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4-04-14
王岐山:坚决查处那些不收敛不收手的官员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近日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调研时强调,中央和国家机关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上当表率、作示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王岐山指出,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关乎两个百年奋斗目标能否得以实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组织要冷静清醒认识当前形势,更加自觉地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
王岐山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动员全党力量形成强大合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要狠抓改进作风、严明纪律、惩治腐败,在党的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要坚持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不断凝聚党心民心。作风背后反映的是纪律问题。国有国法,党有党规,管党治党靠的是铁的纪律。要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强化党员干部的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要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坚决查处那些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形成有力震慑,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王岐山指出,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委(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在落实责任,根本在敢于担当,要联系实际拿出具体措施,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作为党中央派出机构,首先要抓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当好排头兵,为全国各级机关党委树立榜样,把机关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要定期向党中央和中央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常听取纪工委工作汇报,分析和研判反腐败斗争形势,有点有面、点面结合,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王岐山要求,中央直属机关纪工委、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要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抓好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的落实,实现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全面清理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摸清底数,提出分类处置意见。要深入剖析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书记栗战书,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赵洪祝,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书记杨晶参加调研。
(原标题:王岐山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中央和国家机关要当表率作示范)
[新浪网-中纪委监察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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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北煤田违规“私有化” 套利上百亿
还原陕西靖边“北三社”煤田“私有化”,是个惊心动魄的过程。
这片700平方公里的煤海,被三家民营公司“北京事通恒运公司”、“北京联众博通科技中心”、“陕西亿华矿业3家公司”,获得其中580平方公里的煤炭探矿权。
过程中,他们突破了种种的政策限制,包括国家发改委的总体规划限制,中石油的油气避让限制,国土部的暂停审批探矿权限制。
当地盛传,能帮助民营公司突破限制的,是一位周姓商人。3家公司获得探矿权后,随即转让,获利超百亿。
如今,公司相关负责人,国土部相关官员等已被带走调查。
从西安向北,沿包茂公路行驶450公里,接近毛乌素沙漠南缘,是贫穷的陕西靖边县北三社——红墩界镇、海则滩乡、黄蒿界乡。当地人在黄色风沙里种植玉米、沙棘树等,人均年收入不到1万元。
而在那片丘陵下,蕴藏着巨额财富——700平方公里的煤海。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有3家民企涉嫌用虚假申报资料,获得其中580平方公里的煤炭勘探权,向国土部门缴纳“低廉”价款后,随即转让公司股权,获利上百亿。
一位业界的知情人士称,违规审批这么大规模的煤田勘探权,非一般人能为之。
据多个消息源证实,三家民企中数名负责人已被抓,负责最初运作此事的靖边县原政协副主席王明光、靖边国资矿业公司法人王志东等亦被控制。
此案并未终止,更多官员涉事被调查。国土资源部原矿产开发司司长贾其海,已于去年11月接受调查,如今已移交司法机关。多个消息源证实,贾落马的直接导火索,是违规审批靖边这三块煤田。
反常的探矿权审批
3块煤田的预查没有做完,还隔着普查这个环节,国土部就批了详查,业内人士认为“审批很不正常”
一个数十米高的井架耸立在麦田里,中间安装着钻机和吊机。轰鸣的马达响声中,一根数百米长的铁管从地下抽出。历时数日的钻探有了收获,在探入地下600米左右的铁管中,工作人员发现有2米多高的煤芯。
“那都是优势动力煤。”陕西省地质调查院一名王姓工作人员说。上述场景是2006年他和同事在靖边县找煤田时的工作场景。当时,他们受到的是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调中心的委托。
这个项目由国家出资,是国土部“西北大型煤炭基地后备调查评价”项目中的一个子项目,名为“陕西靖边县红墩界-海则滩地区侏罗纪煤田远景调查”。
所谓远景调查,是煤炭勘探中的最初环节,调查较粗,仅为摸清家底。工作人员在靖边方圆700公里处,打了三四个洞,发现了煤层,厚度约2.3米,煤田资源量大致36亿多吨。
2007年9月,西安地调中心对外公布所发现的煤矿。
但蹊跷的是,有3家民企在地调中心公布前2个月——即2007年7月25日,已获得国土部批复的详查勘探权。
国土部网站显示,国土部以协议出让的方式,批准三家公司获得红墩界(265.55平方公里)、黄蒿界(120.58平方公里)、海则滩(200.11平方公里)3块煤田的“详查”探矿权。
这三块煤田都在西安地调中心新发现的煤田范围内。
三家获批的公司是北京事通恒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事通恒运”)、北京联众博通科技中心(简称“联众博通”)、陕西亿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亿华矿业”),均为民营股份制公司。
陕西省国土厅勘查处处长魏雄斌听闻后,表示诧异,认为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就好比盖大楼,没打地基,怎么能先盖楼。”
中国的煤炭勘查分为4个阶段,预查、普查、详查、勘探。西安地调中心实施的远景调查,只是预查阶段。
“预查还没有做完,国土部就给他们批了详查。”陕西省一业内人士称,这个审批很不正常,国家的远景调查(预查)尚在进行,地下什么情况还未知,属于空白地块,怎么能协议出让详查探矿权?
连说三个“不可能”
工商资料显示,“亿华矿业”2006年6月才成立,但2005年6月已获得探矿权,陕西省国土厅官员评价“不可能”
随着调查深入,这3家公司的探矿权证还存在更反常的现象。
记者通过陕西省国土厅网站,查询探矿审批信息,发现这3家公司在2005年5月和6月,已从省国土厅获得上述3块煤田的详查探矿权,比西安地调中心公布新煤矿的时间早了2年。
在该网站,“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的探矿审批信息页面显示:
靖边县红墩界地区煤炭资源详查,探矿权人为“事通恒运”,许可证号“0100000710806”,许可证起始时间“2005年5月1日”。
靖边县海则滩地区煤炭资源详查,探矿权人为“亿华矿业”,许可证号“0100000710807”,许可证起始时间“2005年6月1日”。
靖边县黄蒿界地区煤炭资源勘查,探矿权人为“联众博通”,许可证号“0100000710808”,许可证起始时间“2005年5月1日”。
而更为吊诡的是,工商资料显示,“亿华矿业”在2005年6月还未成立,该公司成立时间是,2006年6月。
记者就此致电陕西省国土厅勘查处处长魏雄斌。魏雄斌在电话里说,“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随后表示,他去查了之后才能回复。
靖边县发改委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靖边县政府是于2007年,委派靖边县国资矿业公司到北京运作,申请红墩界-海则滩800平方公里煤田探矿权。但不知是何原因,审批回来的结果中,出现了这3家民营企业,并获得其中3块煤田的探矿权。
对于省国土厅网站上许可证的起始时间为“2005年”,他表示也不知情。
记者联系靖边县国土局局长,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历史遗留问题?
国土部规定从2007年2月起不再受理新的煤炭探矿权申请,3块煤田以“招商引资”历史遗留问题规避了这一规定
靖边县国资矿业公司的法人代表是王志东。其父王明光,是靖边县政协原副主席,当地数一数二的亿万富豪。
王明光曾是靖边采油公司总经理,还经营着一家天然气公司。据当地官员透露,去年10月,他被纪检部门带走调查。
中国的探矿权申请,需经县市、厅、部等国土部门层层审批。靖边县国资矿业公司2007年去“北京运作”探矿权申请,会遇到两个政策门槛。
首先,省国土厅不再审批大型煤矿的探矿权。
国土部2005年9月30日的通知显示,“超过30平方公里(含)的煤田,探矿权申请由国土部审批。”
其次,国土部从2007年2月起,不再受理新煤炭探矿权。
那年2月,国土部下发通知,为了防止煤炭勘查投资过热带来产能过剩,从当年的2月2日起,全国暂停受理新的探矿权申请。此后,2009年、2011年国土部又两次发文,将探矿权暂停新办期限延长至2013年12月31日。
“2007年正是煤炭市场火爆的时期。”一名业内人士介绍,最火的时候,一吨煤坑口价达到800元(未含税),也随之炒高了探矿权价格。直到2012年,煤炭才逐步降价。因为煤炭市场火爆,国家暂停了探矿权的审批。
记者调查发现,靖边红墩界-海则滩地区的探矿权,是以“历史遗留问题”的方式申请下来的。一名内部人士称,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才能获批,“上述看似不正常的审批,实际上都是为了规避国土部的规定。”
记者获得一份陕西省国土厅的内部文件,里面记录着由国土部颁发探矿权证的煤矿信息,其中就有红墩界、黄蒿界和海则滩。
这3个煤矿项目简介中均提到,“它们是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勘查项目。该探矿权申请为《关于暂停受理煤炭探矿权申请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0号)下发前形成的历史遗留项目,已向部领导请示,李元副部长、汪民副部长已圈阅。”
陕西省国土厅一内部人士告诉记者,这就能解释为什么省国土厅网站上3个探矿权证的起始时间为2005年5月和6月,“如果不把这个时间提前于2005年9月,那国土厅也不能接受3家公司探矿权申请。”但在2005年,还没有人发现这片煤田。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李元于2008年退休。2011年6月,李元被宣布“双开”(开除党籍、公职)。有媒体报道,李元或涉国土资源报前社长刘允洲案,刘允洲此前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双规”。
后补普查是“特例”?
拿着详查探矿权证,却做普查,专业人士分析是为了获得普查报告,以进行评估备案,进而进入二级市场转让
关于这3张探矿权证的疑点,并未结束。记者获得这3块煤田的评估报告,发现它们的普查工作始于2009年。
按正常流程,发现煤矿后,应先普查,探知煤矿基本情况后,形成普查报告,交国土部备案,国土部请评估公司根据报告,估值探矿权的出让价款。
为什么这3块煤田先获得详查探矿权证,再进行普查?
4月1日,记者到陕西省地矿局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以下简称“西勘院”)了解情况。“西勘院”是对红墩界、海则滩两块煤田普查的机构。
“西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于2009年接到“事通恒运”、“亿华矿业”两家公司委托,对煤田普查。2家公司当时出具的探矿权证是“详查探矿权”。
拿着详查探矿权证,却做普查,当时“西勘院”对此没提出异议。一位朱姓工作人员说,详查权人对普查工作不认可,有回头再做的情况,“但这是特例,很少发生。”
记者查阅陕西省、国土部探矿权审批公示信息,在2007年之前,上述煤田均未获批过“普查探矿权”。即是说,不是公司对普查不认可,才进行普查。
“西勘院”原副总工程师高满忠具体负责对上述煤田的普查实施。他们陕北煤项目部从2009年起,到2012年,先后为红墩界、海则滩煤田完成了普查、详查、勘探三个阶段的勘查工作。
另一块煤田“黄蒿界煤矿”的普查,是由“联众博通”于2009年1月委托宁夏矿业公司实施,于2009年10月完成。
2009年下半年,上述3家煤矿的普查报告均交由国土部,完成了最后的备案。2010年,国土部据此委托机构评估。次年,3家公司缴纳出让价款。
探矿权也属于用益物权,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均可申请,一旦获批,便可依法转让,从中获利。但是,转让的前提必须要手续齐备,并向国土部门缴纳相应价款。
陕西省煤矿界一人士分析,2011年这3块煤田才具备在二级市场上转让的条件。此前虽获探矿权证,但没备案,所以无法转让,更无从获利。
转手获利上百亿
3家公司缴纳了不足10亿元的协议出让价款后,旋于第二年转让公司股权,其中2家公司获利上百亿元
国土部公开资料显示,国土部是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探矿权转给了三个公司,并令其缴纳资源价款。
2010年,“事通恒运”、“亿华矿业”、“联众博通”缴纳的价款分别是5.7亿多元、2.99亿元和1.67亿元。
按规定,只有三种情况,出让探矿权不用招拍挂:为重点项目配套的矿产地;整合并扩大开采的区域;为危机矿山寻找替代资源的项目。其余情形,均须招拍挂。
上述三块煤田并不吻合协议出让的条件。
记者从陕西省国土厅的一份内部文件里,找到协议出让的理由。
该文件记录着由国土部颁发探矿权证的煤矿信息,其中关于这3个煤矿的简介里均提到,“该探矿权申请区域为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产地,因该探矿权申请项目为历史遗留项目,以协议方式出让该探矿权申请。若批准该探矿权申请,按规定缴纳相应的探矿权价款。”
记者获得省国土厅的另一份文件,解释了何为“历史遗留项目”,即指“此前省国土厅依法受理的探矿权申请,因国土资源部政策变化审查中止,后2007年8月3日国土资源部作为遗留问题以国土资厅发[2007]434号复函同意以协议方式处置。”
这3家公司缴纳了“低廉”的协议出让价款后,旋于次年2011年,转让公司股权,其中2家公司便获利上百亿。
红墩界煤田所属的“事通恒运”,转让90%股权给泛海集团,作价78亿元;海则滩煤田所属的“亿华矿业”,转让70%股权给永泰能源公司,作价34.3亿元。
黄蒿界煤田所属的“联众博通”情况特殊,该公司将探矿权转让给陕西元盛煤业公司。“元盛煤业”和山东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具体价格,目前不知。
非一般人所为
拿到这片煤区的探矿权,需打通国土、中石油、发改委等部门,牵线人“能量绝对不小”
靖边“北三社”700平方公里煤田,公布于2007年。也就在这一年,有3家民营公司从国土资源部拿到“详查探矿权”。这让业内人士惊诧。
“因为这一行里有许多关系需要打通。”当地一名业内人士说,即便那些有能力的人去运作、去申请,没有三五年,也拿不下来。
记者调查发现,这片煤区探矿权比其他地方的更难申请。
靖边县发改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靖边属于国家规划矿区,而红墩界、海则滩、黄蒿界所处的位置为榆横矿区南区,目前仅批准榆横矿区北区的总体规划,南区规划至今尚未获国家发改委审批。
按照上述国务院文件,总体规划未获批,就不能批准探矿权。
另一个难以获批的因素是,这片煤区处于中石油长庆油田采气带,如果要申请煤炭探矿权,还需与中石油协商,双方签署安全避让协议,方可进行。
事实上,就在这片煤田被发现的2007年左右,中石油就宣布在那里建巨型储气中心。若在此地设立煤矿,势必会影响储气中心的建设。
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背景:曾给这3个探矿权写过批阅的李元,在担任国土部副部长之前,曾在石油系统工作。他曾任部长秘书、外事司副司长、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并于2008年5月起被聘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监事。
“能够打通国土、中石油、发改委等部门,能量绝对不小。”陕西一煤老板说。
在靖边,流传着一种说法,某周姓商人为上述公司牵线,获得三个煤田探矿权。
多个消息源证实,靖边商人朱小红牵线,将周姓商人介绍给三家公司负责人。朱小红为2004年“靖边豪赌案”主要嫌犯。案发后,朱小红被刑拘,随后不久即被保释出监。
记者调查发现,2007年7月25日,与上述3块煤田同日批复探矿权的,还有陕西绥德河底地区36.5平方公里煤田普查权。这个煤田的探矿权人为“靖边县安泰鑫投资贸易有限公司”。
朱小红持股该公司的50%股权。
公司高层多人被查
3家民企高层多人被查,涉及此事的靖边国资矿业公司的王志东及其父也被带走调查
靖边国资矿业公司2007年去北京“运作”探矿权,虽然700平方公里的煤田被一分为四,且其中约580平方公里的煤田探矿权被3家民企获得。但是,在2009年,靖边国资矿业公司也获得剩余的189平方公里煤田的探矿权。
所不同的是,靖边国资矿业获得的是“普查探矿权”。
同样,在省国土厅的网站也能查到,靖边国资矿业公司先是获得省国土厅的“普查探矿权”,起始时间也是2005年6月。同样,比西安地调中心公布于媒体的时间早了2年。
去年2月,审计署开始对陕西省国土厅的煤炭探矿权进行调查,要求省国土厅出具受理、并审查探矿权的相关材料。
省国土厅对此进行了情况说明。这份说明称,“由于探矿权申请审查中止,没有形成探矿权,受理审查材料没有归档。目前已过十多年,办公室多次搬迁,工作人员更换,原办理人员已去世,虽经多方努力,仍没有找到当时受理的有关材料。”落款日期:2013年8月9日。
在两三个月后,王明光和原靖边国资矿业公司法人代表王志东,被带走调查。
“联众博通”法人代表林学荣,温州平阳人。其弟是林学飞。两兄弟是百泰投资公司的股东。
百泰投资近年来投资石油、煤炭、医药、影视、网络媒体等多个产业。他们的投资领域包括俄罗斯能源、入股大公网等。
林学荣还是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基金会副理事长,这个基金会是由外交部主管的社团法人。
据内部人士称,已有很久没有见过林学荣了,听说已被带走调查,至今没有消息。
“事通恒运”原董事长董江元,既是陕西江元实业董事长,也是陕西黄陵县的煤老板。他和“亿华矿业”的法人代表张玉禄,20多年前在黄陵县相识,当年张玉禄在黄陵从事建筑生意,也由此发家。
张玉禄此前主要经营三星建工集团、陕西恒达房地产两家公司,此后涉足金融投资、医药等领域。
靖边县多个政府机关人士称,张玉禄曾在靖边接了很多工程,包括县城道路等政府工程。
据上述一位股东称,张玉禄、董江元等人已于去年被中纪委带走调查,至今没有消息。
新京报记者 涂重航 北京、陕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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