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7-07-1
5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政治巡视,进一步发挥巡视监督全面从严治党利剑作用,党中央决定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巡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二、将第二条第一款分为三款,原第一款修改为:“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建立专职巡视机构,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
增加第二款:“中央有关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可以实行巡视制度,设立巡视机构,对所管理的党组织进行巡视监督。”
增加第三款:“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设立巡察机构,对所管理的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
原第二款为第四款,修改为:“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
三、将第三条修改为:“巡视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尊崇党章,依规治党,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深化政治巡视,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四、将第五条第三款修改为:“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有关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巡视工作的领导。”
五、将第十一条第一项修改为:“(一)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六、将第十五条修改为:“巡视组对巡视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以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
(二)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五)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本决定自2017年7月10日起施行。
现将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予以印发。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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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工作条例迎来第二次修改:把政治巡视要求写入
7月14日,中央印发的《关于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和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向社会公布,不少人恐怕要奇怪了:2015年8月不是刚修改过《条例》吗,怎么不到两年的时间又改了?
原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一共开展了12轮巡视,而2015年8月颁布新修订的《条例》时,第7轮巡视才刚刚进驻一个月,也就是说还有6轮巡视没有完成。而中央对巡视工作高度重视,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23次研究巡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每次都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因此虽然仅仅过去了不到两年时间,中央对巡视工作却又提出了不少新的要求,巡视工作在实践中又有了不少新的成果需要用制度固化,因此修改《条例》显得迫在眉睫。下面,就来介绍一下此次修改的五大看点:
看点一:把政治巡视要求写入《条例》
政治巡视首次提出是在2015年10月中央第八轮巡视的动员会上,会议指出,巡视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巡视,是政治巡视不是业务巡视。我们党是执政党,所有违纪问题发展到一定程度,归根结底都是破坏政治纪律,最终都会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动摇党的执政基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既要看形式、更要重内容、最终看结果。要通过巡视严明政治纪律,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此后的几轮巡视,中央均强调了“政治巡视”的重大意义。
政治巡视是十八届中央巡视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把政治巡视要求写入《条例》,是这次修改工作的重点和亮点,也是第九轮至十二轮巡视实践的成果转化。《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巡视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四个自信”,尊崇党章,依规治党,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深化政治巡视,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可以预见,在今后的巡视中,政治巡视将在实践中不断深化。
看点二:明确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任务
十八届中央巡视在党的历史上首次实现了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目标,堪称本届巡视工作的一大亮点。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十八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在一届任期内实现巡视全覆盖。截至目前,十八届党中央共开展12轮巡视,派出160个组次,对277个地方、单位党组织进行了巡视,如期实现了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目标,兑现了党中央政治承诺,展示了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鲜明立场。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完成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不是终点,而是新征程的起点,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只有往后的每一届任期内巡视均完成全覆盖目标,才能保证步伐不变、力度不减、震慑常在。因此,《条例》认真总结巡视全覆盖的实践经验,在第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建立专职巡视机构,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
看点三: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应开展巡视
中央和国家机关是党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中枢,权力集中、地位重要。然而,在十八大之前,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党组织的巡视工作基本没有开展,在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巡视的反馈情况中可以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党的观念淡漠、党的纪律松弛、“两个责任”虚化、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均不同程度存在,“灯下黑”现象令人警醒。
十八大以来,目前已有62个中央单位探索开展巡视工作,这些中央单位的实践为《条例》修改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工作作出了原则规定。为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条例》进一步提出具体要求,规定“中央有关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可以实行巡视制度,设立巡视机构,对所管理的党组织进行巡视监督”,强调“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中央有关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巡视工作的领导”。
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巡视全覆盖指日可待。
看点四:市县巡察制度写入《条例》
《条例》规定,中央和省区市开展巡视工作,那么地级市、县一级要不要开展巡视工作、对市县乡一级党组织进行监督呢?在实践中,十八大以来各地陆续在市县开展巡察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截至目前,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15个副省级城市全部建立了巡察制度,336个市地、2483个县区开展巡察,取得了丰硕的实践成果。
此次修改,《条例》认真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系统总结巡察工作实践经验,要求“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设立巡察机构,对所管理的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同时规定“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可以预见,巡察制度在不久的将来会在市地、县区两级全覆盖,促进“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的巡视巡察一体化网络格局的尽快完成。
看点五:根据六中全会精神明确巡视监督重点
去年召开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也对巡视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
此次修改,对照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条例》第十五条对巡视监督内容进行了新的梳理和归纳,修改补充了相关内容:
一是将原条例中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修改为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这一说法拓展了“两个责任”的内涵与外延,是实践认识不断深化的体现。
二是明确规定巡视工作要“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2016年1月,第八轮巡视过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学思践悟”专栏文章《聚焦坚持党的领导》一文首次提出,“2015年,中央巡视组巡视了中央企业、金融机构以及部分中央部委、事业单位,发现了一批个性问题。但是,个性中又有共性。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是最突出的问题。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淡漠,党章党规党纪得不到严格执行,漠视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无视组织原则,是普遍存在的问题。”此后的几轮巡视反馈意见中可以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均在被巡视地区和单位党组织的巡视反馈意见中被频频点到,成为亟待整改解决的重点内容。
三是结合巡视实践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在第一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中,增加“结党营私、团团伙伙,以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在第三项“违反组织纪律”问题中,增加“任人唯亲、跑官要官”;在第四项“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问题中,增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这样修改后,既保持了相对稳定,又进一步突出了巡视监督政治作用,更加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姜洁
[中新网]
十八大以来哪些省部级以上干部未能“安全着陆”?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7月14日电 (记者景玥)中纪委网站近日发布消息,十二届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三运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翻看他的简历,记者注意到,2011年12月至2017年3月,王三运一直任甘肃省委书记一职。今年4月,刚刚卸任省委书记职务,转到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任职。
记者梳理发现,十八大后,除王三运外,周永康、徐才厚、郭永祥、陈柏槐、倪发科、阳宝华、赵少麟、斯鑫良、栗智、张力军、杨刚、王珉、苏荣、白恩培等至少15名副省级以上高官在退休或退居二线后被调查。
十八大后,“退休、退居二线=平安着陆”的惯性思维不断被打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曾强调,要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行为。《中国纪检监察报》也曾刊文指出,不论时间间隔多久,不管退休与否,只要发现了问题,就必须接受调查、受到追究,这没有什么情面可讲。
“不论在位还是退休,不论一线还是二线,只要涉及贪腐都要坚决查处。”湖南省湘西州委党校廉政法学与制度廉评研究中心主任邓联繁教授认为,这充分彰显了中央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认为,对退下来干部的查处会推动对现职干部腐败问题的发现。有些腐败问题是有时间积累的,有些干部拉帮结派、搞小圈子,腐败干部之间会有勾连,所以,查处退下来干部也可能发现一些现职干部的线索。
更值得注意的是,有干部在退居二线后,对人事、财务仍然指手画脚。据安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显示,2000年至2013年,被告人白恩培利用其担任中共青海省委书记、中共云南省委书记、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世纪金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腾冲汇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十七个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获取矿权及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妻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676.4511万元。
“有些干部在退居二线后,胆子更大,且余威尚在,社会上有些人也热衷于利用干部这种‘退而不休’的权力。”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周淑真说,“还有的干部搞‘腐败期权",在职时的以权谋私行为,并不立刻生效,而是等退居二线或全退之后再兑现。”
对此类问题,防治该从何处入手,周淑真表示,需要加大对退居二线干部的权力监管和反腐败力度,将“退而不休”的权力关进笼子里。同时,也要让干部明白无论是否退休,只要曾经违纪违法,就会被终生追责。
在邓联繁看来,不让腐败分子长期潜伏,应严格贯彻落实《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让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起来、“实”起来,抓早抓小。对有问题的人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能睁只眼、闭只眼,以致养痈遗患。
[人民网-中共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