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公交纵火案备受关注。纵火嫌犯陈水总,一方面让人痛恨其祸及无辜,另一方面,其生活遭遇也让人唏嘘不止,这种“弱者报复社会”的“反社会人格”,被称为“个人恐怖主义”。更值得关注的是,制造恐怖的背后渐变的人心。
厦门公交车爆炸案后,新浪上有条微博传播甚广,引发强烈共鸣:“从某种意义上说,那辆被炸毁的公交车,很像一个意味深长的隐喻:大家都在同一辆车里,如果一个人绝望,那么所有的人都不安全……”。
痛定思痛,如何看待人心问题,无疑是当前社会管理的“重中之重”。
那么,好社会需要什么样的“人心管理”?
■ 访谈嘉宾
李强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1
“人心管理”是社会管理的基础
在一个社会中,良好的人心不是国家通过外在强制手段强加而来的,而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经过长期的道德教化逐渐习得养成的。
新京报:一段时间以来,从上到下一直都在提“社会管理”和“社会管理创新”,你提出的“人心管理”,主要指什么?
李强:的确,现在中国从上到下都在强调创新社会管理。所谓的“社会管理”,指的是对社会进行全面组织、协调、监管和服务的过程。但是,不管如何管理,如何创新,归根到底还是要落实到对人的管理。离开了人,社会管理便无从谈起。所以,从根本上讲,社会管理是对人的管理。
而对人的管理,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对人的行为的管理,一是对人心的管理。我认为,行为管理和人心管理是社会管理的两个基本方面,也是社会管理的两种基本方式。
新京报:一般而言,提到社会管理更多是指“行为管理”吧?
李强:这是比较常见的一种看法。因为“行为管理”主要是指对人们的各种外在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的过程。行为是一个人受某种价值或思想支配而表现出来的外表活动,由于人的价值和思想观念各不相同,人的行为也因此而千差万别。面对不同类型的社会行为,社会管理方式往往也会有所不同。然而,无论采用何种管理方式,外在行为的管理通常都离不开一定的制度设计。
新京报:“制度的力量”,也是“行为管理”的显著特征。
李强:一方面,制度尤其是正式制度,可以依靠外在的强制力量,改变行为的成本和收益,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降低社会不确定性和社会风险,从而达到社会管理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行为管理在很大程度上靠的是一种他律、一种外在的强制力量。
但另一方面,制度作为人为理性设计的一种产物,不可能完美无缺。这是因为人的理性是有限的,所以制度自然也是有限的,即使再完美的制度也无法把行为的所有细节都加以规定,使人的行为没有任何“漏洞”可钻。所以,仅仅依靠制度来进行社会管理,保证社会秩序,往往是靠不住的。
新京报:所以,需要“人心管理”来弥补?
李强:这个时候就需要依赖于另外一种社会管理方式:人心管理。
新京报:社会学意义上的“人心”,该怎么理解?
李强:所谓“人心”,一般具有两种含义:一是指众人的情感、愿望等;二是指个人的心地、欲望等。无论是情感、愿望或心地、欲望,其实都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
新京报:这个问题似乎有些虚,人心隔肚皮,该如何管理?
李强:人心是一种内在的东西,而对人心的管理很难通过刚性的法律制度进行强制管理,而只能更多地依靠柔性的伦理道德进行教化和引导。道德教化可以提升人的德性修养,使其更加符合社会主流价值的要求,从而实现良好的社会秩序。也就是说,在一个社会中,良好的人心不是国家通过外在强制手段强加而来的,而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经过长期的道德教化逐渐习得养成的。
新京报:这样说,似乎人心管理算是较高层面的管理,行为管理算是一种底线管理?
李强:人心管理在很大程度上依靠的是人的自律,是一种内在道德修养。如果人的道德修养高了,那么,人心相应地也就好了,行为也就相对符合社会规范。同时,如果人心管理好了,凝聚力强了,那么,整个社会秩序自然也就容易形成良性运行。
其根本原因在于,这种集体意识可以有效地凝聚人心,或者说它本身就是一种凝聚了的人心。从这个意义上说,人心管理才应该是整个社会管理的基础。如果人心“坏”了,人心“散”了,有序有效的社会管理则几乎是不可能的,更无从谈起。
2
“人的需求”是“人心管理”的重点
人的需求是整个社会管理当中最根本、最基础的问题。然而,它在中国历史上,无论是儒家思想还是在法家思想中都没得到充分重视。相反,它们关注更多的则是如何限制人的欲望和需求。
新京报:你刚才说到行为管理和人心管理是社会管理的两种基本方式,那么二者之间算是什么关系?
李强:首先需要澄清一点,我所说的人心管理重要,并不是说行为管理就不重要。其实,二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但并非一种简单的对立关系。因为无论是人心管理还是行为管理在目标上都是一致的,即都是为了维系社会秩序。
新京报:二者最大的不同是什么?
李强:我认为唯一的区别是管理方式的不同。人心管理主要是“由内而外”对社会成员进行管理,即通过道德教化引导和塑造人们的内在价值和思想观念,从而指导和规范人们的外在行为;行为管理则是“由外而内”对社会成员进行管理,即依靠法律制度的强制力量,通过奖励和惩罚的手段,改变行为的成本和收益,从而影响人们行为的内在价值和意愿。
新京报:就是说社会管理需要二者并重?
李强:对,我认为最好的社会管理应该是人心管理与行为管理相互配合、相互补充,人心管理是行为管理的内在基础,行为管理则是人心管理的外在保障,二者缺一不可。在这个世界上,还没有哪个社会仅靠人心管理或行为管理就能管理好的。只有人心管理与行为管理相结合,社会管理的目的才有可能实现。
新京报:但你说过“人心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中之重”,似乎说明人心管理更为重要?
李强:综观中国历史,除了个别朝代之外,历代王朝的社会管理基本上都以人心管理为主,以行为管理为辅;以道德教化为主,以法律约束为辅。“德主刑辅”或“礼主法辅”,已经成为几千年来中国社会管理的基本模式。也就是说,历代王朝的社会管理虽然也依赖于法律制度的强制力量,但更多的还是依靠道德礼俗的教化作用,力图通过道德礼俗的教化作用,提升人们的道德修养,规范行为,从而实现社会秩序的目的。所以,人心管理是中国历代社会管理的重中之重。
新京报:就是说“人心管理”是社会稳定的“定心丸”?
李强:基于道德礼俗形成的社会秩序,因其能够深入人心,凝聚人心,能够得到社会成员的普遍认同和主动服膺,所以,相对来说是一种比较稳定的社会秩序。这也是中国大一统封建传统社会秩序能够存在并维系两千多年的一个重要原因。在此期间,虽然改朝换代不断,但是换来换去还是那样一种社会秩序模式。
新京报:似乎有些矛盾,既然基于道德礼俗的社会秩序相对稳定,那么,为何每到一个王朝的末年又会出现社会乱世呢?
李强:这是因为,中国历史实际上是一部“治乱兴衰”的历史。治乱循环、兴衰更替,可谓中国社会运行的一种历史常态。每经历一次“治世”之后接着又会经历一次“乱世”,这几乎是中国历史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铁律”。
究其原因,其实还在于人心。因为人心的凝聚和向背,除了需要道德教化之外,还与社会资源的公平合理配置有关。道德教化虽然可以塑造人心,凝聚人心,但人心并非完全受制于道德礼俗,同时还要受制于人的各种欲望及需求。
可以说,人的需求是整个社会管理当中最根本、最基础的问题。然而,它在中国历史上,无论是儒家思想还是在法家思想中都没得到充分重视。相反,它们关注更多的则是如何限制人的欲望和需求,而非满足人的欲望和需求。
3
单纯“道德说教”无法服膺“人心”
尽管中国历代王朝都非常重视道德教化对人心的管理,但却忽视了民众尤其是底层民众的社会利益和需求。
新京报:问题是从古到今,谈到“人心”,大多谈“义”不谈“利”,只谈道德境界,并不谈利益需求。
李强:这就是历史的教训。在中国历史上,人心管理一直更加重视人心之中社会道德性的一面,而对人的心理性一面则关注不够。虽然中国人也讲心理,但更多的是一种社会心理,讲的是为人处世之道,而很少关注人的内在心理需求。
一方面,虽然道德教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人的欲望及需求,使之更加符合社会价值要求,而不至于私欲过度膨胀,但道德教化绝不可能完全取代人的欲望及需求。这是因为,在另一方面,人心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与人的欲望需求联系在一起的。人之需求是人心的基础,如果人的需求尤其是一些基本需求得不到满足的话,那么,所谓人心凝聚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新京报:这似乎又回到“制度设计”的问题上了。比如1948年11月4日,南京《中央日报》发表殷海光执笔的社论《赶快收拾人心》说,“老百姓在这样痛苦的时分,安慰在哪里呢?希望又在哪里呢?享有特权的人享有特权如故,人民莫可奈。”也凸现“人心”问题的重要。
李强:事实上,所有的人都是现实中的人,都身处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之中。每一个人既有自己的欲望及需求,又要受到社会道德的约束,即没有纯粹的“欲望人”或纯粹的“道德人”。正是在个人需求与社会环境之间,在欲望与道德之间,人心才得以形成。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人心在本质上应当是人们对现实社会生活的一种自觉体认,而制度就是要保障人心的这种体认。
新京报:但印象中的“人心管理”主要是道德说教,而这似乎作用很有限,现在的很多事件,都让人感慨世风日下,道德滑坡。原因何在?
李强:如果自身的利益需求能够得到满足,心态则会趋好;反之,心态则会趋坏。个人心理状况的好坏,与外在的物质世界,尤其是自身的利益需求能否得到满足直接相关。对于整个社会而言,亦是如此。社会心态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民众的社会利益和需求能否得到满足。因为在利益和需求面前,尤其是当事人的基本需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即便有道德约束,道德的力量也会显得十分苍白。
新京报:你说到“人心的凝聚和向背,与社会资源的公平合理配置有关”,具体有什么关联?
李强:人心管理除了需要进行道德教化之外,还必须重视协调好各方面的社会利益,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这也是中国历史上每到王朝末年总会出现社会乱世的一个重要原因。
尽管中国历代王朝都非常重视道德教化对人心的管理,但却忽视了民众尤其是底层民众的社会利益和需求。一些统治者为了满足自己的极端私欲,不断搜刮和压榨民众,致使民众生活状况不断恶化,无以为生。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心态难免扭曲,人心逐渐涣散,统治基础开始动摇,由此而出现社会乱世便在所难免。
所以,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的关键,在于能否实现社会公平、公正和社会正义。
4
“人心管理”需要促进社会公正
无论是人心管理还是行为管理,都是以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前提。政治经济社会资源优化配置是整个社会管理的核心。
新京报:之前也出现过一些极端的现象,一些底层弱者抱怨社会不公,乃至报复社会。
李强:现实生活中,这些并非个案。社会不平等,不仅会使底层民众的社会资源被剥夺,导致基本需求也得不到满足,而且还会给底层社会民众的心理带来一种强烈的被剥夺感。在社会学上,前者称之为“绝对剥夺”,后者称之为“相对剥夺”。然而,无论是绝对剥夺还是相对剥夺都会引发社会民众的不满与公愤,激化社会矛盾,引发社会冲突。
新京报:在很多社会问题上,比如官员的“火箭提拔”现象,经常备受质疑,你理解的社会公正指什么?
李强:关于社会公正的含义,写《正义论》的哈佛大学教授罗尔斯认为,它涉及两个大领域:公民的政治权利领域和社会经济利益领域,其实领域也可以有不同的区分方法。我以为,不管是在政治资源领域,还是在经济资源领域或社会资源领域,社会公正就是要做到让每个人都有参与的机会。不同群体、不同阶层的社会成员都能够根据自己的情况,通过自己的努力,追求幸福的生活,实现生命历程的发展机会。只有这样,社会管理才有可能获得成功。
新京报:如何保证“社会公正”?
李强:社会公正从性质上一般分为三种:机会公正、程序公正和结果公正。机会公正是指提供给所有社会成员以同样的竞争机会,也称作“起跑线的公正”或“出发点的公正”。机会公正是合理竞争当中最为重要的环节,它决定着所有成员能否有机会参与竞争。如果在竞争之前就把一部分人排斥在外,这是最大的不公正。反之,如果某些社会群体被放在特权地位上,在别人还没有起跑就已经到达终点,这也是极大的不公正。
程序公正是指竞争规则的公平,即参加社会活动或社会竞争的群体、成员能在同一规则下被平等对待,也称作“竞争过程中的公正”。
结果公正是指社会活动结果的公正,即不管个体活动的差异有多大,所有成员在最终结果上均获得了相等的政治和经济地位、相等的报酬或社会资源。
新京报:这种状态是否理想化了一些?
李强:我们所追求的社会公正应当是一种更加全面的公正观念和公正制度,它表现为机会公正、程序公正、结果公正三者的有机统一。片面地强调或牺牲哪个方面,都是不适当、不完全的,都是有缺陷的。只有三者有机结合,创造更加公正的竞争机会、公正的程序条件和公正的分配结果,才能让所有社会成员都能享受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福祉和实惠。
新京报:那你认为,人心到底该如何管理?
李强:首先要加强现代社会道德体系及价值体系建设,强化人心管理。至少应当考虑这样几个方面:一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优秀文化传统不能丢,这是中国人的根;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六十多年取得的成就和发展基础不能忘,这是中国社会的现实;三是现代化、全球化是大势所趋,应当顺应世界文明发展之潮流,合乎人群发展之需要。
其次,建立健全现代法律制度,加强行为管理。近些年来,中国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也存在着一些令人忧心的问题,比如权大于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屡有发生。因此,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全面加强现代法律制度建设。
最为关键的,还是要不断优化政治经济社会资源配置,促进社会公正。政治经济社会资源优化配置是整个社会管理的核心,无论是人心管理还是行为管理,都是以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前提。资源配置是否合理,最为基本的一点,就是如何管理好民众,尤其是普通民众的基本需求。
新京报时事访谈员
高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