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7-08-1
新华社北京8月16日电 题:形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就综述
新华社记者朱基钗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作出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庄严承诺,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勇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打虎拍蝇雷霆万钧,正风肃纪驰而不息,形成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党心民心为之一振,党风政风为之一新。
以作风建设为全面从严治党破题
从作风建设切入,从中央政治局做起,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解决了管党治党“老虎吃天不知从哪儿下口”的问题。
2012年12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5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对“四风”问题坚决露头就打,推动风气产生根本转变。
紧盯年节假期,抓早抓小、串点成线,遏制“舌尖上的浪费”、刹住“车轮上的腐败”、整治“会所里的歪风”……5年来,“八项规定”已成为妇孺皆知的政治语汇,在神州大地上荡涤起一股激浊扬清的净化之风,刹住了一些曾被认为难以刹住的歪风邪气,攻克了一些曾被认为司空见惯的顽瘴痼疾。
人们看到,天价月饼、粽子基本消失了,风景名胜区里的会所少见了,价格畸高的名烟名酒得到了遏制,一些高档酒店也推出了平民餐;干部普遍反映,应酬少了,精气神也饱满了。广大干部群众在一个又一个细节、一件又一件的小事中感受到了切切实实的变化。
截至2017年6月底,全国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万多起,处分13万多人。平均每天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查处的问题超过100起。
数据是最好的印证。在截至2016年12月查处的15.53万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违纪行为发生在2013年、2014年的占78.2%;违纪行为发生在2015年的占15.1%;违纪行为发生在2016年的仅占6.7%。增量不断减少,充分表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中不断落地生根。
以重拳反腐为全面从严治党破局
2012年12月6日,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这是党的十八大以后落马的第一位省部级干部,当时就引起舆论高度关注。然而,这仅仅是一个开端。
2014年6月14日,苏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2014年6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给予徐才厚开除党籍处分;2014年7月29日,中央决定对周永康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2014年12月22日,令计划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给予郭伯雄开除党籍处分……5年来,党中央重拳反腐的决心勇气、惩贪去恶的雷霆之势,一次次刷新了人们的认识。
“打虎”无禁区。党的十八大以来,截至2016年底,中央纪委共立案审查中管干部240人,打破所谓“刑不上大夫”的猜想;
“拍蝇”零容忍。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给予纪律处分超过119万人,打破所谓“法不责众”的观念;
“猎狐”撒天网。从9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近3000人,释放“天网恢恢、虽远必追”的强烈信号。
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持续量变产生质变。
2016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接到的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比2015年下降17.5%,实现党的十八大以来首次回落;2016年,在高压之下,有5.7万名党员主动向组织交待了自己的问题。
“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2016年底,中央对形势作出最新判断,不敢腐的目标已经初步实现。
以党内监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抓手
5年来,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和重要保障,党内监督方式方法不断改革创新,不断向着全面覆盖、不留死角迈进。
——利剑高悬、愈显锋芒,巡视监督的震慑效应不断放大。
中央巡视共开展12轮,对277个地方、单位党组织进行了“政治体检”,对16个省区市开展“回头看”,对4个单位进行“机动式”巡视,实现党的历史上首次一届任期内中央巡视全覆盖。各省区市党委也完成8362个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任务。山西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和辽宁拉票贿选案等重大问题线索在巡视中被揭露。中央纪委立案审查的中管干部案件中,超过60%的问题线索来自巡视。根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厅局级干部1225人,县处级干部8684人。
——瞪大眼睛、伸长耳朵,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充分发挥。
中央纪委设立47家派驻纪检组,实现对139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实现全面派驻后的2016年,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共谈话函询2600件次,立案780件,给予纪律处分730人,分别增长134%、38%、56%。
——坚决清除“灯下黑”,让监督者时刻受监督。截至2016年底,中央纪委机关谈话函询218人、组织调整21人、立案查处17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谈话函询5800人次、组织处理2500人、处分7900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制定出台,首次对监督执纪工作的全流程、各环节进行明确规定。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相互促进。2016年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拉开帷幕,目前,北京、山西、浙江3个试点省市改革取得实质进展,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转隶组建工作已经完成。随着改革即将推开,一个在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呼之欲出,将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以建章立制为全面从严治党固本培元
5年来,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一系列立足根本、着眼长远的制度措施,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治标走向治本,从“拔烂树”“治病树”到培育健康“土壤”、建设良好政治生态转变。
扎牢制度之笼,为制度治党提供根本保障。
从出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提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努力践行的高标准,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划出纪律底线;从出台首部党内问责条例,实现问责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等,打造从严治吏、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的完整链条……
5年来,党内法规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中央共出台或修订近80部党内法规,超过现有党内法规的40%,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有规可循、有据可依。
补足精神之钙,为思想建党打造牢固根基。
2013年下半年开始至2014年,自上而下分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2015年起,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2016年全面启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2017年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5年来,打铁趁热、环环相扣的思想政治建设,让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更强。党内政治生活的规范、党内政治文化的改善、党内政治生态的修复,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优良环境和土壤。
实践不断发展,认识不断升华。
2016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踏上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崭新征程。
人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
5年来,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试出了人心向背,厚植了党的执政根基,锻造出具有更加旺盛生命力和顽强战斗力的党,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新华网]
相关评论
全面从严治党刷新党风政风
马若虎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自诞生之时起,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壮大始终同国家的前途、民族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实践一再证明,只有我们党自身建设好了,党所领导的事业才能顺利向前推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对党的执政基础威胁最大的突出问题,形成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党内政治生活气象更新,全党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性更加坚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显著提高,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更加巩固,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5年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不断刷新着党风政风。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先后修订出台,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之笼扎得更紧,让制度的能量越来越强,权力的“任性”空间越来越小。
整治“舌尖上的浪费”“会所中的歪风”“车轮上的铺张”,清理超标办公用房、公款消费、“裸官”“小金库”“吃空饷”等真抓实“治”的举措,从细处入手,向实处着力,一环紧着一环拧,一锤接着一锤敲,不断实现积小胜为大胜。
从自上而下分批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聚焦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再到面向全体党员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既抓“关键少数”,又落实到每一个支部和每一名党员,着力打造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
党的十八大以来,截至2016年底,中央纪委共立案审查中管干部240人,处分223人,移送司法机关105人。在强有力的震慑下,2016年有5.7万名党员干部主动交代违纪问题。反腐败斗争力度不减,让党员干部头上始终“利剑高悬”。
……
正义是最强的力量,人心是最大的政治。调查显示,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从2013年的81%增长到2016年的92.9%。
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成果,人民群众给予了很高评价,成绩值得充分肯定,经验值得深入总结。但是,我们决不能因此而沾沾自喜、盲目乐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搞得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确保党始终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
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新的历史条件下,管党治党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要求我们作出新回答、展现新作为。我们要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抓好党的自身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锻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带领亿万人民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途上昂扬奋进。
[新华网]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十分崇高的价值目标。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司法活动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
早在古希腊时期,法治理论的奠基者亚里士多德就说过:“在争论不休的时候,人们就诉诸裁判者,去找裁判者就是找公正。裁判者被当作公正的化身。”资产阶级学者发挥了这一观点,特别是美国的违宪审查把这一观点神圣化了,德沃金曾经把法院称为法律帝国的首都。20世纪60年代,欧洲法学家提出了“保障公民获得司法正义的权利”的口号,并在西方世界掀起过“获得司法正义的权利”运动。很显然,这是西方鼓吹的司法遮羞布,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比如美国白人警察枪杀黑人而被无罪释放比比皆是。
尽管西方学者没有也不可能提出“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这样的科学命题,但他们提出了一些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的论点。比如英国哲学家培根曾说:“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然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这段话的道理非常深刻,值得我们借鉴。可以说,中国的司法发展离不开对人类法治文明的借鉴、继承和创新。
社会主义制度为公正司法提供了制度保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作为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社会公平是其内在价值追求,必然要求司法成为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固防线。社会主义司法是人民的司法,司法为民既是根本宗旨,又是其实现的目标。因此,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不仅表现在政治上经济上,而且也表现在司法上,不仅要求司法为民,还要求司法公正。就是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人民为中心就是社会主义司法的本质属性。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坚持“两个公正”,即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这是它的根本属性和原则,这为实现司法公正提供了保障。
司法是法律实施的核心部分,公正裁判又是司法的灵魂,它不仅使人民在每个具体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而且是对社会公正的一个重大推动和引领。之所以说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司法具有定分止争的终局性作用。法律具有定分止争的功能,司法审判具有终局性的作用,对纠纷实行司法最终解决原则。所谓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权利最终必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最终必定要受到制裁和惩罚。如果人民群众通过司法这个武器都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那司法就没有公信力,人民群众也不会相信司法。司法不公导致的冤假错案,损害的不仅仅是人民的合法权益,更是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是人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
第二,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通过处理具体案件,告诉人们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引领人们朝着合法的方向工作,引领全社会朝着合法的方向生活,进入法治的轨道。同时,公正司法对其他社会公正活动,如调解、行政裁判等,都起着示范作用。公正的司法既是深刻的法治课,又是生动的道德课,对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道德风向起着重要作用,对建设现代文明是很好的示范。
第三,司法公正对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起着保障作用。公正司法既保障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又保障公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既“导航”又“护航”,使保障与引领统一起来。公正司法能有效地调整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不至于出现韩非子所说的野兔争着抢、家兔过而不顾的局面,使人们生活在有序的社会秩序之中。
第四,司法公正对人们的行为有预测作用。公正司法不仅能防止和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而且通过案例生动告诉人们哪些行为可以做,哪些行为必须做,哪些行为禁止做,使人们能够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促使人们遵纪守法,成为法治社会的公民。
推进公正司法,要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我国执法司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很多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合理有关,必须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从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三个方面,着力破解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发挥公正司法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作者:李龙,系武汉大学人文社科资深教授)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