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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凝聚科学防治强大合力
全球化时代,人类同享地球村,共沐阳光,共担风雨。任何一种传染性病毒疫情所威胁的,都是无分国别、地域、种族、人群的全人类。这是人类共同面对的新挑战,人类不可能选择让历史倒退,只有勇敢向前,共同战胜疫情。当前,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人类共同家园才有美好未来。正如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所强调的,战胜疫病离不开科技支撑。
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的疾呼,代表了一种国际响应——“我们需要集体的知识、智慧和经验来回答我们目前尚未找到答案的问题。”协调全球科研力量,确定研究重点、诊疗方案并推动疫苗开发,各国专业人士群策群力、集思广益,积极勾画“科研路线图”,为没有相关技术能力的国家和地区提供病例样本检测服务,分享流行病学研究最新情况……加油,再加油,全球科学界正就最紧迫的问题展开合作,关乎各国人民的生命安危。
战胜疫病,团结合作是最强利器,凝聚科技攻关合力是最大支撑。“当前很多国家面临疫情挑战,这时候需要国际科学界团结合作。”世界卫生组织近日举办新型冠状病毒全球研究与创新论坛,来自全球的400多名与会者发出共同心声。在新冠肺炎疫情蔓延至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当下,这场汇聚全球之力的“科学会议”本身,就是在向世界传递具有重要意义的积极信号:抗击疫情,全球科学界要采取团结一致的行动。
拔出科技利剑,斩断新冠肺炎疫情蔓延之势,是刻不容缓的任务。中国冲在一线,迅速整合科技力量,不断加大科研攻关力度,协同开展新冠肺炎药物研发和科研攻关;始终秉持开放合作原则,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为科学防治作出了特殊贡献。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明确要求加大科研攻关力度——“要科学论证病毒来源,尽快查明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密切跟踪病毒变异情况,及时研究防控策略和措施……对抗击疫情所需要的疫苗、药品等研发,要调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注重科研攻关和临床、防控实践相结合,在保证科学性基础上加快进度。”中国在奋力攻关,既是奋斗于闯过眼前的难关,又是致力于健全科学研究、疾病控制、临床治疗的有效协同机制,着眼有效的制度化安排。国际社会公认,作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大国,中国在科研领域的积极行动和开放态度,展现出真正的担当。
以人民为中心,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是时代赋予的重大责任。疫情面前,中国同世界密切合作,世界选择同中国在一起,这是为生民立命!正是因为中国第一时间识别出病原体并与世界分享病毒基因序列,帮助其他国家研发出病毒测试工具,有效避免了疫情更大范围扩散。中国同德国卫生部门密切合作,快速识别、隔离德国境内新冠病毒感染者,这种公开、透明、负责任的举措获得了世卫组织的称赞。正带领团队全力研发新冠肺炎疫苗的澳大利亚科学家瓦桑也认为,“流行病防范创新联盟”两周内就宣布资助3项疫苗研究,这是非常快的速度,“一切得益于中国科学家的贡献”。中国科研人员拥有丰富的一手经验,这决定了中国将是全球“科研路线图”的重要参与者和贡献者。
“要相互团结,团结,团结,还是团结。”人类命运与共,世卫组织疾呼的合作精神,是人类应对公共卫生挑战所不可或缺的。人类与病毒斗争的历史早已告诉人们,合力开展科研攻关,让成果传播开来为全人类作贡献,这才是敬佑生命之选。人们不会忘记,中国早在16世纪发明的人痘接种术,就曾造福欧亚大陆众多国家。人们不会忘记,2014年西非多国暴发埃博拉疫情,中国开展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规模的卫生援外行动——第一个派遣包机运送紧急救援物资,第一个派出医疗队赴当地抗击疫情,累计向疫区及周边13个国家提供总价值超过1.2亿美元的援助,派遣1200多名医护人员;无论是检测病毒标本,还是有针对性地运送移动生物安全实验室、援建固定生物安全实验室、培训当地医护及公共卫生人员,中国既解燃眉之急又着眼长远的做法,深受非洲国家及国际社会好评。
疾病是各国人民共同的敌人。全力以赴防控传染病疫情,是当前对国际社会共同智慧和能力的大考。“科学就是科学,将科学政治化没有帮助。”谭德塞最近一次又一次向世界发出的呼吁,催人警醒。当此同新冠肺炎疫情赛跑之际,以生命的名义携手合作,以最快的速度找到扼杀病毒的良方,是国际社会必须做出的选择。凝聚科学防治强大合力,中国在加紧行动,世界上响应正义呼声的科学家们在加紧行动。
《 人民日报
》(
2020年02月16日
03 版)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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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传输”如何更有效
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让人们看到了风险社会中“黑天鹅”事件的威力。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为传染性疾患或有毒有害物质的传播途径及速度不可控,往往引发全球关注,此时政府层面的应急管理成为国家责任与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其中,“信息沟通”作为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承担着信息收集、分析、传递、发布与反馈等重要功能。
疫情信息上报,有多重法律规范
一方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不确定性和急剧扩散性等特征,既要求政府内部间具有畅通的信息沟通,又要求政府与外部进行良性信息交流。另一方面,政府信息都直接或间接与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相关,因此,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有效的信息沟通成为信息时代民主社会的标志之一。
信息沟通主体不具有唯一性,包括政府组织、社会公众、专业组织和媒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沟通机制由政府系统内部、政府系统外部以及保障该机制运行的相关法律制度构成。然而,在政府主导的危机管理条件下,政府系统的内部信息沟通是决策关键。同时,在经济、信息不断增强的社会条件下,内部信息沟通机制完善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表现。
自“SARS”疫情之后,我国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沟通机制建设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相继修订或出台了《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突出强调了信息沟通方面的重要性,明确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疫情报告、信息公开、发布中的职责,严格规范了政府部门信息沟通行为。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属于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
《传染病防治法》形成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三重报告制度,即同时向当地政府、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三个部门报告。
在此基础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设定了“1-2小时报告的时限”,同时也规定“接到报告的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报告的同时,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
《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应履行收集、分析和报告传染病监测信息,预测传染病的发生、流行趋势的职责。对国家各级政府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做出规定,并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应当通过多种途径收集突发事件信息,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查分析、及时上报。
信息孤岛和传递失真,导致时机延误
然而,此次疫情将政府系统内信息沟通问题暴露无遗,不仅损害了当地政府公信力,也给社会带来了很大损失。在此次公共卫生事件中,负责信息收集与汇报的卫生行政部门虽然需要向三个不同部门报告,但其隶属于政府部门,应急决策也依赖于各级政府。在不属于垂直管理的体制下,信息在纵向传递过程受本级政府的决策制约或限制。在此过程中很容易失真,甚至忽视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建议,导致相关部署的延误。
核心症结在于:在纵向沟通中,传染病等重大突发公共事务中监测信息、调查核实具有“纵向集权式”的结构特征。用赵国屏院士的话来讲,我们国家的传染病防控体系中,实际上是把所有“研究”都排除在外,只让国家疾控中心一家来检测和确认。因此,武汉虽然拥有大量的病毒专家和科研机构,但都被排除在外。在本次疫情中,直到2020年1月22日,国家卫健委才删除了医疗机构需将标本送至疾控中心进行病原检测的相关内容,武汉的部分机构才获得了样本检测和确定病例的许可。
同时,相关法律法规也没有明确“核实”“确证”的时间期限,导致接到报告的政府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认缺乏时效性;在横向沟通中,政府与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之间缺乏常规性的沟通机制,从而形成一个个“信息孤岛”,难以形成信息资源的整体功能,导致决策部门没有完全掌握信息。
建立强制信息发布、瞒报漏报者引咎辞职的相关制度
从以上问题和症结来看,对内规范职责与流程是关键对策;同时根据信息沟通机制中出现的问题来完善相应法律法规。据此,我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上报、确认及发布等环节的法律制度。“SARS”和新冠病毒的事件表明,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信息沟通及时、畅通构成政府应急管理能力的重要标准。在现有报告制度基础之上,一方面需要改变监测信息、调查核实“纵向集权式”的结构特征,形成多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信息共享机制,并分别向隶属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事件信息的确认和反馈。
第二,要建立当地政府强制信息发布和强制采取应急措施的制度。如果当地政府收到两个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确认和预警信息,必须对外发布信息,并采取相应应急或限制措施。
第三,完善政府问责的相关法律制度。虽然目前已经拥有严格的信息沟通制度,但受政府体制行政化等因素的影响,导致系统内沟通不畅,瞒报、谎报、漏报的情况时常发生。据此,需要重视法律层面的约束力,确立从重处罚机制,形成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
□涂永前(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人民网]