起公诉后,其辩护律师钱列阳经过多次与刘会面交谈,打开刘的心扉之后,刘终于开了金口,谈历史、谈人生、谈家人,当然,最后话题肯定也绕不开高铁。
刘志军另一位辩护律师娄秋琴说,刘能够仔细地回忆每一个高铁车站的设计方案,最后为什么用现在的方案。每一个站都能够用四个字描述其特色。
最近巍巍高耸、美轮美奂的武汉高铁站上了美国《巴伦周刊》封面文章《China's Looming Credit Criss》(中国债务危机隐现)的插图。我不知道刘部长是如何用四个字描述武汉高铁站的,反正在这篇描述中国债务危机的文章里,这一高铁站隐现的涵义是:超前发展、不顾国力、不切实际、后患无穷。
坐过高铁的人大概都有一个同感,沿途的一些车站,尤其是非一线城市的车站,往往建在离城市中心区很远的地方,望出去黄尘漫漫、童山濯濯,下了站等半天都未必能打到一个车。而这些高铁站,却往往建得非常豪华,顶棚高端大气上档次,蔚为壮观。
如此选址,当初说是希望带动高铁站周边的地块升值发展,用意当然是好的,无奈有媒体报道称,开通于2010年的沪宁高铁,其沿途的一些站点,如仙林站,竟然连周边的居民都不知道有这一站,当地记者描述说:“现场看到,出租车上下客点,公交车停站点等全部配备到位,但却看不到一辆出租车、公交车。站房旁边还开了一家超市,但大门紧锁,超市内一片狼藉,呈现出倒闭的场景。”
鄂尔多斯已经被人称为死城,其不顾实际需求盲目搞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的模式也广遭世间诟病,与此类似,沪宁线上的仙林站也可以称为死站。当然,谁也不能预料到百年之后,这些地方不会成为繁华的商埠,毕竟,鸦片战争前的上海只是个小镇子、改革开放前的深圳也不过是个小渔村。然而超前发展,也不能这么个超前法。
刘志军造高铁的代价是多少?我们可以做个比较,在刘志军2003年主政铁道部之前,其前任傅志寰曾经主持过秦皇岛到沈阳的客运专线建设,其一公里的造价是3984万元,刘志军时代的高铁造价呢?非高架桥路段大概是1亿元,高架桥和隧道段恐怕要达到两亿。而其效果呢,秦沈客专的运营时速为200公里,提速空间可到250公里,也许你觉得这速度低了,前不久刚刚开通的哈大高铁,冬季运行时速也不过是200公里,而其建造的标准和费用可是照着350公里时速来的。
也许有人要问了,这种账目难道高层不会算吗?能给刘志军放行,让他蛮干吗?原铁道部的一位官员说,刘志军瞒天过海的手段非同一般,细心的读者可以去发改委网站上查高铁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在那里,每条客专线路的标准是用“高于200公里时速”这样的模糊字眼表述的,到底高到何种程度呢?没有上限。据说当时刘志军跟发改委说不会高很多,但最终足足高了150公里。为此刘志军还跟当时的发改委领导结下了不小的梁子。
高铁时速越高,造价也越高,建得越多越快,工程量也越大,与此对应的是,丁书苗能够操纵的招投标项目也越多,按照比率提成拿到的中介费也越多。当然,把刘志军建高铁说成是为了给自己和丁书苗等相关利益人谋私利,可能过于阴谋论,但其最终造成的结果则确实是如此。
而这种低效、软约束的投资模式最终的结果,狱中的刘志军也无法承担了。刘志军时代靠银行贷款、发行债务而大量投资客运专线,已经让原铁道部(如今的铁总)债台高筑,截至2013年一季度,其负债已达28393.98亿元,负债率则达62.31%,考虑到铁道部的资产变现率低,这一负债率算是相当高的。拜刘志军所赐,铁道部这几年基本就是在借新还旧、拆东墙补西墙中过日子的。财务数据亦显示,原铁道部已经累积了大量的长期贷款,这一数字在2013年一季度末为22744亿元,2012年年底为22127亿元。
据说刘志军在狱中还能享受看报纸、电视的待遇,不知道他看到这些数字之后,还愿不愿意继续谈高铁这一让他伤心的话题呢?(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新浪网-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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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掀起大规模清房行动 官员急抛房产
2013年6月9日,端午小长假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在合肥城改集团,一位办公室负责人悄悄把贴在单位电梯旁的一张纸撕下来。
这是一张房产信息的公示表,公示了城改集团六位领导的房改房、集资房和小产权房拥有情况。在单位公示了7个工作日后,这张公示表被撕下,递交给了合肥市清房办公室。
让党政干部主动在单位内公示房产信息的做法,此前在中国并不多见。在楼市飞速上涨的过去十年里,由于房地产沉淀了大宗财产,住房信息的公开相当于官员财产的半公开,因而官员的住房信息一直是高级机密。
2013年年初,各地更掀起过一股揭发“房姐”、“房叔”及“房媳”的风潮,一批拥有惊人数目住房的官员更触动了公众神经。此后,多地政府甚至严控用姓名查询他人房产信息。住建部曾计划在2013年6月底前实现500个城市住房信息联网,但有媒体称,来自地方的阻力强大,进展并不顺利。
安徽省的清房行动因此以一种发起者始料未及的方式吸引了公众的注意力。2013年年初安徽发起针对全省党政干部的清房行动时,正值合肥“房叔”新闻发酵之时,空前的舆论压力令他们只能低调进行。
早在2013年2月底,一份详细的安徽省清房行动方案便已下发。清房范围并不仅限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审判、检察、事业单位,政府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教育机关、民主党派在职领导也被纳入其中。
清房行动的一位负责人称,“我们只要求党政干部申报他们的公房、集资房、小产权房,而不必申报商品房,只要是正当所得,他们有多少套商品房我们都不管。”即使如此,上述负责人也承认,这场清房行动仍有诸多问题悬而未决。
宿松乱象
2013年年初,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原书记方广云作为“房地产大亨”进入公众视野。在一个中产阶级买一套公寓都不容易的城市,方广云被指控套取侵占了安置房136套,当地人甚至称其为“房叔”。
举报他的村民王可翠和方义虎向南方周末记者称,房叔的秘诀就是拿安置回扣和伪造多个假户口套取安置房。为了举报方广云,王可翠花了一年的时间,到楼道里面找水电费单子,看上面的名字,如果不是村里面的人,就记下来。4年下来,他们几个人为举报房叔花去八十多万元积蓄。
合肥房叔积累起来的巨额财富,以及他所代表的一部分基层党政干部的大胆妄为,都让公众震惊。但早在方广云案爆发的一年前,安庆市宿松县出现的党政干部违规自建大面积住房问题,是让安徽省领导下定决心在全省清房的直接原因。
据安徽省纪委一位人士透露,宿松县一些干部以各种方式违规占地建房的现象极为普遍,“最早只是一小部分干部在做,但没人监管,在当地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并且一下子就乱了,后来我们通过清房把当地情况摸熟了,查处了一些干部,并且希望以解剖麻雀的方式,推广到全省。”
宿松县反腐人士贺建桥则向南方周末记者透露,最早引起省委重视的,是关于宿松两位县委常委领导在龙门路上超标建房的举报——其中一位县委常委甚至在龙门路十字路口建起一栋7层的商住大楼,价值超千万,并以每年15万元的租金租给宿松园区的企业。省委领导当即组织一些老同志去宿松调查,老同志交回来的报告触目惊心,省委领导在震怒的同时,决定以宿松清房为突破口,在全省开展清房行动。
贺建桥称干部自建房之所以蔚然成风,与宿松土地管理混乱不无关系,“官员在城里盖私房都是先盖起来,再去跑手续”。
南方周末记者就这些情况向宿松县负责清房的纪委书记甘长浩求证,他回复称“宿松违规建房问题有很复杂的历史背景,我们现在清理的,也是过去遗留下来的土地问题”。
“查处了500位厅级干部”
这并不是安徽省第一次组织清房行动。早从2004年开始,安徽省就连续三年对处级以上干部进行过一轮清房,当时主要清理干部违反房改政策超标准购房、集资建房和多占房等问题。
当时负责牵头清房的安徽省纪委党风廉政办公室主任陈清海向南方周末记者称,那轮清房行动,一共查处了500多位厅级干部,2000多位处级干部,追缴了2亿多元的房款,“2006年后处级干部就很少存在住房违规问题了”。
在1998年中国住房制度改革后,各种住房违规行为在某些地方还隐秘地存在着,安徽省是少数花力气清查的地方之一。安徽的清房行动,当时也引起了中纪委的关注,2007年安徽省纪委人士还被请到中纪委去,宣讲其清房经验。陈清海称,他们还参与制定了中纪委全国的清房方案,不过由于阻力太大,中纪委那年的清房行动并没有推行下去。
而在安徽省内,清房行动一直在继续。合肥市纪委和房管局随后组成了一个清房办公室,从2008年开始对违规购买或租占直管公房现象进行集中清理。当时有一些干部手上有包括房改房在内的数十套房子,竟然还捏着一套直管福利房。
合肥市房地产协会会长李慧秋称,为了清理这些直管公房,合肥市花大力气对2万套直管公房进行了登记、检索、核实,并输入电脑,建立了翔实的数据库,在电脑前输入一人姓名,立刻可以显示出此人以及其配偶名下的所有房产以及房产的性质。
“如果你有两套房,当时我们会动员你让你自己交出多余的房屋,如果住房面积超标,就要按照市场价补上,当时连房管局一位副局长的房子都被清理了。”李慧秋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数轮清房行动让合肥房地产市场有序不少,和周边省会城市南昌、长沙相比,合肥党政事业单位的集资房、小产权房少了很多,“公务员也走的是市场化的团购,且一般只优惠5到10个点,像滨湖新区最近一些项目的团购即是如此。”李慧秋称。
据《江淮晨报》报道,星隆购物广场等两个集资房项目在2011年3月份入市时,三千多元每平方米的均价,还极大拉低了合肥当月新建住宅均价。
星隆购物广场是安徽省地矿局开发的集资房项目。安徽省地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位内部人士对南方周末记者称,“我们做房地产首先解决自己单位内职工的住房问题,在安徽,很多国企都是这样。”
“不过,像这样的集资建房项目,近两年越来越少。”梁东勋说。
官员急抛房产
安徽省此次清房行动的一位负责人称,与2004年那轮不同,此次清房以宿松为突破口,着重查处类似宿松一样的县处级以下干部违规建房现象,“工作量太大,我们现阶段主要还是针对县城里一些干部的违规自建房。”
这将是一场历时超过一年的清房行动。在被查之前,官员有机会先行自查,自觉将房产信息登记申报,交给组织查证。官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有多少套房改房、集资房,有没有自建房和“小产权房”,清房行动中,这是清房的重点方向。
从2013年10月开始到2014年2月,安徽将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纠正,纠正基本原则是干部个人手中的闲置土地一律收回;违法违规买卖土地和出售出租自建住房、保障性住房、小产权房谋取的私利一律收缴;自建住房超过规定面积的部分,一律按照市场价格回收或收回拍卖;违反规定多占的住房一律收回。
在宿松,清房的标准是党政干部自建房不能超过350平方米,超过了则要缴纳罚款或者没收。安徽省纪委派驻的清房小组历经近一年的调查和查处,共有210位干部接受了处罚。
这其中还包括两位县委常委,前文所述那位县委常委位于龙门路的七层大楼被没收,另一位县委常委则交纳了数十万元罚款过关。
另一位宿松媒体人士则透露,清房小组在调查到宿松检察院和公安局时,遇到了极大阻力,最终宿松清房行动高高举起,又轻轻落下了。
对于上述情况,南方周末记者向宿松县宣传部部长张向东求证,他称“清房情况非常复杂,以组织说的为准”。
尽管清房行动不涉及商品房,但一位清房小组的内部人士称,此举仍对一些公务员形成了震慑。南方周末记者走访了多家合肥市的房地产中介,不少中介表示一些官员抛售房产的心态比前几个月急切了很多。
滨湖新区一家名为映日房产的中介人员称,2013年5月底一位官员甚至连开了几个小时车从外地赶回来卖房子,“他的房子在高速时代城”。来源:南方周末
[新浪网]
青岛原副秘书长被举报购豪华别墅顶风违建
豪华海景别墅顶风违建的背后
日前,有网友在网络上爆料:山东省青岛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兼口岸办公室主任卢新民在任时曾以女儿的名义付2000万元购买沿海别墅。此后,卢新民将原有别墅拆除重建,重建面积达3200平方米,并破坏海岸礁石,侵犯公共海岸线。
2013年4月9日上午,网友“青岛小小市民”在微博发帖称“青岛退休高官建超豪华航母级别墅”,并附有违建别墅照片以及相关视频。此后,他陆续发布了36条微博,后均遭删除并封号。
审批600平方米,建成3200平方米
“青岛小小市民”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2009年,时任青岛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口岸办公室主任的卢新民以其女儿卢璐的名义买下青岛市崂山区的沿海别墅,随后把原房屋全部拆除,重新建设。
2011年春,施工人员炸碎别墅沿海公共海岸线礁石,并往其中填充混凝土,涉及侵害国有海岸线30米。此外,别墅内部构造惊人,包括“内设6层直通电梯、豪华通海游泳池、360度海景天台以及甲板级通海阳台”等等,实际建筑面积达3200平方米。
该网友所指的别墅位于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18号锦绣花园小区内。近日,中国青年报记者见到了尚处于施工状态的别墅。
别墅外部被两米多的墙坯和三块铁皮围挡,从外观上看,地上已经搭建起约3层高的混凝土框架,外围有脚手架与建筑用网固定。中国青年报记者进入别墅内部后发现,别墅地下亦建3层,每层面积均在500平方米以上,地下至顶层修有6层旋转楼梯。其中,地下二层的观景平台超出相邻别墅院落数十米,直通海域,面积达数百平方米。
锦绣花园小区以普通居民住房为主,建于1998年,小区内有18栋多层居民楼,南侧设有沿海别墅区,一共9栋。除去已有居民入住和已建成的空置别墅,仍处于修建状态的有两栋,门口均没有详细标识。
记者没有在两栋别墅处见到施工人员,向小区内别墅附近的居民咨询卢新民的别墅事宜时,一位邻居告诉记者,26号别墅卢新民的家人刚离开不久。
“青岛小小市民”称,别墅是卢新民一家从一位王姓房主处买的,花费2000万元,原房产证为22号。记者在当地房管部门查询得知,锦绣花园22号别墅房主确为卢璐,目前,该别墅标识为“26号”。
根据“搜房网”锦绣花园的项目公示,该别墅的公示图显示,别墅总面积为485.2平方米。
从各大房屋中介网站上锦绣花园小区的房价来看,小区多层居民房均价在每平方米1万元以上,网站没有显示别墅区具体价格,其周边别墅均价在2万元~6万元/平方米不等。据小区居民估计,别墅区的房价每平方米五六万元。
过度施工遭邻居联名投诉举报,施工中炸毁公共海岸礁石
王某是锦绣花园的住户之一。他告诉记者,小区内的别墅均属于小产权房。26号别墅房屋及院落共占地约一亩半,本身全部座落于海岸礁石上。
别墅早期施工期间,卢新民一家将原占地块全部挖空,挖出一个长15余米、深12米、宽10米的大坑,建成1600平方米规模的地下三层。
“他们为了追求地下室二三层的全海景效果,把属于国家的公共海岸礁石全部用机械挖掉,然后往公共海域里浇灌混凝土,来建自己的观景平台,起码侵占了国家公共海岸线大约500平方米”,王某说。
该别墅目前的改造工程花费巨大。中国青年报记者获取的一份别墅工程造价审计表显示,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在内,26号别墅目前坯型工程的总造价已达1200万元。
这位退休官员主导的别墅改造工程引起周边邻居的巨大不满。王某反映,该工程规模浩大,地上建筑较高,不少后侧单元楼住户的景观和采光也被阻挡了。
锦绣花园小区的居民因此与卢新民有过数次沟通。其间,卢新民曾带着地上三层的建筑图纸与居民进行协商,最后达成了一致意见。
施工初期,该别墅挖掘、炸毁公共海岸礁石时,周边邻居曾联名向城管、规划、海监等有关执法部门打电话投诉,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后曾下达停建通知。然后,停建通知显然被束之高阁,工程仍在继续进行。
到2011年年底,别墅的大致框架形成后,邻居才发现工程并没有按照协商图纸建造。2012年10月8日,锦绣花园小区内受到影响的15户居民联名签署举报信,向有关部门举报别墅的违建情况。
被举报对象是别墅产权所有人卢璐及其父亲卢新民。举报信称,“新建房面积是原房面积6倍多”,“海岸礁石因破坏性施工造成周边房屋墙体多处裂缝、院墙倾斜、院落地基塌陷,广大居民住在随时坍塌的危楼中生命无法保障,给我们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
举报信提了两个请求,一是希望违章建筑依法拆除、恢复原样并赔偿损失;二是“对于本案中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违法犯法者必须依法追究责任,严惩犯罪、严明国法党纪”。
针对当地居民的实名举报及种种质疑,记者多次拨打卢新民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向其发出采访短信,至今未收到任何回复。
执法部门要求限期拆除,却仍在建设
王某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举报信发出不久后遭退回,但执法部门也去别墅处作出限期拆除令,然而房主并未理会,别墅仍在继续建造。
青岛当地媒体此前曝光了别墅的违建情况。崂山区城管局执法人员曾向媒体表示,该别墅属于恢复性建设,取得合理的审批手续,但审批面积只有600平方米。
此别墅建设由崂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审批,超出的2400平方米违建面积属于青岛市城管执法局规划监察大队崂山中队的管辖范围。
在与之相邻的另一处在建别墅内部,中国青年报记者看到张贴着《青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限期拆除决定书》和《青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限期拆除公告书》,该别墅同样存在违建情况。
公告书表示:“别墅改建工程虽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经规划验线擅自开工建设、且未按规划审批图纸施工,擅自建设……建设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依据《青岛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条例》第五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本机关于2013年4月19日作出了《限期拆除决定书》限令于7日内拆除违法建筑。”
中国青年报记者就此向青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案件承办人进行确认,承办人刘某表示,曾于2013年4月下旬前往两处别墅张贴限期拆除公告。被追问为何建筑工程仍在建设时,他不再回应,称“我们不应对媒体,有事请与城管执法局宣传部进行联系”。
“他们没多久直接就把公告揭了,该修还是继续修。”锦绣花园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居民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根据公开信息,卢新民从2000年起开始担任青岛市政府副秘书长,此后又兼任青岛市政府口岸办公室主任一职。2012年1月21日,青岛市政府免去卢新民青岛市政府副秘书长、口岸办公室主任职务。
记者就违建别墅一事致电口岸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确认了卢新民的身份,称卢已退休,但表示不清楚别墅事宜。记者向青岛市纪委监察局监察综合室、信访室等部门咨询时,这些部门工作人员均表示不清楚,也不认识卢新民。
此前,有媒体向青岛市委宣传部有关人士了解卢新民违建别墅的情况,市委宣传部网络办负责人表示,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已经调查核实了相关事宜,网络曝料内容虚假,为不实信息,但并没有透露详情。
据最新消息,别墅目前已暂停施工。
本报山东青岛6月26日电
(原标题:豪华海景别墅顶风违建的背后)
[新浪网-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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