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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超 / STIPC
当我们查阅欧美出版的许多教科书时,很多作者都是以著的方式出版。
而国内的绝大多数教材的署名都是以编为主,少数署名编著,极少署名著。
在国内,当一部教科书作者要求署名著时,绝大多数出版社会表示不同意,原因是以著的方式出版,读者或是编审等都不认为是教材,而是专著,而专著一般都会影响发行量。我也有类似的经历。
而且,国内情况大都认为,专著是不能作为教材的,因为大家心里都是这么想的,一位作者或数位作者的成果是著不了一部教科书的内容的。其实,对于新学科、新领域、新专业,如果能够做出系列的研究成果,也完全可以实现以著的方式写教材。
为什么国内外教材署名方式会出现这样巨大的差别呢?我们还得从教材的内容和发展过程分析起。
欧美以个人署名的教材不管是著还是编,教材的内容大都有详细的参考文献和具体位置的标注,一些多次再版的经典教科书的作者都是该教材领域的权威研究者,都有原创的科研成果可以纳入的。而且,他们引用的参考文献一般比较注重一次文献,不管多老都可以引入。这样看来,如果教材参考文献标注得足够细致,引用他们文献中的文句经过作者的重新组织,符合国际非抄袭的规范。如果达到上述要求,当然用著来署名也是很正常的,也是应该的。
而国内的教材编写就不同了。说到这还得回忆一下国内的教材发展历史,1949年以前的教科书不方便多考证。1949年以后几年,很多教材都是翻译原苏联的,为了节省版面和成本,许多翻译的著作把原文的参考文献都省略了;到了反右和文革时期,为了反对个人主义,突出集体主义精神,许多情况下发表论文都不让个人署名,不引用参考文献更是不在话下。发表论文尚且如此,那编写教材就更不用说引用参考文献了,即使想标也无法引用。有时作者做了个别标注,出版社为了统一也干脆给删了。这种习惯从文革前延续了一二十年,也形成了教材不标注参考文献的不良习惯。
近三十多年来,国内版权的意识逐渐加强,论文标注慢慢规范起来,但教科书始终是缺少引文标注的重灾区,一些编者大量照抄已有中外文教科书的内容,只有在教科书的最后把参考文献列上,哪些文献参考多哪些文献参考少根本就是一笔糊涂账。而且,参考的文献大都是二次三次文献或是教材,不少情况编书变成综合抄书,最后还弄不清谁是一抄二抄三抄的。
另外,如果标注引文是二次三次文献或上面所述的非著教材,这不仅毫无意义,而且会出现张冠李戴的情况,还不如不标注的好。
直到现在,教科书还是没有查重的习惯,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缺少比对教材的电子书库和防电子教材文件被盗等原因。
另外,过去几十年来,一些人编书不是因为自己是这方面的专家和客观需求,而是由于评职称和本单位的需要而编书,这种情况自然不可能标注和以著的方式署名。
除了上述情况,有些教材作者花的功夫的确比较大,以编来署名不甘心,就写编著。但也有胆子大的作者,编书也署名著书。现在教材编、编著或著没有可衡量标准,基本只能凭作者的严谨性和主观来确定。
上述情况也导致了少数作者花费大量心血撰写出来的教材与一些作者由文字粘贴而成的教材混在一起,什么教材具有原创性一般买书的学生和读者很难有这种鉴别能力,甚至原创的教材反而被读者觉得差些,因为原创教材文句磨练的时间相对少一些。而且,多年来国内计算教材的业绩都是论数(本数和字数),论帽子(不同层级出版社和不同层级的规划教材),从而在某种程度上也形成了劣币淘汰良币的趋势。
教材版权规范和标注参考文献规范的转变需要国家出版法规、出版社、作者个人、读者等多方面的协同,需要较长时间的扭转过渡期,才能慢慢形成严谨的教材编撰学术氛围。具体提几条建议(主要针对非文科类等的教材):
(1)国家出版管理机构要出台一些教材引文标注的引导性指南或规定,即使暂时作为非强制标准颁布试行也是可以的。
(2)出版社要鼓励作者按照引文标注规范编写教材,没有比较详实的引文标注的教材,一般不能作为编著署名,更不合适用著来署名。
(3)作者个人要传承学术论文引文的标注方式,除了成为常识性的知识不需要注明之外,编入别的原创的重要观点、概念、公式、图表、数据等,一定得引用原创作者的文献。
(4)读者也要提高对阅读教材的鉴赏能力,挑选原创性或是编写质量高的教材,拒绝各种拼凑式的教材。
通过上述多反面的努力,使国内的教材引文标注走入正轨,使高质量的教材能够不断修订再版。但这个过程相信需要再走几十年才能完成。
[科学网-吴超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