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6-11-17
新华社北京11月16日电 题:应对东北经济下行压力的14条实招
新华社记者安蓓、徐扬
我国于16日公布《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就积极应对东北地区经济下行压力、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提出一系列“高含金量”的措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司司长周建平当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这些举措的重要特点是“近期可操作可实施”,是对《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的细化、实化和具体化。记者从中梳理了14条实招硬招。
以改革激发活力
【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制度】先行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开展优化投资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推进“法治东北”、“信用东北”建设,试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在东北三省各选择10至20家地方国有企业开展首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2016年底前出台深化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革专项工作方案。推动驻东北地区的中央企业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选择部分中央企业开展综合改革试点,支持部分中央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组建若干省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开展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2017年6月底前,在东北地区至少设立一家民营银行。
以创新培育动力
【支持东北地区开展“中国制造2025”试点】在实施“中国制造2025”中重塑东北装备竞争力。建设一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和示范园区。加大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在东北地区投资力度,抓紧设立东北振兴产业投资基金。
【中央预算内投资设立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专项】以黑龙江省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四大煤城为重点,实施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攻坚行动计划。将东北地区国有林区全部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中央预算内投资设立东北振兴新动能培育专项】实施好东北地区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支持东北地区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出台推动东北地区旅游业转型升级发展的工作方案。
【支持吉林长春、黑龙江哈大齐工业走廊培育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进哈尔滨、长春等城市双创平台建设。支持东北地区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等金融改革试点。在布局国家实验室、大科学装置等重大创新基础设施时向东北地区倾斜。
【制定东北地区电力体制改革专项工作方案】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研究建设新的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
以开放合作转变理念观念
【指导辽宁省做好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起草工作】规划建设中俄、中蒙、中日、中韩产业投资贸易合作平台以及中以、中新合作园区。
【建立对口合作机制开展互派干部挂职交流】组织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与江苏、浙江、广东三省,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四市与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四市建立对口合作机制,开展互派干部挂职交流和定向培训,通过市场化合作方式积极吸引项目和投资在东北地区落地。2017年2月底前将对口合作工作方案报国务院审定后实施。
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发挥各省(区)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充分发挥各省(区)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设立办公室。
【确保养老金当期支付不出现问题】中央财政提高对东北地区民生托底和省内困难地区运转保障水平。对东北地区主导产业衰退严重的城市,比照实施资源枯竭城市财力转移支付政策。在加快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同时,制定实施过渡性措施,确保当期支付不出现问题。加快推进东北三省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对符合条件的东北地区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给予优先支持。推进实施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方案并对东北地区企业予以重点考虑。推出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重大工程包。
【防止“唱衰东北”声音散播蔓延】加强舆情监测,对不实报道等负面信息,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澄清事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
【各类改革创新试点原则上要包含东北地区】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切实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研究组建东北振兴专家顾问团。有关部门原则上要在2016年底前出台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的具体政策措施。各部门组织制定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要优先考虑在东北地区试行,组织开展各类改革创新试点原则上要包含东北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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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 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
新华社北京11月16日电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深入推进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分类施策的原则,实施若干重要举措,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
《意见》以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提升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活力、内生动力和整体竞争力为引领,重点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有明确部署的重点任务,提出了一批近期可操作可实施,对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意义重大的政策举措,主要有四个方面。
第一方面是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内在活力。主要包括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等。在东北地区先行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制度。开展优化投资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推进“法治东北”“信用东北”建设。2016年底前出台深化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革专项工作方案,选择部分中央企业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引导中央企业加大与地方合作力度,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快在东北地区开展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2017年6月底前在东北地区至少设立一家民营银行。
第二方面是推进创新转型、培育发展动力。主要包括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资源枯竭产业衰退地区转型、大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强创新载体和平台建设、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等。建设一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和示范园区,实施东北地区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实施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攻坚行动计划,出台推动东北地区旅游业转型升级发展的工作方案,支持吉林长春、黑龙江哈大齐工业走廊培育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制定东北地区电力体制改革专项工作方案。中央预算内投资设立东北振兴新动能培育专项。
第三方面是扩大开放合作、转变观念理念。主要包括打造重点开发开放平台、开展对口合作与系统培训等。指导辽宁省做好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起草工作,规划建设若干中外产业合作平台。组织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与江苏、浙江、广东三省,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四市与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四市建立对口合作机制。依托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组织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专题培训。
第四方面是加强组织协调。主要包括强化地方主体责任、加大财政金融投资支持力度、加强政策宣传、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等。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转变观念、振奋精神、扎实苦干,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各项措施任务落实到位。完善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的领导、协调、推进和督查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各省(区)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设立办公室。有关部门原则上要在2016年底前出台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的具体政策措施。中央财政提高对东北地区民生托底和困难地区运转保障水平,对东北地区主导产业衰退严重的城市,比照实施资源枯竭城市财力转移支付政策。推出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重大工程包。加大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力度,增强发展信心。
《意见》强调,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对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维护全国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意义十分重大。各有关方面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打一场攻坚战,闯出一条新形势下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新路,努力使东北地区在改革开放中重振雄风。
《 人民日报 》( 2016年11月17日 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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