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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环保执法“利器”——环保部在我国华北地区开展无人机执法检查
新华网北京6月28日电题:无人机!环保执法“利器”——环保部在我国华北地区开展无人机执法检查
记者杨维汉
随着一架白色的无人机飞上天空,一次污染物排放的空中执法检查开始了。近日,环保部在我国华北地区开展无人机执法检查。在地面指挥车里,监测人员正在电脑前,聚精会神地察看无人机传回的实时地面图像。无人机设计人员介绍,“航拍获取的影像资料分辨率最高可达0.04米,就是能从1000米高空拍摄到地面的一个火柴盒。”
记者28日从环保部获悉,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作为今年国务院八部门联合开展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第一战役,环保部环监局、监测司联合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华北督查中心近日在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的重点地区进行了无人机执法检查行动。
据了解,这是继2013年11月至2014年2月在河北省唐山、邢台、邯郸市单点无人机执法检查试验飞行之后,在航管部门的批准和大力支持下,环保部进行的较大规模无人机执法检查行动。
本次行动确定河北省石家庄市、保定市,山西省运城市,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为检查地区。6月16日至27日,出动中型、小型无人机共11个架次,总飞行时间约20小时,总航程超过2000公里,覆盖面积达1000多平方公里。
“无人机成为我们进行环境督察的‘利器’。”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副局长陈善荣说,“我们运用现代科技,使用无人机对一些重点地区进行督察。无人机可以随时随地起飞,飞升到800米至1000米的高空,对钢铁、焦化、电力等重点企业排污情况、脱硫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直接检查。”
专家介绍,此次无人机执法检查具备以下特点:一是首次对区域内三省区六市开展“区域性航拍执法”;二是针对不同区域和企业选用中型机、小型机、旋翼机等多种机型,做到“全方位航拍执法”;三是运用远红外夜拍等模式,做到“全天候航拍执法”。目前,无人机执法检查已具备常态化飞行的条件。
陈善荣说,通过无人机执法检查,抓拍到企业的违法信息后,环保部门还要进行地面核查,来锁定违法违规证据,然后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无人机可以实现全天候、全方位检查,现在我们正在试验无人机夜航,用红外设备进行抓拍,决不让违法企业有可乘之机。
“有些企业在节假日或者夜间偷偷排污。有了无人机,环保部门可以在节假日、夜间等不同时间,加大检查力度。环保部门不断加大科技执法力度、不断加强督察督办力度,违法企业偷排偷放一定会得到有效的遏制。”陈善荣说,
专家介绍,无人机航拍遥感具有时效性强、机动性好、巡查范围广等优点,可为环境执法提供及时、准确的高分辨率遥感数据,了解相关企业的真实情况。通过对这些影像资料的判读和分析,可以判别企业类型、治污设施建设和运行的基本情况。
本次行动还第一次利用无人机搭载热红外相机对企业进行高空监测。专家介绍,热红外技术是利用红外探测器和光学成像物镜接受被测目标的红外辐射能量,将物体发出的不可见电磁波转变为可见的热图像,热图像上面的不同颜色代表被测物体的不同温度。热红外成像技术可以清楚反映夜晚环保设施开启情况及排放情况,为夜间和不利气象条件下(雾霾天)执法检查拓展了新手段。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行动共检查企业254家。经初步判定,本次行动发现疑似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64家,主要问题有烟尘超标排放、烟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脱硫设施及废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另外,还发现部分隐藏在山区的土小作坊。其中,环境问题较严重的企业有:河北钢铁集团敬业钢铁有限公司高炉出铁时无组织排放严重,有烟囱烟尘排放明显;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煅烧窑烟气超标排放;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烟尘排放明显,厂区无组织排放严重。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对本次行动发现的问题线索,环保部将组织华北督查中心开展地面检查,逐一进行现场核实,并督促地方政府查处到位、整改到位,查处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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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要求领导下河“试水” 确保水质持续向好
据中广网报道 “群众对水质标准的认知,不是用数据来了解的,而是通过可饮用、可游泳来判断,更应以领导干部以身试水来检验。”浙江“可游泳河段”申报活动日前启动,在6月26日举行的申报活动的视频会议上,浙江省人大副主任茅临生表示。
浙江要求领导干部要下河游泳给群众看,在确认为可游泳的河段里,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将组织进行横渡或畅游活动。
全省垃圾河已清理完毕
2013年,浙江吹响“五水共治”的集结号。同年,苍南县龙港镇“河底高”河因网民悬赏30万元“请”环保局局长下河游泳而被人熟知。
随着“五水共治”工作启动,龙港镇投资1600万元,对1377米“河底高”河进行整治。龙港镇城建工程师方明准介绍,这条黑臭河预计在今年年底完成污水治理工作。
根据浙江省治水办最新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省垃圾河已经清理完毕,累计完成黑臭河治理2894公里,今年已超额完成年度确保任务1500公里。
“要跳进河游给群众看”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这一次申报活动,首批推荐截止日期为7月14日,在经确认为可游泳的河段里,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将组织人大代表、人大机关干部和群众进行横渡或畅游等活动。各市如没有可游泳的河段,也可暂缓推荐。
浙江省人大副主任茅临生表示,“事实胜于雄辩。是否可以游泳,嘴上说了不算,要我们自己跳进河里,游给人民群众看,才能让人民群众信服。”
浙江省人大将继续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民生问题的立法和监督。对已可游泳的河,将继续关注、跟踪监督,确保水质持续向好。
背景
网民悬赏30万“请”环保局长下河
2013年2月16日,浙江省杭州毛源昌眼镜有限公司董事长金增敏在微博上爆料称,浙江省温州市瑞安仙降街道一河流工业污染严重,如果环保局长敢在河里游泳20分钟,他就拿出20万元。
温州瑞安市环保局局长包振明次日表示,该河流是受生活垃圾的污染,并非工业垃圾,环保局将加大垃圾收集力度,在农村设立指定的垃圾存放点。
2013年2月初,苍南县龙港镇“河底高”河,因网民悬赏30万元“请”环保局局长下河游泳而被人熟知。
一座城市的河流是否污染严重,父母官敢不敢下水游泳成为重要衡量标准。
2013年3月,全国两会上,浙江省省长李强回应“环保局长下河游泳”时表示,“环境治理速度还是不够快,执法监督还是不到位,距离每条河都能下去游泳的要求,还有较大距离”。
2013年9月7日,1000多名市民从浙江兰溪市中洲公园阳光沙滩下水横渡兰江,和他们一同下水的,还有金华市副市长张伟亚、兰溪市委书记吴国成以及金华各县市区、衢州市龙游县的环保局正副局长共15人。 据媒体报道整理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