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4-06-08
“要进步,先申报”——新提拔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启动省级试验
新华网北京6月8日电(记者贾钊 薛艳雯 梁爱平)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已在省级地区层次取得进展。中国西部的陕西省最近出台规定,要求新提拔领导干部对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
“对不愿申报或不按时申报的,不再作为提拔对象。”这份文件强调。
知名的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在整个官员财产公开“时间上不可能马上、空间上不可能全部”铺开的情况下,陕西在全省范围从新提拔干部个人事项申报做起的尝试,有破冰意义和积极作用。
他说,这份文件向有意升迁的官员们发出了明确信号:要进步,先申报。
“陕西的做法是一个好的开始,应该为他们鼓掌点赞。”中国人民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周淑真说。她指出,申报备案是中国走向完全的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的第一步,关键是要认真地做,不能流于形式。
陕西省委《关于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的意见》,涵盖的申报对象是“确定为省管正、副厅级领导干部和县(市、区)党政正职,以及省直机关正处级领导干部的考察对象”。
观察人士指出,此前,广东等地的类似试点大多局限于个别地市,较少涉及厅级干部。
陕西省开出的拟提拔官员们需申报清单包括:本人婚姻、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出国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和从业情况。本人及其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所属的财产,具体包括:房产、车辆、银行存款、有价证劵(含股票、期货、基金、债券、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等)。
与2006年中央出台的相关文件比较,陕西开出的这一清单新增加了车辆和银行存款两项。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一名工作人员解释,领导干部大部分都有车辆,是普通车还是高档车,以及与收入是否相符都需要备案。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赵洪祝去年底曾在《人民日报》撰文透露,要制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加强报告核查结果的运用和违规惩戒力度。
陕西印发的《意见》也特别规定了抽查核实制度。《意见》说,对瞒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一律按违反组织纪律严肃处理,对申报备案情况实行动态管理,随机抽查核实。
周淑真说,陕西所提出的“随机抽查核实”,实际上是申报制度的一个落实保障机制,旨在通过抽查核实,取信于群众。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在提及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时,表示要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
半年多过去,相关试点情况和规划尚未披露。而陕西此次出台的规定强调的是“申报”,离“公开”尚有距离。
周淑真说,只有实现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才能真正让官员们有所畏惧,“但现实是,推行财产公开面临较大阻力,因此需要像陕西这样从一点一滴做起,循序渐进”。
李永忠认为,官员财产公开分步骤来做,分期分批来解决,是一种积极稳妥的办法,会对腐败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他同时表示,申报和公示制度是一种遏制性的战术动作,恐非解决腐败问题的根本之策,还要从改革权力结构和用人体制的战略层面上加以解决。(参与采写:桂涛)
[新华网]
退休不再是贪官“护身符”——反腐剑指退休官员现象调查
新华网深圳6月8日电(记者 赵瑞希、毛一竹)近期,广东省茂名市原政协主席冯立梅等多名涉嫌严重违纪或违法的退休官员相继被查,成为备受社会关注的反腐新动向。“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以往受官场“潜规则”的影响,不少官员在即将退休或退休后都要抓紧时间“最后捞一把”,并且认为可以“一退了之”不会出事。
但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连续查处贪腐的退休官员,折射出反腐斗争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一系列“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行动提振了群众反腐败的信心。
反腐斗争不留“死角”,“退休”并非“平安着陆”
5月29日,杭州市纪委宣布,已退休的杭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钱江新城建设指挥部党委书记王光荣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5月2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称,67岁的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阳宝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3月28日,广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63岁、已退休两年的广东省茂名市原政协主席冯立梅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党的十八大以来,不少退休或退居二线的官员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追责。
仅2013年,就有3名省部级退休或退居二线官员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他们是:64岁的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郭永祥、59岁的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63岁的湖北省原政协副主席陈柏槐。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59岁被一些官员视为退休或退居二线的分水岭,在退休前抱着‘最后捞一把’的心理,大肆贪污受贿,以为只要一退休就基本不会出事,这一现象在政治领域被称为‘59岁现象’。”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介绍说。
反腐专家、中央党校教授林喆认为,一件件退休官员被查的案例表明,过了退休这道线并不意味着“平安着陆”。随着反腐走向深水区,退休也不等于进入“保险箱”,不能享有法外豁免的特权。
“边腐边升”潜伏至退休,“带病提拔”亟需反思
记者采访发现,退休官员被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在职时以权谋私,边腐边升直至退休;二是退休后“发挥余热”,继续利用在任时的人脉关系谋取利益。
公开资料显示,1947年10月出生的田学仁2008年从吉林省常务副省长的职位上退下,任吉林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2012年7月,因查出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财,田学仁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3年11月,田学仁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从1995年至2011年,田学仁“边腐边升”至副部级,腐败“潜伏”16年竟未被发现。无独有偶,2012年落马的退休官员福州市原副市长杨爱金也“潜伏”了长达16年之久。
对此,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教育与研究中心教授任建明认为,这表明过去反腐力度不够,有各种各样的因素导致反腐机构不能有效运作,因此“边腐边升”问题比较严重,甚至对一些被举报的官员也没有展开调查。
林喆认为,这类案件的集中出现说明当前应该反思领导干部用人制度和监督制度。“为什么这些腐败分子在职时每年的考核都能通过,财产申报也能通过,还能‘带病提拔’?”
任建明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系统性地完善制度。在林喆看来,现阶段应当尽快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及抽查制度、干部选拔倒查机制。
今年1月21日,中组部印发《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提出“严格把好人选廉政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严厉查处违规用人行为,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建立倒查机制,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凡出现“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等问题,都要对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存在隐情不报、违反程序等失职渎职行为的,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一查到底、问责到人。
退休后“发挥余热” 明令禁止更需落到实处
从各地查处的反腐案件中可以看出,一些腐败官员在退休后,仍然不忘捞钱,利用在任时积累的人脉关系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2013年10月,检方指控,涉嫌受贿421万元、犯受贿罪的广东东莞原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高少鹏在退休后继续利用自己在当地政法界的影响力,为废品回收商贩提供各种帮助,并收取大量好处费。
退休官员利用自己任职时积攒的影响力,在退休后“发挥余热”的事情屡见不鲜。更有不少官员在退休后到企业任职。在职时积累下来的人脉已成为官员退休后牟利的重要资本。
专家分析认为,实际上企业愿意花高价聘请退休官员,要么是希望借助他们的影响力为企业“排忧解难”,要么就是为了感激其在职时的关照而进行的利益输送。
为了防止这一问题,中组部2013年10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规定对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的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任职)必须从严掌握、从严把关、严格审批。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得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兼职(任职),也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林喆认为,防止领导干部退休后继续腐败需要建立制度。除了明列退休后的禁入领域外,还应当建立离退休领导干部汇报检查制度、离职去向追踪报告制度,并且对其退休后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让规定行之有效、落到实处。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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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官员频落马:吉林原副省长边腐边升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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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连续查处贪腐的退休官员,折射出反腐斗争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一系列“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行动提振了群众反腐败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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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2013年,就有3名省部级退休或退居二线官员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他们是:64岁的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郭永祥、59岁的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63岁的湖北省原政协副主席陈柏槐。“有权不用,过期作废。59岁被一些官员视为退休或退居二线的分水岭,在退休前抱着‘最后捞一把’的心理,大肆贪污受贿,以为只要一退休就基本不会出事,这一现象在政治领域被称为‘59岁现象’。”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介绍说。
反腐专家、中央党校教授林喆认为,一件件退休官员被查的案例表明,过了退休这道线并不意味着“平安着陆”。随着反腐走向深水区,退休也不等于进入“保险箱”,不能享有法外豁免的特权。
“边腐边升”潜伏至退休,“带病提拔”亟需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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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1947年10月出生的田学仁2008年从吉林省常务副省长的职位上退下,任吉林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2012年7月,因查出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财,田学仁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3年11月,田学仁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从1995年至2011年,田学仁“边腐边升”至副部级,腐败“潜伏”16年竟未被发现。无独有偶,2012年落马的退休官员福州市原副市长杨爱金也“潜伏”了长达16年之久。
对此,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教育与研究中心教授任建明认为,这表明过去反腐力度不够,有各种各样的因素导致反腐机构不能有效运作,因此“边腐边升”问题比较严重,甚至对一些被举报的官员也没有展开调查。
林喆认为,这类案件的集中出现说明当前应该反思领导干部用人制度和监督制度。“为什么这些腐败分子在职时每年的考核都能通过,财产申报也能通过,还能‘带病提拔’?”
任建明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系统性地完善制度。在林喆看来,现阶段应当尽快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及抽查制度、干部选拔倒查机制。
今年1月21日,中组部印发《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提出“严格把好人选廉政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严厉查处违规用人行为,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建立倒查机制,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凡出现“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等问题,都要对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存在隐情不报、违反程序等失职渎职行为的,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一查到底、问责到人。
退休后“发挥余热” 明令禁止更需落到实处
从各地查处的反腐案件中可以看出,一些腐败官员在退休后,仍然不忘捞钱,利用在任时积累的人脉关系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2013年10月,检方指控,涉嫌受贿421万元、犯受贿罪的广东东莞原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高少鹏在退休后继续利用自己在当地政法界的影响力,为废品回收商贩提供各种帮助,并收取大量好处费。
退休官员利用自己任职时积攒的影响力,在退休后“发挥余热”的事情屡见不鲜。更有不少官员在退休后到企业任职。在职时积累下来的人脉已成为官员退休后牟利的重要资本。
专家分析认为,实际上企业愿意花高价聘请退休官员,要么是希望借助他们的影响力为企业“排忧解难”,要么就是为了感激其在职时的关照而进行的利益输送。
为了防止这一问题,中组部2013年10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规定对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的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任职)必须从严掌握、从严把关、严格审批。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得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兼职(任职),也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林喆认为,防止领导干部退休后继续腐败需要建立制度。除了明列退休后的禁入领域外,还应当建立离退休领导干部汇报检查制度、离职去向追踪报告制度,并且对其退休后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让规定行之有效、落到实处。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