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6-12-05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近日公布了宋建国受贿罪执行裁定书
近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了北京市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受贿罪执行裁定书。今年3月8日,北京市一中院提起强制执行程序将本案财产部分立案执行,其中扣押案款1265万元上缴国库,作为宋建国个人财产予以没收的303项物品被评估拍卖。11月7日,涉案黄金3245.813克被处置后,变价款也上缴国库。目前,宋建国案判决书中财产部分的执行程序已终结。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近期多名获刑官员的财产被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人士认为,通过这些强制执行可以看出国家对职务犯罪的惩处力度在不断调整加大。
千余万案款被没收 三百余物品遭拍卖
去年11月,北京市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宋建国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被驳回后,2016年3月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强制执行程序将本案财产部分立案执行,对宋建国案在案扣押的款、物分别予以没收或变价后没收。
2016年5月11日,一中院将在案扣押的案款1265万元上缴国库予以没收。2016年5月10日,一中院将判决书列明的需要变价后予以没收或者作为宋建国个人财产予以没收的303项物品移交执行三庭进行评估、拍卖。2016年11月7日 ,一中院于中国黄金集团营销有限公司处处置黄金共3245.813克,变价款共计892516.11元上缴国库予以没收。
2016年11月14日,判决中列明物品共计十项被销毁,分别为收据二张,房屋租赁合同二份,房屋产权所有证二张。宋建国名下再无其他可供执行的存款、住房、车辆、股权等财产,至此宋建国受贿案判决书中财产部分执行程序终结。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强制执行程序终结后,宋建国仍应按判决履行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宋建国被发现仍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将依职权启动恢复执行程序。
官员获刑入狱之后
强制执行并不少见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入狱官员被执行的并非只有宋建国一人,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近期还公布了其他数名受贿官员的执行裁定书。
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后法院作出执行裁定,对张曙光的个人财产予以没收,一部分是银行存款,其中包括冻结张曙光的全部银行存款;张曙光妻子名下的存款和张曙光情妇罗菲名下的银行存款,第二部分则是房产。
去年12月,大兴原区委常委、统战部长温震因受贿1100余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没收个人财产8万元。目前,法院也已经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温震的银行存款人民币8万元。在案扣押的998万余元、美元3万元、黄色金属物三根、20万股份变价款等已经被没收,上缴国库。
此外,今年8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刘志被诉1266万余元受审,后被法院判刑。判决发生效力后,今年11月,法院冻结、划拨刘志的银行存款50万元,查封、拍卖在案扣押的奥迪汽车、大众汽车各一辆。
判决之后没有履行
法院可以启动强执
在普通人眼里,受贿官员的判决书非常常见,但对他们进行强制执行的裁定书却比较少见。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刑诉法教授洪道德认为,之所以出现受贿官员的强制执行裁定书,可能是在这些案件中,受贿的人或者家属对判决中的某一项财产认定提出了异议,认为这部分财产属于他们,法院不应该处置。
比如,在执行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的判决生效时,因为执行裁定书中包括三套房产,其中一套房产案发前由张曙光的情人罗菲居住,在法院作出执行裁定后,罗菲不服,她认为购买这套房屋的款项大部分是她本人还有父母给的,不应归为张曙光的个人财产并予以没收,因此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停止执行涉案房屋。法院认为,张曙光判决书中所附的清单中列明有这套房屋,法院驳回了罗菲的申请,并要求罗菲腾房,如果在限定期限内不自行腾房,法院将强制执行。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永杰认为,在官员受贿案件中,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当事人或者家属自愿履行判决,那么法院就可以按照正常执行程序执行,如果没有自愿履行,对判决认定的财产部分有异议,这时候法院就可以强制执行。
“比如房子和银行存款,判决生效之后,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不会去管房子里住的是什么人都会进行腾退,银行存款会进行划拨。”王永杰说,即使家属认为部分财产不属于当事人属于家属,但因为法院在判决书中已经认定这是违法所得,法院就要根据判决书执行。当然家属可以提出异议,但这并不影响法院执行,否则判决就成了一纸空文。
受贿官员没收财产
物品常需拍卖折现
在近些年公布的一些官员受贿案中,最常见的便是收现金,比如,2014年10月办案人员便在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一处房子里搜出2亿多现金。
此外,官员受贿还会收受房产、金条、汽车、手表、玉石、字画、文物等物品。在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一案中,倪发科先后49次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字画、玉石、现金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00余万元,庭审的时候展示了大量他收取的玉石。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有关机关应当根据判决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进行处理。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上缴国库。
洪道德表示,现金一般都会上缴国库,但像股份、汽车、房产、字画、玉石等物品,则往往需要进行拍卖,“这些东西没法直接上缴国库,需要变现后再上缴。”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兴梅表示,像字画、黄金、玉石这类物品,在拍卖以前往往还需要鉴定,除了鉴定真伪,也对物品的价格做一个预估。
本版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
观点
强制执行为落实判决
对受贿官员财产的强制执行,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兴梅认为,其实这些官员的执行书跟普通案件中的执行书并没有什么区别。这种强制执行主要涉及的是对财产的处置,财产跟人身自由不一样,像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这样的判刑,判决生效后犯人就被送到监狱里服刑去了,但因为财产跟人是分开的,判决书只是有个判决结果,要落实判决就需要进行执行,比如对划拨存款、对涉案财物进行处理等。
按照刑法规定,对于涉及财产犯罪的被告人,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既可没收犯罪分子的个人部分财产,也可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一般情况下,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时,往往会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永杰认为,对受贿官员的强制执行,只不过是按照判决书进行的一个执行程序,主要是为了落实判决,不让判决成为一纸空文,除了对受贿者判处刑罚,也对他们的涉案财产进行强制执行,这也可以看出国家对职务犯罪的惩处力度在不断调整加大。
[人民网-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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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登记“朋友圈”的商人、“掮客”和金主
10月17日,陕西原国土厅长王登记因受贿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陕西榆林某煤矿。榆林矿产资源丰富,在王登记的朋友圈中包括多位向其行贿的榆林煤老板。本组图片/视觉中国
陕西原国土厅长因受贿一审被判无期徒刑,曾让煤老板出5000万替其买官
2016年10月17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陕西原国土厅长王登记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王登记的辩护律师廉高波告诉新京报记者,今年7月开庭时,62岁的王登记坐着轮椅出庭。在看守所羁押期间,王登记患上脊髓炎和马尾神经瘤,已无法站立。一审宣判后,他未提出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王登记在担任榆林市市长、陕西国土厅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矿产资源整合、划定矿区范围、承揽工程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6624.34万元。
其中受贿数额最大的一笔为5000万元。判决书显示,2012年12月,王登记欲通过王登广 (另案处理)跑关系提升职务,让陕西商人高置林给付王登广5000万元。
案件一经曝光,受到舆论广泛关注。近日,新京报记者通过调查,还原了王登记与陕西多名煤老板之间的权钱交易,以及他的买官之路。
强势官员
多方证据显示,王登记落马之前近一年时间,已对自己的仕途充满忧虑。 2013年11月,国土资源部原矿产开发管理司司长贾其海接受调查。据新京报此前报道,贾落马的直接导火索,是违规审批陕北靖边的煤田探矿手续。而时任陕西省国土厅厅长的王登记则是关键人。据新京报记者调查,贾其海落马后,王登记对给自己行贿的相关煤老板打招呼,做好相关手续,掩盖其受贿的事实。 2013年,国家审计署进驻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对该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予以审计。期间,王登记将收受的一套房子和一块手表退还。 王登记的供述显示,国家审计署专项审计后,中纪委在此基础上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他担心会涉及自己,因此退赃。
王登记是陕西黄陵人,履历显示,其早年曾在县城的一家建筑工程公司工作。在新疆某部队服役近5年后,王登记转业回乡,成为黄陵县团县委的一名干事。此后20年间,他历任黄陵县副县长、延安市(当时为县级市)原市委副书记、宜川县县长、宜川县县委书记等职。1996年,王登记担任榆林地区行政公署(后改为榆林市)副专员。
2001年,王登记升任榆林市市长。在他主政能源大市榆林的5年间,正是榆林经济突飞猛进之时。榆林官方称,从2002年到2006年,榆林经济增速始终保持陕西省首位。
与此同时,王登记展现出他的强硬一面。在其任职榆林市长期间,榆林靖边等地发生全国著名的“陕北油田争夺战”,一些被政府承包出去的油井一夜之间被收回,引发众多承包商投诉上访。
2005年5月12日上午,政府与陕北油老板代表对话,时任榆林市市长王登记出现在座谈现场。
一位参加了座谈的油老板告诉新京报记者,当天的对话从上午9点持续到下午2点。会议结束后,王登记请油老板吃饭,席间还与其碰杯,并称“请你理解,咱们是各为其主”。
这位油老板说,王登记从外表上看并不是很凶,但作风强势。他称,王登记曾多次威胁上访的油老板称,谁上访抓谁。
2006年,王登记离开榆林,任陕西国土厅厅长。
判决书显示,在王登记受贿的6600多万元中,有6400多万元都是在陕西国土厅长任上收受。
在其任内,陕西国土厅曾因对抗法院判决陷入舆论漩涡。据南方周末报道,在一起因矿权纠纷导致的民告官案中,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判决陕西省国土厅违法行政,但陕西国土厅召开“判决”性质的协调会,以会议决定否定生效的法院判决。而时任陕西国土厅厅长王登记参加了这次协调会。
一位与王登记有过多次接触的当地人士评价说,王登记个性突出、为人张扬,在陕西毁誉参半,但并非不做事的官员。
2013年2月,不满60周岁的王登记卸任陕西省国土厅长,转任陕西省政府参事。2014年10月,王登记被中纪委和最高检从陕西省政府大院带走。这个备受争议的官员,终在耳顺之年折戟。
“朋友圈”之商人
回顾王登记的贪腐之路,其身边不乏诸多商人的身影。而随着王登记的落马,不少商人也先后被带走调查。
判决书显示,王登记多次给时任陕西国土厅矿产开发管理处处长杨建军打招呼,要求其为多名煤老板办理整合矿产资源、扩大矿区范围等方面手续。而在这些请托事项中,王登记均收受了贿赂。
王登记收受的第一笔贿赂,来自他的同乡董江元。董江元为陕西黄陵县人,陕西江元实业董事长,是当地数一数二的煤老板。20年前,董江元曾在黄陵县承包工程,与时任黄陵县副县长王登记有过交集。
判决书显示,董江元称,2003年4月,他欲投资榆林市榆阳区煤炭招商引资项目,与榆阳区政府签订了投资千树塔井田的协议。此后他请王登记关照,王登记应允。
2003年7月,董江元在西安市一酒店内以购房名义送给王登记85万元。2007年,千树塔井田项目得到审批,办理了相关手续。王登记用这笔钱中的52万余元买了套房子,给了自己儿子结婚使用。
陕西煤老板王世春是王登记的另一位“商人朋友”。新京报记者了解到,为了与王登记搞好关系,2007年4月,王世春提出在西安市曲江公馆给王登记买一套房子。这个提议得到王登记的同意,并让以他妹妹的名义购买。随后,王世春出资220余万元以王登记妹妹的名义购置一套房产。
判决书显示,王登记先后在煤矿资源整合、划定矿区范围等事项上为王世春提供帮助。2012年下半年,为表示感谢并进一步扩大资源采矿面积,王世春在王登记办公室送其一块江诗丹顿牌手表,价值168万元。
商人送来的不止是房子和手表。记者调查得知,2009年,榆林长城煤矿负责人高崇楼请王登记帮忙给长城煤矿扩大资源面积,王登记答应。2009年10月,高崇楼得知王登记吃中药需要虫草作药引子,遂到西安市的一家保健品店购买了80万元的冬虫夏草。在西安市南大街南门口处,王登记派人将东西取走。
2011年1月,高崇楼又请王登记帮忙为长城煤矿办理扩大井田面积后的采矿证,为尽快办理,他让人准备了100万元放在一个酒箱子里,到王登记家中送给了他。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王登记共接受黄陵县江源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江元等8人的请托,为这些人在探矿权审批、矿产资源整合、划定矿区范围、承揽工程项目等事项上谋取利益。
在向王登记行贿的这8名商人中,除了与其交往甚密的同乡董江元外,其他7人中有6人为榆林煤老板,1人为榆林房地产开发公司老板。
“朋友圈”之金主
与其他商人送钱请托不同,在王登记的“朋友圈”中,神木县石砭煤矿法定代表人高置林显得颇为“义气”。
在法院认定的王登记受贿6600多万元的赃款中,有5350万来自高置林,其中350万元是高置林对王登记对其在石砭煤矿井田置换、调整矿区范围提供的帮助表示感谢,另外的5000万元,王登记、高置林等都承认是用于王买官的费用。
也就是说,在王登记5000万买官一事中,高置林充当了金主的角色。
事实上,时为国土厅厅长的王登记一直想谋求仕途上的进步。记者调查获悉,王登记在忏悔书中写道,有很多商人和官员跟他讲,王厅长,你的政绩很好,理应再上一步。这些人对他的奉承,导致他对自己的期望值变高。
被另案处理的王登广称,2008年底,王登记多次向他表露出想升为副部级干部的心愿。并询问王登广是否有关系能帮着跑成。
王登广称,2008年底,王登记表达了让其帮助跑关系升官的意愿后,一个自称在中央工作的陈某告诉他,可以给王登记办升为副部级干部的事。他和王登记说了之后,王登记同意办,并承诺如果升职为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出1个亿费用,升职为副省长出2个亿费用。
记者调查获悉,高置林称,2012年下半年,王登记和他在一个小区里见面。当时两人坐在车里,王登记说,“我快到退休年龄了,如果退休的话,公车、司机什么的就都没了,但是如果跑跑关系能升为副省级,就到65再退休了,退休以后还有专车、秘书。”
“陕北男人怎么才算成功?当官要当到省部级,赚钱要过十个亿,我离副省级就差一步之遥了。”高置林复述了王登记的话,称王登记当时说得“挺伤感的”。
高置林当即表态:“该跑关系跑关系,用钱的话不是问题,我来出。”
王登记说,好,用钱数额会比较大,到时候你可别软蛋(意思是别说话不算数)。
高置林称,他当时就问需要多少钱。王登记说,先拿5000万,把钱打给王登广。这钱该做手续做手续,办成了也就得了,办不成钱一分不会少你的。
随后,高置林接到王登广的电话。与王登广在一个洗浴中心见面之后,他找人分两次将5000万元打到了王登广的账户里。
根据王登记的要求,王登广给高置林打了一个5000万元的欠条。日后,王登广又在其一个股权转让协议复印件上,写了一个以此作为质押1亿元的质押条(王登广此前曾向高置林借款5000万元,两笔钱共计1亿元)。
但在王登记落马后,这些手续并未成为洗脱罪名的证据。
判决书显示,法院认定,经查,王登记利用职务便利为高置林谋取利益,高置林为表示感谢,出资支持王登记跑关系提升职务,王登记让高置林出资给王登广的5000万元,有明显的钱权交易性质,属于受贿。
“朋友圈”之“掮客”
王登记和“金主”高置林相继被调查,“掮客”王登广也未能幸免。
知情人透露,王登广目前被羁押在霸州看守所,涉嫌行贿罪。新京报记者调查获悉,王登广今年48岁,大专学历,陕西王府置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他从济南开汽配修理厂起家,经商足迹涵盖济南、北京、榆林、西安等地,涉及广告、矿业等方面。
多位与王登广有过交集的人士介绍,王登广个子不高,中等身材,平头,其貌不扬。
曾与王登广有过多次接触的榆林商人张子荣说,王登广在其面前自称中央某退休官员妻子的侄子。
在同一个人面前,王登广还能说出自己另一个“高干子弟”的身份。张子荣记得,2008年,他和王登广等人在西安一家宾馆观看新闻联播时,电视上出现了一位王姓省部级干部的画面,王登广马上用手指着画面中的人称,这是其父亲。
外界还曾有传言王登广和王登记是兄弟。但据新京报记者了解,两人并非兄弟,王登记是陕西黄陵人,而王登广是山东济宁人。
王登广说,王登记同意他帮其买官之后,他开始联系自称中央机关某官员的陈某办理此事,期间陈某提出要三四百万的费用。
记者调查获悉,王登广称,他先后给陈某200万元左右。在办的过程中他多次催问事情进展,陈某总说很快就能到位,但是总也没有动静。后来陈某向王登广承认自己并非陈姓官员。
王登广称,2011年底,陈某给他介绍了“领导家的人”盛某办理此事,但事情也一直没办成。
2012年下半年,王登广再次告诉王登记,自己又找到关系可以帮其升为副部级。
王登广说,这源于他在2012年上半年通过北京朋友所认识的张某。而张某,被描述为颇有权势的高官子弟。这一次对方开价5000万元。
王登广称,他先后给了张某1.3亿元,让其帮忙为王登记跑官以及为自己办理高家界煤矿立项的事。两笔钱混在了一起,其中5000万系他先行为王登记垫付。而张某总说正办着,但没有任何动静。再后来,他与张某失去联系。
王登广还称,当时他感觉自己被骗了,也不能和别人说为王登记跑官的事,2014年初,他到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以张某办理煤矿立项一事为由报案,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张某并非其真实姓名,且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时该人已死亡。
王登记表示,他将5350万元分两次全部交给了王登广,让他帮忙办理提升副省级干部的事情。王登广找了哪些关系,这些钱具体都干了什么,他一概不清楚。
用于王登记买官的5000万元究竟去了哪儿?王登广称,因为他之前已经将王登记跑官的5000万元费用先行垫付。所以这5000万元他自己用了,具体干什么用记不清了。
“朋友圈”之结局
新京报记者调查获悉,王登广在陕西曾多次陷入诈骗风波。
一位熟悉王登广的陕西当地人士说,王登广以高干子弟或高官“身边人”自居,在陕西得到不少政商界人士的信任。
记者了解到,在王登广声称利用北京的关系为他人办事时,对方问起通过什么样的关系办事,其答复通常是不方便说。
榆林商人杜子荣和张子荣,曾将王登广告上法庭。事情的起因是他们曾和宋某、王登广签订内部协议,约定将宋某和王登广在陕西巨晨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70%股权中的40%,转让给他们。转让条件是杜、张支付巨晨工贸公司煤矿建设总投资的70%,并另行支付王登广等5000万元。
但在巨晨工贸公司取得位于榆林市牛家梁乡高家界18.2平方公里煤田的探矿权之后,杜、张两人并未获得相应股权。
张子荣说,他们最初找王登广合作,是想找一个有后台的人帮忙拿到煤矿的采矿权。但王登广在拿着他们的钱获得采矿权后,将他们甩开了。
而此间,王登广究竟有何“关系”,张子荣也一概不知。
工商资料显示,在王登广名下,目前至少有陕西王府置业有限公司和海南万州置业有限公司处于存续状态。另有多家公司已经注销。近日,新京报记者致电王府置业有限公司,电话无法接通。记者随后多次致电海南万州置业有限公司,对方均直接挂断。
近日,廊坊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确认,目前王登广案还在侦查阶段,尚未提起公诉。
有知情人向记者透露,王登广以为别人跑手续为名,拿了陕北老板很多钱,目前正由永清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侦办。新京报记者近日联系到永清公安局经侦大队,对方表示因工作纪律要求不便透露。
王登广的被查,只是王登记“朋友圈”崩塌的一角。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在王登记落马前后,与他有交集的多名商人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2014年国庆期间,董江元因涉嫌洗钱罪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
据财经报道,2014年11月上旬,陕西鸿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王世春在宾馆打麻将时被有关方面带走。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显示,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荣泽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王登记案的判决书显示,王荣泽曾向王登记行贿20万元。
11月24日上午,高置林行贿案在河北永清县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未当庭宣判。
在王登记受贿案中,辩护律师提出,王登记主动揭发王登广涉嫌重大诈骗犯罪,属重大立功。
但法院对此辩护意见未予采纳。法院认为,王登记交代受贿事实应当包括受贿款物的去向,其交代为跑关系提升职务将部分受贿款给了王登广,或者被骗,属于认罪的具体表现,不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立功情形,不构成立功。
记者调查获悉,王登记在忏悔书中称,在接受中纪委调查时,他主动交代了这5000万元,并多次询问这5000万元是否算作受贿。他说,如果知道这就是受贿的话,打死也不敢让高置林给王登广拿这个钱。
王登记的辩护律师廉高波告诉新京报记者,62岁的王登记患上脊髓炎,已无法站立,此前的庭审都是坐着轮椅出庭。一审宣判后,他未提出上诉。
新京报记者 贾世煜 实习生 赵明 张琪琳 北京 河北廊坊 报道
[新京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