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4-04-22
刘云山:“为官不易”不能“为官不为
在4月20日召开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刘云山提出一个鲜明的观点:“为官不易”不能“为官不为”。
笔者以为,在这里,“为官不易”指出的是为官者一种心境。“为官”之所以“不易”,指的是“为官者”内心必须有一种境界,有一种追求,有一种责任,更要有一种担当。
纵览中国历史,先贤为我们树立了典范。前有北宋大儒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济世格言,后有清代民族英雄林则徐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为官信条,既反映了先贤们做人的宽阔胸襟,更体现了他们为国为民的政治情怀。
今天我们说“为官不易”,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方面,指的是领导干部作为一个群体,他们无疑是社会的中坚,一路走来,无论选举还是任命,无论是提拔还是遴选,都要过五关斩六将、优中选优,最终脱颖而出。另一方面,最近一段时间,为官者感受“为官不易”,实际上是对自身定位的认知升华以及生存状态的理性回归。习近平同志当年在福建宁德工作时就指出,认认真真地当好共产党的“官”是很辛苦的。他曾强调,“我们不舒服一点、不自在一点,老百姓的舒适度就好一点、满意度就高一点,对我们的感觉就好一点。”他还曾尖锐指出,“不想接受监督的人,不能自觉接受监督的人,觉得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很不舒服的人,不具备当领导干部的起码素质。”可见,“为官不易”乃天经地义,是为政者的本分,感叹大可不必。正所谓做难事者必有所得,感受到为官的不易,必然也能感受到心系天下苍生的欢乐和自豪。
为官诚然不易,但不能“为官不为”。在工作中,一些党员干部患得患失,怕得罪人、出乱子、丢位子,下不了狠心,导致责任不落实,工作没效果;有的对上级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形式主义,其结果是贻误了战机,耽误了发展,可谓“为官一任、祸害一方”。一些党员干部面对与主流意识形态相左的奇谈怪论,视而不见、不敢表态;面对大是大非的重大理论问题,不敢发声、不敢亮剑;面对黑恶势力横行霸道缩头忍让,只想做“绅士”,不敢当战士,其结果是是非不清,引起人们思想的混乱,造成社会秩序的失范。
“为官不为”最重要的表现是“理政无良策、行政不作为”。在观念上,崇尚享乐主义,贪图享受;在精神上,消极懈怠,敷衍塞责;在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遇到矛盾逃避躲闪,遇到困难绕道拐弯。
从本质上讲,“为官不为”是一种典型的官僚主义。毛泽东同志写过一篇文章叫《官僚主义的二十种表现》,给“为官不为”者画了一幅生动的画像:“人云亦云,得过且过,饱食终日,无所用心。”
往深处看,“为官不为”贻患无穷,其害有三:
一是“为官不为”为社会矛盾激化提供了可乘之机。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一些“为官不为者”的麻木不仁,大大损伤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既损害了执政基础,又助长了社会的不稳定。某种程度而言,今天的“为官不为”就有可能造成明天的“为官不易”。
二是“为官不为”浪费了宝贵的行政资源。政府作为公共服务产品的提供者,承担着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能。如果为官者不认真履行职责,就会出现假冒伪劣、有毒商品充斥市场,违法犯罪行为滋生蔓延等经济失序、社会失范的现象,公民福祉和幸福感也必然受到减损。
三是“为官不为”损害了公务员队伍的良性生态。官员是国家公务员队伍的领头羊,“官”若身先士卒、勤政为民,“吏”也会应者云集、纷纷效仿。反之,“官”若消极懈怠、无所作为,“吏”也会饱食终日、无所事事。放任“为官不为”的现象不管,必然导致整个国家治理能力的退化和减弱。
当前,要反对一种倾向,即以“为官不易”为由,为“为官不为”寻找借口。从表象上看,这些官员是“平庸主义”、“好好先生”,奉行所谓的“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从本质上讲,是缺少敢于担当、敢于牺牲的奉献精神,暴露了他们狭隘的人生观价值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必须先从治理“为官不为”开始。
[新浪网-人民网]
孟建柱:把握大局 提高思想政治和法治素养
孟建柱在第一期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开班式上强调
更好地把握大局 提高思想政治和法治素养
提升新形势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新华网北京4月22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22日在第一期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开班式上强调,习近平总书记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事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科学指南。各级政法领导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更好地把握大局,提高思想政治和法治素养,提升新形势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孟建柱指出,要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核心,事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政法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维护政治安全是头等大事。各级政法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现象中看透事物的本质,善于从事物相互联系中发现潜在的风险,善于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中洞察重大的隐患,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确保工作更加主动、有效。
孟建柱强调,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政法工作。法治是迄今为止人类能够认识到的最佳治国理政方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仅需要物质层面的国强民富,而且需要制度层面的文明振兴。一个国家制度现代化,对一个国家全面现代化具有根本性作用。在国家制度现代化中,法治是重要依托。各级政法领导干部是否具有法治思维,善不善于运用法治方式领导政法工作,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政法机关手中掌握的执法司法权,来源于法律,是受法律制约的,是有边界的,行使权力与接受监督、承担责任是统一的。法治不仅赋予权力,更是对权力的约束。依法治国首先是防止掌握公权力的人滥用权力。各级政法领导干部要带头信仰法治、坚守法治,深刻认识手中权力的有限性,深刻懂得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滥权要追究的道理,严格依照法律授权行使权力,谨慎地恪守正当程序,防止权力滥用。在我国,执法司法权本质上是为人民谋利益的。要进一步加强政法机关的人民性教育,自觉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民、保障人权统一起来,从实体、程序、时效上充分体现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要求,真正做到执法为民、公正司法。在法律框架内妥善处理好政法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是对政法领导干部履职能力的重要考验。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形势下,越是复杂疑难问题,越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探寻解决之道,不能以牺牲法律的权威性为代价求得问题的一时解决。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谋划政法工作,善于运用法治方式破解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社会治理中遇到的难题,把政法工作更好地纳入法治轨道,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孟建柱指出,要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之一,关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实施,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央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任务中,大部分都是各地各部门可以马上做的,也都是需要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扎扎实实地推进。对已经部署的改革事项,如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深化执法司法公开,健全错案防止、纠正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等,要下大气力抓好落实,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4项改革,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是牵一发动全身的改革。对这些事关司法公正的重点难点改革事项,要按照中央要求,扎实做好试点工作。
孟建柱强调,不同地区情况差别大,不同层级司法机关也存在差异。要深入调查研究,在底数清、情况明、问题准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科学可行的对策建议。要进一步吃透中央精神,从实际出发,遵循司法规律,研究提出试点方案,认真做好试点工作。要坚持分类分层推进,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改革要求,结合不同地区、不同层级司法机关的实际情况,分类、分层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不搞一刀切、齐步走。要加强统筹指导,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划改革思路,提出改革举措。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
孟建柱强调,要不断提升新形势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政法机关要履行好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就必须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要对本地区、本部门面对的主要矛盾做到心中有数,善于把握矛盾产生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地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化解,增强预防化解矛盾的主动性。要正确处理维权与维稳的关系,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在法治轨道上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要善于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增强依法打击犯罪的实效。对暴力恐怖犯罪、涉枪涉爆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环境污染犯罪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活动,要依法开展打击整治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对普通犯罪分子中从犯、初犯、偶犯、失足青少年等,要根据犯罪事实、情节和认罪态度,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酌情从宽处理。要扩大社区矫正覆盖面,提高社区矫正质量,发挥好这一制度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孟建柱指出,要善于运用大数据,提高维护稳定工作现代化水平。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已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谁率先拥有、善于利用大数据,谁就能掌握主动、赢得未来。政法领导干部要转变观念,带头加强对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的学习、运用,不断提高驾驭能力。要进一步完善政法大信息平台,努力做到情报主导、准确预警、精确打击、整体防控。要善于运用现代大数据技术,提高预防打击违法犯罪、防范化解不稳定风险能力。要研究制定新的制度、规定,防止大数据被滥用,切实保护公民隐私。凡违规泄露公民隐私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孟建柱要求,要善于做不同类型群众的工作,提高依靠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只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才能拥有不竭动力。要学习和推广“枫桥经验”,把群众工作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引导群众依法通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等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积极预防、妥善化解矛盾问题。要善于做不同类型群众的工作,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充分发动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切实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认真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工作,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凝聚到党和政府周围,变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正能量。要善于运用新媒体,增强维护稳定工作效果。要树立主动宣传、立体传播理念,既发挥好主流媒体的作用,又发挥好新媒体作用,加强网络平台和微博微信等新兴传播工具建设,不断增强政法工作感染力、影响力。既要按新闻传播规律办事,又按政法工作规律办事,努力实现媒体监督与政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良性互动。
孟建柱强调,政法领导干部在政治上要有更高的要求,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坚持原则、坚守清廉、真抓实干,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对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仰,是共产党人的命脉和灵魂,是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理想信念不坚定,就可能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政治上的坚定来源于理论上的清醒。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矢志不渝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一切以党和人民利益为重,是党性的最高原则。要切实增强党性,始终站在党和人民立场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始终保持天下为公的宽阔胸襟,摒弃私心杂念,真正把责任扛在肩上,担国家之大任,当时代之先锋。政法各单位一把手要把从政作为一种责任、一种奉献,切实做到坚持原则、把握全局、团结同志、加强修养。一个认为自己过去一切都好的人,一定是进步不快的人。掌声、歌颂未必真帮忙,批评、反对不一定都添乱。一把手要勇于自以为非,不要总自以为是。要用大局来统一思想、协调行动,用纯洁的党性保证班子坚强有力,用共同的事业维护班子团结和谐。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是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政法领导干部在各种诱惑干扰面前,要挺直脊梁、善于拒绝、敢于抵制,不能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崇高的信仰是共产党人抵御消极腐朽思想侵蚀、永葆清正廉洁的重要法宝。政法机关掌握权力大,面临诱惑多,廉政风险高。政法领导干部要从惊心动魄的反腐败严酷斗争中警醒,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管住心中的“老虎”,守住党纪国法底线,自觉同一切消极腐败现象进行毫不留情的斗争。能不能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是衡量一名领导干部党性强不强、能否对事业尽心尽责的重要标准。政法领导干部要坚持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脚踏实地、开拓进取,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政法领导干部既要管原则,管得住本单位、本系统的大事,又要抓得住关键的具体,决不能大而化之、当甩手掌柜,确保政法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孟建柱指出,在当前政法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中央决定举办这次专题培训班,对于政法领导干部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进工作,切实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提高政法工作整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他希望学员珍惜学习机会,静下心来、认真听课、深入研讨,确保学有所获。
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公安部部长郭声琨主持开班式。中央政法委委员周强、曹建明、汪永清、吴爱英、杜金才、王建平、陈训秋,中央党校常务副校长何毅亭,中央组织部副部长王京清等出席开班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的负责同志,省级政法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中央政法委机关、中央政法各单位的部级领导干部130余人参加第一期培训班。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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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现代化要从治理“为官不为”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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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质上讲,“为官不为”是一种典型的官僚主义。毛泽东同志写过一篇文章叫《官僚主义的二十种表现》,给“为官不为”者画了一幅生动的画像:“人云亦云,得过且过,饱食终日,无所用心。”
往深处看,“为官不为”贻患无穷,其害有三:
一是“为官不为”为社会矛盾激化提供了可乘之机。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一些“为官不为者”的麻木不仁,大大损伤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既损害了执政基础,又助长了社会的不稳定。某种程度而言,今天的“为官不为”就有可能造成明天的“为官不易”。
二是“为官不为”浪费了宝贵的行政资源。政府作为公共服务产品的提供者,承担着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能。如果为官者不认真履行职责,就会出现假冒伪劣、有毒商品充斥市场,违法犯罪行为滋生蔓延等经济失序、社会失范的现象,公民福祉和幸福感也必然受到减损。
三是“为官不为”损害了公务员队伍的良性生态。官员是国家公务员队伍的领头羊,“官”若身先士卒、勤政为民,“吏”也会应者云集、纷纷效仿。反之,“官”若消极懈怠、无所作为,“吏”也会饱食终日、无所事事。放任“为官不为”的现象不管,必然导致整个国家治理能力的退化和减弱。
当前,要反对一种倾向,即以“为官不易”为由,为“为官不为”寻找借口。从表象上看,这些官员是“平庸主义”、“好好先生”,奉行所谓的“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从本质上讲,是缺少敢于担当、敢于牺牲的奉献精神,暴露了他们狭隘的人生观价值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必须先从治理“为官不为”开始。(会宁)
[新华网-人民网]
领导干部“守规矩”也要“有作为”
4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刘云山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会上指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目的是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更好地促进改革发展;遵守规矩不是无所作为,“为官不易”不能“为官不为”,要保持昂扬向上的进取心和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这番话语重心长,促人警醒。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不断出台各项规定、禁令,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这让一些领导干部感到“不适应”,有的甚至认为既然要求这么多、紧箍咒这么紧,那还不如干脆不干活、做“太平官”以明哲保身。刘云山的讲话对这些领导干部无异于一针醒脑剂。
作为新时期的领导干部,干工作、做事情固然要遵规守矩、依法行政,但面对当前繁重而艰巨的改革发展任务,需要有履职尽责、为民解忧的担当精神。在涉及改革发展深层次矛盾问题上,要迎难而上;面对急难险重的任务,要顶得上去;面对各种歪风邪气,要敢抓敢管。如果一味怕担责而不思进取,只会贻误发展时机、耽搁改革大业。
面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领导干部还需有一种改革创新的精神。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我们解放思想,敢闯、敢试、敢为天下先。当前我国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改革与发展问题相伴,经济与社会矛盾交织,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面对大量棘手的问题,领导干部当“甩手掌柜”、无所作为,显然无助于矛盾的解决,只会堆积风险,酿成更大的危机。
习近平总书记今年两会在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指出,领导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番讲话精辟阐述了“规矩”和“作为”之间的辩证关系,那就是既要“遵守规矩”即“三严”,又要“有所作为”即“三实”。当前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广泛深入开展,各级领导干部应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精神,慎用权力,切实为百姓办好事、谋好利,开创工作新局面。(华伟)
[新华网]
“向潜规则叫板”助推国家治理现代化
会 宁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刘云山日前在出席部委企业高校深化整改工作座谈会上提出,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向旧习惯说不,向潜规则叫板,在网上引起热烈反响。
长期以来,在一些地方、部门和行业中,“潜规则”渗透蔓延,危害甚大。作为“一种未必成文却很有约束力的规矩”,“潜规则”存在于社会方方面面。它就像幽灵,如影随形,比如教师节来了家长要不要给老师送礼,去医院患者要不要给医生送红包,请记者采访企业要不要给车马费,无论是主动方还是被动方,都是个“伤脑筋、”“影响心情”的大问题。它经常让人无所适从、逃无可逃,让人应付起来疲惫不堪。
在一些人看来“潜规则”是小事,实非不然。“潜规则”隐藏于社会各个层面,像空气中的PM2.5,对公民个体的伤害、社会整体的影响不可小视。某种程度而言,“潜规则”已经成为当前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公敌”,一方面“潜规则”极大地消解了建立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必须依赖的社会道德传统这一重要基础,另一方面“潜规则”极大地阻碍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所倡导的平等、公正、法治、敬业、诚信、友善等核心价值要素的培育进程;同时“潜规则”的无孔不入,更为各种消极腐败的滋生、助长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正所谓,“蝼蚁之穴可以溃千里之堤”。对于党员干部而言,“潜规则”杀伤力巨大,从一些披露的腐败案例来看,很多腐败分子最初都是从“潜规则”开始,最终跌进犯罪的深渊的;对于社会治理而言,“潜规则”威胁性巨大,它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威胁了社会和谐,扰乱了正常秩序,侵蚀了社会健康肌体;对于制度建设而言,“潜规则”消耗力巨大,“潜规则”直接向制度和规则挑战,极大地消解和破坏了社会规则的严肃性、公信力和权威性;对于党和政府而言,“潜规则”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既威胁了执政基础,又助长了社会的不稳定。
“潜规则”一日不除,人心正气就会被扰乱,社会风气就会被破坏。对于社会而言,要想绝杀“潜规则”,就必须让更多的“社会明规则”走向前台,让更多的人、更多的事有更加明确的遵循和参照。因此无论是反对“潜规则”还是破除“旧习惯”,还是反腐,从本质上讲是法律规则权威化、制度建设完善化、顶层设计科学化的过程,向“潜规则”叫板依靠的是完善的制度、刚性的法律。唯有用制度和法律的标准权威来监督调整我们每一个社会行为,才是提升现代国家治理水平和破除“潜规则”的不二路径。
“潜规则”盛行,本质是作风问题,而改变作风问题的关键在于各级领导。正如刘云山所强调,作风问题发生在基层但根子在上面。因此要向“潜规则”叫板,必须做到上下联动,从而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对于部委机关来说,要重点解决特权思想、衙门作风等问题,坚决纠正部门不正之风;对于国有企业而言,要重点解决社会责任感不强、服务意识淡薄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企业服务;对于高等院校来说,要重点解决办学理念偏差、学风教风校风不正等问题,营造立德树人、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在此次深化整改工作座谈会上,刘云山同志的讲话可谓有的放矢,击中要害。
尽管“潜规则”使大家深受其害,让老百姓深恶痛绝,但要想彻底消除它绝非易事,因为它在很多人心中存在已久,甚至积习难改,必须用壮士断腕的勇气加以解决。我们期待“向‘潜规则’叫板”的后续积极效应,从小的方面看,让更多的人走出“潜规则”的阴霾,从而如释重负,把更多的精力放到正常的人际交往上去;从大的方面看,以此次叫板“潜规则”为突破口,进而为解决当前面临的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打下坚实的社会基础,不断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新华网-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