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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5000万人“吃财政饭”“官多兵少”公务员约716.7万人“吃卡要”成常态


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6-06-20

  中国的公务员到底有多少?据人社部5月30日发布的《2015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下称公报)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公务员716.7万人。

  具体是指哪些人?跟国外相比,这个数据是多还是少?我国的公务员队伍是否面临膨胀的压力?在十八大以来高压反腐的大背景下,由于公众对于中央规范公务员队伍抱有很高期待,这些问题自然地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716.7万人是多还是少

  与发达国家可比性不强

  任何一点关于公务员的风吹草动都能引发公众强烈的关注。

  记者梳理人社部发布的历年公报发现,这是首次在公报中公布现有公务员人数,在此之前的公报中,披露的仅为录用公务员的人数。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人社部公布的公务员总数,主要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政府系统工作人员,范围是人大、政协、政府、法院、检察院等机关除工勤外的人员,不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对于发达国家,我国公务员人数并不高。”

  之所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竹立家的判断逻辑是:美国2015年总人口是3.2亿,政府公务员人数是2800万左右;而中国是13亿人口,公务员才716.7万。中国总人口是美国的4倍,而公务员人数仅为美国的1/4,“怎么比都是不多的”。

  单看716.7万这个数字,与我国13亿人口和接近8亿劳动人口来说,比例确实不算高,即便跟发达国家的美国、欧盟等国的公务员人数相比,这个数据也不是很高。但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胡仙芝指出,由于各国对公务员的定义不同,每个国家公务员的范围不一样,因此可比性并不强。

  但是,由于716.7万仅指国家机关的公务员人数,如果算上全部公共财政供养人员,这个数字就高了。

  那么,我国究竟有多少人在“吃财政饭”?

  我国财政供养人员约5000万人,

  膨胀压力很大

  财政供养人员,是指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公职人员,涉及范围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财政供养人员,仅指政府机关人员,又称国家公务员,在国外称政府机关雇员或文官;广义的财政供养人员,又称公职人员,在国外称政府雇员,不仅包括政府机关人员,还包括由财政供养的公共机构人员,如公立机构的教师、医生、环境卫生人员、图书馆管理人员等,相当于我国的事业单位人员。

  按照权威的统计方法,我国财政供养人员分为两大部分:一是政府机关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人员、政党机关人员和社会团体机关人员;二是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教育、医疗卫生、科研、文化等公立部门人员。

  从这个定位看,显然,目前公布的716.7万公务员是指狭义的财政供养人员。

  “我认为,应当从广义角度来界定财政供养人员。”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秘书长沈荣华接受《中国经济周刊》

  我国广义的财政供养人员到底是多少?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的数据,2008年政府机关人员1328万,事业单位人员2618万,财政供养人员合计为 3946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2.97%,比值为1:34。据记者了解,2008年以后,国家统计局再没有对财政供养人员总数进行过统计,竹立家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介绍,目前我国财政供养人员约5000万人。

  目前约5000万“吃财政饭”的人员究竟是多了还是少了?沈荣华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数字本身并不能说明问题,因为财政供养人员数量是否适度,取决于多方面因素,迄今为止国内外并没有普遍适用的统一标准。

  在沈荣华看来,评判财政供养人员多少的依据,主要看是否与本国国情相适应,特别是与本国的发展阶段、人口规模、政府职能、政府结构、政府财力等因素相适应,既要满足政府履行职能的需要,又要防止人员过多,增加行政成本。

  他根据自己多年的研究得出结论:从历史上看,财政供养人员总量已不少,膨胀压力很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作为就业的热门领域,面临巨大的进人压 力,如每年都需接纳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和军转干部等新增就业人员,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消化渠道不畅,主要是自然减员,数量十分有限,基本上是出少进 多,财政供养人员规模存在扩张趋势。”沈荣华说。

  公务员结构出现怪现状,

  “官与兵”比例失调

  相比公务员人数的多寡,公务员队伍中“官与兵”比例失调是个大问题。

  有媒体记者从某省直机关了解到了一些人事信息。如该省科技厅,按编制数,正厅级1人,副厅级8人,县处级44人,科级8人,科级以下21人。

  也就是说,全单位82人,科级以上61人,没有职务的普通公务员只有21人。

  此例,绝非偶然。记者查看湖南省政府各厅的人事信息。该省商务厅领导人一栏显示,正厅级1人,副厅级10人;该省教育厅领导人一栏显示,正厅级1人,副厅级12人。

  “什么叫官多兵少?这就是典型。”竹立家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中国的省直机关,一般一个厅局下设十几个处室,每个处室配置一个处长,一两个副处长,一两个具体做事的科长或者普通公务员。处室里的具体业务,基本都落在办事员身上。

  “在美国,一个城市会设一个市长,然后再配置两三个副职;而我们城市中的市级领导配置一般也有五六个甚至七八个副职,有的市级干部副职可能更多。一个领导干部,有办公、车补以及其他乱七八糟的待遇,加起来可能比五六个公务员的个人成本还要高。”竹立家感慨道。

  尽管报名人数创新低,

  公务员仍是热门就业岗位

  人社部的公报还显示,2015年全国共录用公务员19.4万人。其中,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1万人,地方17.3万人。中央机关公开遴选232名公务员,省级机关公开遴选1726名公务员。

  公开数据显示,从2009年到2015年,全国共录用公务员人数分别为13万余人、18万余人、19万余人、18.8万人、20.4万人、 20.24万人、19.4万人。其中,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下降。2015年下降更多,比最高年份的2013年下降了1万人,也创下公务员国考 的报名人数和录用人数3年以来的新低。

  除此以外,自2013年以来,关于公务员主动离职的新闻不断曝出,让人感觉公务员离职会成为越来越普遍的一种现象。于是,有人把公务员离职潮和公务 员吸引力减弱联系起来,理由是:既然体制外的人对公务员的热情都已下降,说明公务员的日子真的不好过了,公务员出现离职潮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首先的问题是,公务员离职潮的出现会导致公务员人数减少吗?

  “当然不会。”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胡仙芝果断地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即使离职潮出现,还会有大批新的公务员补录进来,新的加入人员会基本保持公务员编制和人数的相对稳定。

  “个体的选择、取舍,可以有好多种情况,但个体选择往往不直接等同于集体选择的结果,基于个体公务员选择的离职,不代表和等同于整个社会公务员队伍 会发生锐减和瓦解。近两年公务员的报考和录用比例相比以前有所下降,反映出大学毕业生报考公务员总体上比较理性,也体现出有关部门在控制公务员总体规模做 出的努力。”胡仙芝说。

  即便不会出现辞职潮,近两年公务员的报考和录用比例下降却是事实,这是否意味着公务员热就此开始降温了?

  “公务员仍是热门就业岗位。相比其他岗位,公务员职业比较稳定。”竹立家说。

  公报还称,全面落实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工作,落实在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工作,实行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贴政策,继续开展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试调查比较工作,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上述薪酬改革无疑跟公务员工资相关,由此,胡仙芝认为,“由于整个经济发展水平,未来公务员的工资也会增长,这都是公务员职位吸引人的地方。所以,未来公务员热还会持续。”

    【新华网-中国经济周刊】

 

相关报道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理论自信

——论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指导地位的重要性

  中共中央党校、党的建设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晓燕

  中共中央党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研究生王培洲

  习近平总书记在5月17日主持召开了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他在座谈会上强调:“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是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区别于其他哲学社会科学的根本标志,必须旗帜鲜明加以坚持。”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其中“理论自信”在“三个自信”中居有重要地位,“一个没有繁荣的哲学社会科学的国家不能走在世界前列”。十八大以来我们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任务,迫切需要符合中国道路的理论来解释和指导我们的实践。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指出:“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毫无疑问,我们党和国家正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实现了民族独立、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开启了改革开放新历程。进而言之,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理论自信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这是自近代以来我国发展历程赋予的规定性和必然性。只有认识到马克思主义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中所具有的这种原则性高度,即将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理论的“顶层设计”引领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创造性发展,我们才能理直气壮地实现理论自信。反之,不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马克思主义理论则会逐渐失去理论的“能见度”和“分辨率”,哲学社会科学就会失去“方向感”,导致我们在面对自己的成功实践时反而“无话可说”,从而使理论自信成为一句口号和空话。可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实现理论自信,必须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理论在哲学社会科学中的指导地位。

  一、为何实现理论自信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中的指导地位是实现理论自信的前提和依据,我们在理论发展、理论自觉、理论自信的过程中的出发点、立足点和着眼点必须是马克思主义,“可以说,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是以马克思主义进入我国为起点的,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逐步发展起来的。”马克思主义作为理论自信的前提,根本原因在于马克思主义本身的特质,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理论体系。邓小平曾讲道:“我坚信,世界上赞成马克思主义的人会多起来的,因为马克思主义是科学。它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解释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这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赋予了它强大生命力,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能成为“伟大的认识工具”,正是因为马克思主义者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视域下把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解释出来,在“认识世界”的过程中“改造世界”。因此,当今有人怀疑马克思主义已经成为过时的理论、马克思主义是乌托邦,或是被“普世价值”、“历史终结论”等迷惑和困扰,丧失理论自信时,一定忽视了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理论:历史唯物主义。其实,“当人们从马克思的最基本的理论——历史唯物主义出发去看待马克思的预言时,就会发现,马克思的预言并没有错。”所以,马克思所提的“两个必然”、“两个绝不会”、“共产主义未来社会”等构想绝非天才式的猜想,而是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证科学。

  遵循历史唯物主义所形成的方法论和科学思维,我们所指的“马克思主义”应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经过不断发展的科学思想和理论体系,既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又包括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而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要获得自信,就必须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规定下既继承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思想遗产,又在实践中进行理论的发展和创新。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体系意味着我们要看到理论在历史进程中所表现出的连续性、完整性和系统性,而不是拘泥于其个别论断和细节。由此,我们便能更深刻地理解习总书记所讲的:“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

  第二,马克思主义有着鲜明的实践指向。哲学社会科学不仅仅只是一个认识工具,更是“改造世界的工具,是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第十一论纲鲜明地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20世纪著名马克思主义理论家葛兰西把马克思和恩格斯称之为“实践哲学的创始人”,毛泽东的《实践论》至今依然闪耀着思想光辉。毋庸置疑,马克思主义理论始终关注“现实的人“和实践的社会生活,是具有强烈实践指向的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两次飞跃正是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过程中完成的。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之所以能够成为我们党的思想路线,正是因为马克思主义在我们实践中无可替代的指导作用。这就是说,我们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时代化的实践进程中实现着理论自信。

  马克思主义的实践特性不仅仅作用于我们对未来的积极探索和开拓创新,实践还表征着一种历史向度,引导我们尊重历史发展和历史选择,总结历史规律。理论上的自信来自于我们对历史规律的认知和总结,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因此,我们需要坚持一种“大历史”观,在用马克思主义指导实践的同时必须看到“中国人民近一百七十多年的斗争史、中国共产党九十多年的奋斗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六十多年的发展史。”因为一旦否认历史实践,丧失掉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眼光,便会陷入“历史虚无主义”,理论自信便无从谈起。

  科学性与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特点,把握这两个特点,在面对纷繁复杂的其他“主义”中,马克思主义才具有“比较优势”,我们就有了理论自信的依据。因此,我们只有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中的指导地位才能释放其内在的科学性和实践性,在认识和改造世界过程中实现理论自信。

  二、如何在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中实现理论自信

  理论自信作为十八大以来提出的一个概念,一个重要指向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理论大本营是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经历了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最重要的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两次“飞跃”。如果说马克思主义本身的特性赋予了理论自信的前提,那么不断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就是实现理论自信的方法论和原则,在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中实现理论自信,具体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明确价值导向。习总书记指出:“世界上没有纯而又纯的哲学社会科学。”这就意味着我们的哲学社会科学必须要有方向,有价值引领。所谓的“虚无主义”、“历史虚无主义”其实首先表现为价值的虚无,即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价值信仰的丧失,习总书记将这种情况称为精神上缺“钙”。由此会造成两个严重后果,一是“我们把自己在实践层面上的所有努力,拿到别人的符号体系里面兑换成‘意义’和‘价值’”;二是崇高的理想信念被遮蔽之后,社会风气被消费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污染。所以,我们在强调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之时,必须首先使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中引领主流价值,为哲学社会科学提供方向。如此,理论自信才能在马克思主义所建构的价值格局中得以生成和发展,我们才能获得历史价值的连续性,明确“两个三十年”不能相互否定等重大理论问题;我们才能在实践中总结出中国道路的文化价值,从而有效破解“普世价值”、“中国威胁论”、“中国崩溃论”等西方中心主义价值话语,建构起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事实上,十八大之后,我们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上,从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层面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是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立场、价值取向和价值目标,十二组词既从“应然”层面回答了实现中国梦的价值期许,又为“实然”层面的努力提供实践的方向。因此,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体现,必须将其作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建构进路中的价值向导。唯有如此,理论自信中的“理论”才能具有较高的“分辨率”、才能有效表征中国立场、中国精神、中国价值。

  第二,加强话语整合。话语是理论的载体,理论自信意味着我们能将道理 “言之有据”地表达和描述出来。用马克思主义话语整合当代中国学术和思想话语是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的指导地位的应有之义。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反映在文化层面上表现为各种西方思潮的涌入,功利主义、实用主义、保守主义、自由主义等思潮形成了一个“思想市场”,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意识到,有时候“虽然是我们在说话,但其实是西方话语(通过我们的嘴)在说话。”因此,我们必须用马克思主义话语去吸收、整合和扬弃西方文化,既吸收和利用西方先进文化的合理之处,又始终保证话语的主流意识形态色彩,用话语整合去消弭文化冲突。此外,我们的“理论”得以自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继承着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史,每一个中国人都本能地受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滋养。因此,如何实现中华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如何使中华传统文化中蕴含的“责任先于自由、义务先于权利、群体高于个人,和谐高于冲突”等价值观念与马克思主义话语实现整合,是我们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中必须直面的一个话题。习总书记在讲话中就经常用中国优秀传统元素来提纲挈领、纵横捭阖。比如,在讲述治国理政、科学施政之时引用了老子《道德经》中的“治大国,若烹小鲜”;在论述“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根本宗旨之时讲到“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语出《管子·牧民》;在号召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之时用《世说新语·言语》中的“虚谈废物”强调领导干部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弘扬实干精神。可见,用马克思主义话语整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西方先进文化在当今不但具有必要性和可能性,更突显出迫切性,如何使“中”、“西”、“马”在马克思主义话语体系中实现融合与会通,如何超越“左”和右的简单对立,如何使我们的学术话语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中既能面向现代化,又能给人一种“回家了”的感觉,将直接影响到理论自信的实现进程。

  第三,把握社会现实。马克思主义以“现实的人”作为出发点,把人的本质视为社会关系的总和。理论自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理论能够反映社会现实、解释社会现实进而实现对现实的把握和指导。“只有从社会现实的立场出发,才可能真正理解‘中国道路’”,因此如果不能用理论把握现实,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中坚持主导地位就成了一句虚话。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本身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经典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从革命时期的“农村包围城市”、“统一战线”到改革时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国两制”再到当今全面深化改革时期的“四个全面”、“五大发展理念”等无不是在把握住社会现实维度上实现对马克思主义的创造性发展。从社会现实出发实现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因为理论与社会现实的契合而增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进而实现理论自信;而用理论剪裁实践必然脱离时代和实际,陷入教条主义和形式主义窠臼。因此,一个科学的理论一定会深入到社会现实的那一度中。以中国梦为例,不但内含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一历史使命,还准确把握住了当今的社会现实问题,即习总书记指出的“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

    【新华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述评

  新华社北京6月14日电 题:开创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述评

  新华社记者邹伟、陈菲、罗沙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开辟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和实践新境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法治保障更加坚固。

  重大抉择 意义非凡--法治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地位更加凸显

  2016年2月26日,北京。

  人民大会堂二楼东大厅,国徽高悬,国旗鲜艳夺目。

  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新任命的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等6名国家工作人员在这里进行庄严隆重的宪法宣誓。

  这是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的范例。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历史总能给人以深刻启示。回首新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有成功的经验,也有惨痛的教训。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废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

  “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

  如果把治国当成一本大书,那么法治就是大纲。以法治为引领和保障,才能确保经济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和谐、生态良好,必须秉持法律这个准绳、用好法治这个方式,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努力实现各项工作法治化。

  理论指导实践,实践提升理论。对法治的深刻思考和科学把握,让执政党对治国理政的驾驭更加成熟稳健--

  从宣示“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到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从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到要求“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崇尚法治、践行法治,形成一系列建设法治中国的新理念,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当代中国发展进步找到了有效方式,有力指导推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宏大坐标中审视,能更加深刻地体会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现实意义--

  “一是法治保障的基础地位。其他三个‘全面’同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关系,本质上是现代化与法治化、改革与法治、党和法的关系。没有法治的保障和支撑,其他三个‘全面’就难以落实。二是法治价值的定向作用。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杨克勤说。

  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

  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指出:“我们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

  国防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所研究员颜晓峰说,法治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人类政治文明包括治理文明发展的必然趋势。法治能够为国家稳定发展提供坚实基础,为国家有序发展提供规范框架,为国家持续发展提供制度空间。

  高举旗帜 把牢航向--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加矢志不移

  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历史节点,需要中国人民作出回答。

  “全会决定有一条贯穿全篇的红线,这就是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讲话指出。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断,向全党全社会释放了明确信号,指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航向,统一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认识和行动。”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认为,这具有正本清源、固本培元的重大意义,从根本上保证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始终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坚持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始终旗帜高扬--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

  “我国在宪法中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说,“必须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决不能削弱党的领导。”

  回望来路,执政党依法治国的轨迹清晰可见: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十六大提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十七大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大报告深刻阐释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思想;作为中共党史上第一次专门研究法治建设的中央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描绘出全面依法治国的蓝图……

  审视当前,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和落实: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统筹依法治国各领域工作,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一大批党组织、党员干部成为依法治国中的中坚力量和先锋模范……

  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更加充分彰显--

  从实施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破解“民告官”难题,到“阳光信访”深入推进、努力化解信访积案;从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到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从简政放权、为创业创新营造良好氛围,到广泛动员组织人民依法有序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人民权益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靠人民维护。

  “在法治国家中,人民不只是守法的主体,还应当成为立法、执法和司法的主体。”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云良说,“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

  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更加感召人心--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

  “法治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底线和后盾,凡是法治禁止的,通常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反对的;凡是法治鼓励的,通常也是社会主义道德支持的。社会主义道德是法治的高线和基础,法治的价值、精神、原则、法理等大多建立在社会主义道德的基础上,法治的诸多制度和规范本身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制度化和法律化。”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说。

  立足中国实际,更加突出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鲜明指向--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既不能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也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全党全国。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实践,不断丰富和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同时也深刻昭示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唯一正确的道路,只要我们始终树立自信、保持定力,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为任何干扰所惑,这条道路就一定会越走越宽广。

  充满信心 聚力前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步伐更加坚定有力

  法者,治之端也。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然要高度重视法治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中国。在这点上,我们不会动摇。”

  习近平总书记掷地有声的话语,代表着一个执政党对国情世情更加清醒的判断、对执政规律更加深刻的认知。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

  着眼当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亟待补齐“短板”、破障闯关;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凸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严治党的任务繁重艰巨……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用法治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制度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以蹄疾步稳的姿态,推动法治建设进入新的征程。

  在新的起点上,法治中国的主线日益清晰--

  “全面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袁曙宏说,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重大理论创新,既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对全面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指导意义。

  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五大体系”共同构筑起法治体系这一法治建设“骨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徐汉明认为,“五大体系”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法律规范体系是前提和基础,法律实施体系是生命,法治监督体系是关键,法治保障体系是屏障,党内法规体系是核心。

  在新的起点上,法治建设的格局清晰成型--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法治领域各项工作协调开展、同频共振。

  一批良法、善法密集出台,科学民主立法成果丰硕;法治政府建设路径明晰、开局稳健,促进执法水平持续提升;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司法的公正、权威为更多人所感知;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推动遵法守法日益成为全民共同行动……依法治国各个环节改革创新、攻坚克难。

  “系统推进依法治国的布局,深刻揭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规律。”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小军说,在一个共产党领导下的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大国,法治建设不可能是局部的,也不可能是单方面的,党、国家、社会在法治建设方面要相互作用、相互促进。

  在新的起点上,法治信仰的基石更加牢固--

  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多个民生领域得到依法治理,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更严密的维护和保障,法治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呼格案、陈满案等一批冤错案依法得到纠正,法治力量进一步彰显;一大批基层矛盾纠纷纳入法治轨道并妥善解决,“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进一步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全社会厉行法治、诚信守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增强……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作为治国之重器,只有让法治成为一种“国家信仰”,才能为法治中国提供最坚强的支撑,为社会繁荣发展、国家长治久安带来强大持久的动力。

  在新的起点上,法治精神的光芒照亮前路--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部署,既是立足于解决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矛盾和问题的现实考量,也是着眼于长远的战略谋划。”习近平总书记的论述高瞻远瞩、鼓舞人心、指引方向。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宏伟的目标、光荣的使命,召唤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信心、团结奋斗,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伟大事业中夺取新胜利、书写新辉煌!

    【新华网】

人民日报思想纵横:一把手怎样名副其实

  侯立虹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习惯于把单位和部门的正职领导干部称为一把手。这一称谓既生动贴切又意味深长。一把手的“把”有什么深刻含义?怎样当好一把手?这些问题值得我们仔细琢磨、科学把握。

  “把”好一个舵。俗话说,大海航行靠舵手。对于一把手来说,把舵就是定准方向、明确目标,把所领导的单位带到应有的位置和高度。可喜的是,当前大多数一把手都能把住勇创先进的航向,只争朝夕、开拓进取,整个单位呈现一派奋发争先的景象。可有的一把手却放弃了“把”舵,随大流、跟风走,求稳怕“冒”,甘居中游,整个单位给人以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印象;还有的一把手将舵“把”歪了,热衷于出风头、出“政绩”,导致整个单位浮躁浮夸、华而不实。所以说,一把手的基本功是把舵,只有成为把控单位正确航向的好舵手,才能夯实“把”的基础。

  “把”好一道关。把关是一把手的重要职责,不会把关就算不上一把手,把关不严就不是合格的一把手。能否把好关,反映一把手的政治素质和政治觉悟。一把手应把好政治关,在重大决策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做违背政治原则的事;把好经济关,在重大开支和重大工程项目上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不犯经济错误;把好用人关,凭政绩用干部,不搞任人唯亲的小圈子;把好作风纪律关,纪律严明,令行禁止,带头反对“四风”。一把手把好了这些关口,就能为本单位本部门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把”好一盘棋。能否盘活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棋局”,很能体现一把手的领导艺术和领导水平。为此,一把手既要把握好民主集中的“度”,保证权力分配的科学性,实行大胆放权和用权受监督并举,发挥每一位班子成员的特点、特性和特长,形成班子的合力;又要把握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情绪和动态,适时引导、及时提醒,防止出现不利于团结的现象;更要维护单位的整体形象,把握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不能因为局部利益损害整体利益,不能因为本单位的问题影响全局发展。

  “把”好一块阵地。一把手负责的单位好比一块阵地,党把这块阵地交给了自己,自己就要尽心尽责“把守”好。这个“把守”,基本前提是不能出乱子,不能给党和人民抹黑;基本要求是让党的政策落地生根,使群众感受到党的温暖;基本定位是创造性地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把党的原则要求变为与本单位实际相结合的具体措施,彰显党的方针政策的巨大威力。

  做好一把手,还必须掌握好“把”的界限,分清哪些能“把”、哪些不能“把”。有的一把手以为自己是“老大”,把单位当成“领地”而为所欲为,把公权变成私权而我行我素,把自己的话当政策而狂妄自大,把单位变成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独立王国。这种唯我独尊的权力把持很危险,往往导致一把手“不得善终”。此外,一把手应当抓全局、谋大事,善于抓大放小。但有的一把手生怕大权旁落、显不出自己的地位,于是“把”权、“把”财、“把”物、“把”人,事无巨细,什么都“把”,结果什么都“把”不好。这说明,当好一把手是一门学问,也考验人格、人品和思想境界。优秀的一把手,都能“把”住纪律的底线和法律的红线,“把”住执政为民的关口,“把”住党和人民事业的阵地,从而能创造辉煌业绩、得到群众爱戴,无愧于一把手的称谓。

  《 人民日报 》( 2016年06月13日 07 版)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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